二0一五年免疫规划_免疫与免疫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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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五年免疫规划
工作计划
免疫规划是全县疾病控制的中心工作,在卫生局的监督指导、疾控中心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市、县免疫规划工作目标,2015年全县免疫规划工作要以继续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为主线,紧紧围绕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开展工作。加强免疫规划场所规划建设,强化规范化免疫门诊运行管理及免疫规划工作人员素质和技能培训,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规划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快依法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和规范化管理进程,逐步实现免疫规划目标,制定此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目标
1、乙肝疫苗、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麻风疫苗、乙脑疫苗基础免疫12月龄合格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2、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24小时及时接种率保持在98%以上。
3、A群流脑多糖疫苗18月龄内、甲肝疫苗24月龄内基础免疫合格接种率达95%以上。
4、脊髓灰质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乙脑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5、白破疫苗、A+C流脑多糖疫苗加强免疫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二)、稳控发病指标
1、保持无脊灰状态,脊灰野病毒病例、疫苗衍生株病例和临床符合病例均控制在“零”。
2、15岁以下人群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率控制在1%以下,遏制并降低乙肝发病率。
3、控制风疹、腮腺炎、水痘、流脑、乙脑等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暴发疫情,防止发生大范围流行和因此而导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监测工作指标
1、AFP病例报告及时率、合格粪便采集、标本及时送检率达100%,力争AFP报告率达1/10万以上。
2、疑似麻疹、风疹病例个案调查、血清标本采集、及时送检率达100%。
3、做好新破监测工作。
4、协助疾控中心完成乙肝、麻疹人群抗体水平调查的采样工作。
(四)、业务管理指标1、0-6岁流动儿童掌握登记率98%以上。
2、0-6岁儿童变动情况掌握登记率100%。6岁以上学生群体报告准确率98%以上。
3、新生儿报告准确率98%以上。
4、各类免疫规划记录资料登记齐全率100%,汇总、上报合格率98%以上。
5、疫苗验收登记、建证率100%,合格率98%以上。
6、新生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95%以上,漏种疫苗补
种率达95%以上。
(五)、依据上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及时启动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
二、主要措施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依法管理免疫预防工作。
强化免疫规划准入管理,完善资质认证,在2013年前资质认证的基础上,加强资质培训,改善有证与无证一个样的无奈状态,增强责任意识。
(一)、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1、强化冷链系统管理,进一步规范监测行为,明确责任,加强内部监督,确保冷链系统正常运行。
2、强化疫苗出入库管理,健全相关账目与登记,保持合法供苗渠道。
3、中心保证冷链运转频次,免疫规划科做到疫苗库存明晰,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及时、均衡、足量发送到各乡镇防保站。中心免疫门诊、社区防保站免疫门诊执行“日免疫”,其他乡镇防保站免疫门诊执行“周免疫”,乡镇其他接种点执行月免疫。
4、由具备资质的人员执行免疫预防具体接种工作,执行规范化操作和安全注射制度,履行告知义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行为。
5、周、月接种结束后,进行未种原因调查,必要时再次通知进行预约接种,确保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及时率。
(二)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维护:
1、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前:新建卡、建证、迁入儿童及时录入系统管理;临时迁出儿童做临时外迁,确系迁出儿童可以在系统内迁出;2008年出生儿童继续进行系统管理,预防接种证查验中相关年度疫苗补种信息及时补录;强化系统管理人员基本技能训练,熟练掌握系统操作技巧。
2、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后:2008年以后出生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正确率、及时录入、上传率达到99%以上,并能及时订正错误信息。
证:在儿童出生一个月后接收第二针乙肝疫苗接种时建立预防接种证,建证率达98%以上,要求项目填写齐全。流动儿童的外地接种证可以继续使用。全部实行持证接种。
3、流动儿童管理:
将流动儿童继续专册管理,并有专册登记(利用县疾控中心统一登记册),首页列出分布状况,要求“底数清、分布明、登记详”,对免疫史不清或记录不详的儿童一律重新安排相应疫苗的接种。传表单列于各行政村、街道后。
4、规范化免疫门诊运行:
规范化免疫门诊是提高和保证免疫规划工作质量的有效平台,将继续作为一项专项推进工作,按卫生局的总体规划和步骤要求,完善乡镇新建规范化免疫门诊流程、设施设置,明确人员职责和分工,践行“规范接种、安全有效、优质服务、公开诚信”的服务宗旨,全面推进规范化免疫门诊的规范化运行。
中心免疫门诊、社区防保站执行日免疫,其他乡镇免疫门诊执行周免疫。
执行公示牌公示及操作规程,建立临时宣传板,对新增疫苗、推荐使用的替代疫苗进行详细介绍、比对,让受种者明确接种目的,自愿接种相应疫苗。
5、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
预防接种结束后,要求受种者在观察室观察15-30分钟,无任何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针对发生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规定程序及时间,乡镇进行卡片报告,系统平台进行报告,与其他副反应一同进行登记。
报告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种类、方式、时间以培训教材为准。
6、疫苗相关疾病监测
免疫规划科开展自动监测工作,对接到的报告病例及时进行个案调查,采集运送监测标本,完成监测指标。协助县疾控中心完成相关监测血清标本采集。
7、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2015年秋季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将以常规工作形式开展,要求提前做好宣传工作,让教育部门领导理解预防接种证查验的依据、目的、程序,并及时进行相关培训,让预防接种证查验列为新生入学程序,同时,强化补证、补种工作安排,确保有效提高补证、补种率。
8、保持无脊灰状态,消除麻疹行动计划:
在做好常规免疫的基础上,巩固2009年以来强化免疫成果,并做好常规监测工作。
9、督导检查:
重点是疫苗的冷链管理,疫苗接种的规范化操作,疫苗的有效接种,传表、证的填写,疫苗接种预约、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运行等。将增加现场检查指导频次,县直医疗保健单位不少于4次,乡镇防保站不少于4次。年内适当时间进行免疫规划专项考核,考核的形式将进一步贴近实际,有利于指导工作,提高透明度,增加公平、公开、公正性。
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