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假注意事项_请假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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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注意事项
1、学生请假在三天以内由班主任和系辅导员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先由班主任和系辅导员作意见,再由系领导和学生处审批;一周以上则先由班主任或系辅导员作意见,再由系领导和学生处签署意见,最后送书记审批。
(注意:一定先要班主任签名,再让辅导员签名。如果班主任没空,必须要求班主任打电话给主管辅导员)。
2、学生请假必须事先按规定的程序例行审批手续。请假由学生本人持请假条(请病假者还须持院医务室或相关医院证明)亲自办理,原则上不准由他人代替。
(注意:没有病历证明,班主任和辅导员一律不批假。)
3、补假:有事需要请假的,但是又来不及到辅导员办公室请假,必须提前打电话或发短信给班主任和辅导员,征得他们两个都同意,方能事后补假,否则当旷课处理。
(注意:既要提前征得班主任同意,又要提前征得辅导员同意。)
4、各班同学应向本班所分管辅导员请假:
(1)唐剑峰老师主管班级:
本科:06、07、08、09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科:09级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
(2)莫虹老师主管班级:
本科:09级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
专科:07、08、09电子商务专业
(3)陈秋玮老师主管班级:
本科:08、09级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专科:07、09级计算机应用技术、08级计机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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