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机制的思考_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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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机制的思考
朱俊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214101)
[摘要]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职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是适应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培养辅导员工程实践能力和企业工作经验,有助于提高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更好地实现高职院校培养技能型和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文章就高职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机制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校企合作
[中图分类号]G 45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4806(2009)03-0054-0
3“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当前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为了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针,积极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以技能成才为目标,走技能教育、技能就业、技能成才道路,让培养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岗位技能需求相吻合,减少磨合期,实现教育教学与社会需要“零距离”对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遍采取了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要让学生主动适应“订单培养、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等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及企业文化渗透,实现在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的同时,还要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踏实肯干、谦虚好学和与人合作的精神,这就对高职院校学生教育、管理及辅导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学生的教育、管理模式要与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相匹配,因此,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要适应校企合作办学的发展要求,辅导员除了需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责任心、专业知识结构等能力外,还需要有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企业工作经验。建立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培养辅导员队伍的“校企合作”机制,将有助于提高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高职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机制的意义
1.拓展辅导员自身素质的需要
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针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特点,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意见》对辅导员队伍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高职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引入“校企合作”机制,拓展素质,努力适应校企合作办学形势发展的要求,是一项迫切的工作。
高职院辅导员队伍素质建设要适应校企合作办学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要。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决定了高职生不仅在技能培养上要与企业岗位需求零距离对接,在坚定专业思想、确定职业意识、恪守职业道德、融入企业文化等方面也要与企业员工做到无缝接轨,因此在辅导员教育内容中要融入企业元素,对辅导员队伍建设也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
2.提升辅导员工作能力的需要
高职院校学生的能力是职业能力和职业素质的综合,其核心是工程实践能力和职业道德素质。校企合作办学可实现高职生工程实践能力与企业岗位能力的接轨,同时提高职业道德素质。辅导员要引进企业文化,运用企业管理模式管理学生,实现高职生与企业员工的软对
接。作为教育的主体,辅导员要将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融合,创新管理模式,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作用,培养高技能高素质人才。通过校企合作,促进辅导员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在知识与能力等方面的融合,在培育辅导员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能力的同时,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业职业态度、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使之成为“双师”型教育管理人才,这样的辅导员才能当好学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发挥辅导员队伍作用的需要
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保证,辅导员“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在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的形势下,更需要辅导员“懂行”。辅导员不仅要懂学生学习的专业,如专业培养目标,课程结构体系等,更需要辅导员了解学生今后所从事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熟悉学生将来从事的工种、生产工序的工作原理和工作过程及生产过程管理情况和要求;熟悉行业职业规范和企业文化。只有具备这些素质,辅导员才能更好地为培养高职人才服务,才能做到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因此,高职院校辅导员需要有一定的工程实践能力和企业工作经验。一个“懂行”的辅导员,才能在学生中树立威信,增强学生的信赖感,促进与学生之间的有效交流,提高指导学生的针对性,有助于培养高素质人才。
二、建立辅导员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机制的思考
1.发挥政府的引导机制
高职院校辅导员在培养学生工程实践能力方面发挥着很大作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具备同样素质的辅导员队伍。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指出:各地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创造条件,积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以此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培养培训工作,使他们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长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才干。
因此,在高职院校努力的同时,政府应营造有利于校企合作的制度环境,建立校企合作培养辅导员工程实践能力的运行机制,发挥规划、保障、协调等宏观调控职能,通过引导、指导,搭建平台,整合资源,促使院校、企业建立双方自愿、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合作方式,从而形成基于校企合作的辅导员培养模式。
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校企合作辅导员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主要负责校企合作培养辅导员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政府部门可以制定高职院校辅导员应具备工程实践能力和企业工作经历的目标导向,引导高职院校改革辅导员引进的条件。比如,新招聘的辅导员首先进企业工作一定的年限,经过规定的目标考核合格后进入辅导员岗位;在职辅导员定期去企业工程实践锻炼;或从企业工程技术骨干中招聘专、兼职辅导员等以满足高职人才培养的需要。建议设立科学的运行保障机制,由政府出面牵头,企业提供资源,学校组织实施,形成合理、有效的辅导员人才培养、教育链条,建立覆盖一定区域范围的提升辅导员工程能力协作服务平台和协作服务网络,为校企合作培养辅导员创建充足的环境提供服务。政府还可以制定鼓励校企合作的政策、对校企合作培养辅导员工作的指导和对企业或行业协会开展辅导员企业工作实践、实践能力培训提供经费支持,激发校企合作动力。
2.完善合作培养的运行机制
要充分运用良好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平台,把辅导员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方案纳入校企合作办学人才培养规划体系内,落实相关经费,建立辅导员培训实践基地,成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并以契约形式固定下来,实现校企合作培养辅导员的长效运行机制。校企双方要共同协商制定辅导员培养计划、方案。如学校在协议中约定某某时间要派多少人去企业顶岗实习多长时间,企业将此内容纳入生产计划,如果到时学校不能履约,导致企业生产损失,必须按协议赔偿。学校要明确规定派到企业实践、顶岗工作的辅导员,自然成为企业的一员,融入到企业文化之中。企业按照约定的培养目标,将辅导员安排到合理的岗位,并按培训计划分步实施培养方案,保证有能力的辅导员参与工程项目建设或管理,辅导员按照企业的规定和职业道德要求履行自身的职责,并按照企业人员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对辅导员培养的投入力度和经费保障做出明确规定,要确保培养经费的落实,以实现校企合作的长效机制。企业与学校都要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强化制度约束的力度。如制定《校企合作协议》、《校企合作辅导员培养方案》、《校企合作辅导员培养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辅导员工程实践能力培养考核办法》、《企业技术骨干辅导员聘任考核办法》、《辅导员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制度,保障校企合作辅导员培养工作健康发展。
3.建立辅导员准入机制
高职院校辅导员引进除了满足高校辅导员任职一般条件外,还要满足高职院校的特殊要求,那就是工程实践能力。辅导员可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也可从高校专业老师、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选聘。从高校毕业生中招聘的辅导员必须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具备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选聘高校专业老师充实辅导员队伍,应选聘具有企业工程实践经历、有讲师职称的且符合辅导员任职条件的青年专业教师;也可以从企业工程技术人员中选聘符合任职条件的辅导员。从企业、产业部门引进的专职辅导员必需具有工程系列中高级技术职称、有多年在一线从事技术工作经历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教师基本条件的技术骨干。引进企业精英,必须经过严格的教师、辅导员专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教育理论进修,考核合格才能取得高职院校辅导员任职资格。具有专业背景的辅导员人数应不低于辅导员队伍总体的3/4,具有工程实践能力的辅导员人数不低于辅导员队伍总体的1/3。
4.强化校企合作激励机制
高职院校应努力做到改进辅导员素质、能力的评价方式,大力进行辅导员工程实践能力要求的宣传力度,提高辅导员具备工程实践能力对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懂专业、高技能型辅导员的表彰奖励力度并同时与职称评审挂钩,从而推进高素质辅导员队伍建设。一是从制度上规定辅导员必须进企业进行上岗前的培训;二是辅导员必须定期进企业参加岗位培训、岗位实习,指导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参与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获取或提升工程实践能力;三是学院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辅导员进企业进行工程实践能力锻炼。
原则上辅导员每年必须有1-2月时间参与指导学生岗位实习和管理;每二年不少于3个月的岗位实践经历。学校及企业保证培训、实习期间的薪酬待遇,并不影响正常的升职。
为激发辅导员参与企业工程实践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高职院校与合作企业应建立科学考核辅导员工作的机制。实事求是地对辅导员的德、能、勤、绩做出评价,考核成绩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等,专职辅导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和提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兼职辅导员的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继续聘用的重要依据。对于参与工程与管理项目取得科技、科研成果或参与管理取得突出成绩的辅导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并以相应制度作保证。
5.建全科学评价机制
校企合作培养辅导员不能搞形式,要讲究实效,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辅导员工程实践、顶岗实习质量监控体系与评价标准,成立“校企合作辅导员培养工作督导组”,对合作条件、合作过程、合作结果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有力保障。根据评估结果指导合作双方不断加强和改进培养方案、措施,以达到培养效果。科学有效的评估既是对学校和企业的一种监督和约束,也是确保校企合作步入正常运行轨道的有效机制。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二年多来对辅导员队伍建设“校企合作”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讨
和实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辅导员选聘培养方案,逐步完善了鼓励辅导员在职进修提高学历层次和提高工程实践能力的制度,并在资金、政策上给予适当的扶持。学院选拔辅导员参加企业生产和管理实践,指派辅导员参与学生顶岗实习的管理与指导,聘请了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充实辅导员队伍,逐步建立了一支稳定的专兼结合的懂专业、会技能、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为培养“懂专业、精技能、高素质”应用型高职人才做出了积极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