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报告_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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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的报告
市食安委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召开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集中解决我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普府办明电〔2012〕72号)和《普洱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普教发电〔2012〕22号)文件要求,景谷县于2012年4月13日晚上在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紧急会议,组织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学习学校食品安全相关文件,共同研究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抽调教育局、卫生局、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相关领导及成员组成四个检查组,于2012年4月14日至16日,对全县所有学校(点)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学校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中小学校101所,其中普通高中3所,进修学校1所,职业高中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小学67所(含村小62所),乡镇成技校5所,幼儿园16所(其中民办5所)。在校学生42296人,其中普通高中2558人,职高1114人,初中9828人,职业初中49人,小学生23225人,幼儿园在园儿童4341人,学前班1181人,在职在编教职工2698人,特岗教师38人,离退休教职工821人,共计3557人。
(二)全县检查组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共从县卫生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等相关单位抽取16名工作人员,分为四个小组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其所有校点、幼儿园进行检查。各组情况如下:
第一检查组
组 长:王天海 县教育局局长 组 员:周 燊 县教育局副局长
孙雪礼 县质监局纪检组长
罗重生 县卫生局监督所所长 联络员:周 燊(***)
检查范围:城区学校(一中、民中、职中、县小、县幼儿园、城关小学、福多多幼儿园、金贝贝幼儿园、芒乡幼儿园),威远镇。
出车单位:县教育局 第二检查组组 长:刘德祥 县卫生局副局长 组 员:艾玉云 县教育局副局长
俸明智 县教育局基教股副股长
周 刚 县质监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艾玉云(***)检查范围:正兴镇、风山乡、益智乡。出车单位:县卫生局 第三检查组
组 长:李 毅 县工商局副局长 组 员:张 益 教育局党委书记
纪光伟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李建平 县教育局基教股股长
联络员:张益 *** 检查范围:永平镇、民乐镇、景谷乡。出车单位:县教育局 第四检查组
组 长: 吉祖梅 县食药监局局长 组 员: 周云华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洪 霞 县教育基教股工作人员
杨晓天 县工商局市场管理股股长
联络员:周云华
检查范围:碧安乡、勐班乡、半坡乡。出车单位:县食药监局
二、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截止2012年4月23日下午19:00时,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组已完成全县101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大检查,检查重点包括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相关证照、制度建设、食堂设备配置、食品原料采购、验收、保管、餐饮工具容器消毒、从业人员健康和个人卫生、高风险食品、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和学校周边环境等关键环节,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有:
(一)部分学校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制度不健全,安全监管不到位。
(二)学校食堂特别是村小食堂设施简陋,大多数无消毒柜、冰柜等设备设施。
(三)校园周边商店、食杂店、移动摊点多,销售大量劣质食品,给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四)食堂工作人员不稳定,更换频繁,卫生意识不强,操作不够规范。
三、整改要求
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学校下达食品安全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监管。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按照检查组的整改意见立即行动、迅速整改,杜绝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要求各学校要把学 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点工作来抓,加强对师生及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其他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加强监管,要求各学校必须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兼(专)职管理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加大投入,完善管理制度。加大对村级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合理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清洗消毒、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设备,改善村级学校食堂卫生条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严格按照《景谷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加强食物采购索证索票、食品操作流程、食品留样、清洗消毒等环节管理,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进行合法经营,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加大整治力度,做好留样陪餐工作。联合县卫生、工商、食药监等部门不定时进行检查,加强对校(内)外流动食品摊点及食杂店的监管,杜绝给学生销售垃圾食品,确保学生食品安全。认真做好营养餐陪餐工作和食品留样工作,要求学校每餐至少有两名教师陪同学生吃营养餐,费用由学校承担。食品留样数量不得少于100克,时间48个小时,温度2-8摄氏度,不得销售隔夜饭菜,食用牛奶等包装食品保质期至少提前标注保质期一个月。
(四)科学规划,灵活管理。各学校必须认真、高度重视学生营养餐供应实施方案的制定,必须深思熟虑。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制订学校营养餐,确保科学合理,并请食药监、工商、卫生、质监等相关部门帮助审查,确保实施方案既能真正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又能确保食品安全。二是要求学校在给学生提供营养餐时可多样性和灵活性,比如供应水果、鸡蛋、牛奶、面包等,可以单品种供应,也可以交替供应,还可以混合供应,荤素搭配,膳食平衡,不使用高风险食品。确保学生既能吃到营养餐,又能长期执行。
四、整改期限及要求
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按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软件建设方面必须于2012年4月24日前完成,硬件方面尽快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学校要制定整改计划,全力整改,对态度不正,敷衍了事的学校从严处罚。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食安委各有关成员单位一定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民生、促增长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我县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二)标本兼治,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的各项制度,逐步构建食品安全全程监管、风险预警、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六大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按制度抓落实。
(三)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管。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位。增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次数,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努力营造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构建群众满意的和谐校园。
(四)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氛围。各有关成员单位充分利用报刊、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特别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全体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