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科)如何优化纳税服务深化“一窗式”、“全职能”服务的内涵_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纳税服务科)如何优化纳税服务深化“一窗式”、“全职能”服务的内涵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如何优化纳税服务深化“一窗式”、“全职能”服务的内涵,一是重组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推进纳税服务的高效化。首先,要强化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功能,推广“一站式”和“一窗式”(又称“全职能窗口”)的全程服务。然后要优化岗责体系,重组业务流程。要借鉴现代企业管理中的流程再造与重组原理,建立科学分工和快速衔接的岗责体系,正确处理好税务管理的内部目标与对外服务的关系;同时要简化办税程序,合并一些相同相近职责的岗位,提高税收管理信息的共享度,以免纳税人来回奔波和重复提供资料,在实现税收执法目标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税务行政效率,方便纳税人办税。在吸收“一站式”、“一窗式”的优点下,根据不同纳税人对不同服务的需求,我们对纳税服务进行分类,做到一站式服务,一窗式排队,如果纳税人资料不全或者对自己须办理的业务有疑问,马上转咨询岗位办理。特点:二人一岗,一人办理业务,一人负责咨询,电脑自动生成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及下一环节窗口相关服务。纳税人在不同窗口办理业务而不须重复排队。

二是要简化办税程序,合理设置岗位,要按照“一站式”“一窗式”服务的要求

简化办税程序,合理设置岗位,对分散于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要根据征收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本着简化方便管理、节约人力物力的原则,精减办税程序和

系统软件操作步骤,理顺办税服务厅与其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搞好业务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税服务厅的工作效能。如设立涉税文书审批岗,对纳税人前来办理的各类涉税文书(包括行政许可)先实行由大厅文书审批岗即时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再由相关有权职能部门依据该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复核,再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决定认可或取消,变事前审批为事后监督,尽可能地方便纳税人,避免纳税人因等待而形成到税务机关办事难的印象。

三是要建立纳税服务的专门机构,完善全社会的纳税服务体系。

建立专门的税务服务机构,将纳税服务作为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能与目标,是现代税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特性为此,必须建立必要的纳税服务机构,并建立纳税服务的指标体系及其考核机制,进行严格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要建立完善的电子税务网络

建立网上申报与审批、政策咨询、法规公告、办税指南、投诉举报、税收论坛等为一体的信息平台,确保每个工作环节在服务承诺时效内依法公开、高效地完成,有效地方便纳税人。纳税服务存在随意性,不够规范和统一。未掌握纳税人的需求变化,未能按纳税人需求提供服务,纳税人服务需求没有被列入服务重点。纳税服务工作针对性不强,工作不对路。

五是优化业务流程,方便纳税人办税。通过三个“尽量”,打造全职能窗口,避免纳税人来回奔波、重复提供资料。尽量把分散在机关内部的纳税服务内容“向纳税服务科集中”;尽量把审批权限“向纳税服务中心下放”;尽量把涉税资料的传递转变为“柜台内流转”。

六是纳税服务被动滞后。当纳税人上门提出、咨询后,才组织实施。服务被动,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能及时、积极的掌握纳税人需求。应走出“重形式轻实质”的误区。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忧患意识,制定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将纳税人的评价列入考核指标,对纳税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科学评价和考核,奖优罚劣,以考核促进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建议:

一是提高税务人员的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改进税务司法,防止执法、司法人员滥用职权,侵害纳税人权益。一切税收法规最终还是要由人来贯彻执行的,而且,一切侵害纳税人权益的行为也需要由人来纠正,所以一方面要靠制度法律的“他律”,但另一方面也需执法、司法人员的“自律”,所以税务执法和司法人员的素质对于所提供的纳税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是休戚相关的,必须努力提高税收执法、司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纳税人的权益才能得到全面和最终的保障。

二是树立典型积极引导。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内部简报、网站等载体,树立先进标兵,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坚持灵活性原则,学会区别对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决干部思想问题,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灵活性。积极引导干部更新思想观念,增强思想素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三是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竞争激励是激发干部潜能、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正向的激励可以直接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激发活力,形成动力。负面激励的主要手段主要是批评激励、经济处罚、降低收入等。负面激励是反作用力,可使压力变动力,变后进为先进。总之,要通过制度激发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热情,鼓励基层人员在勤奋中长知识,在实践中获进步。对考核出来的先进、后进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奖勤罚懒”措施,利用正强化与负强化两种管理手段,对工作积极的个人,应公开表扬,在精神及物质上给予丰厚奖励,并在提拔任用干部时优先考虑;对上班纪律较差、工作不积极的个人加强批评教育并给予严厉的处罚,鞭策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政治思想觉悟,提高工作积极性。形成讲风尚,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强监督制约。建立完善廉洁自律的制度防线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和事前防范,强化“两权监督”,不断推进“网络评廉”、投诉举报等外在监督活动,努力构造上下齐抓、内外结合的立体式监督网络。制定严格的考核处罚措施,明确责任;加大责任落实力度,严厉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五是完善基层队伍选拔机制。要拓宽基层税务交流晋升渠道。建议省有关部门制定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干部与地方干部交流制度,对垂直管理部门干部与地方干部的交流做出规定,使垂直管理部门干部与地方干部交流制度化、规范化。要激活系统内部干部任用选拔机制。在干部选拔应用上,要全面推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竞争上岗机制。论素质能力来选人用人,从根本上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用人观念。积极健全完善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真正把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基层领导岗位上来,通过优化人员结构,激发队伍活力,调动基层税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六是重塑管理模式,把服务寓于税收日常管理中。把服务的重点从微笑服务转变到制度性服务上来,真正从纳税人角度了解和关心税收管理上的问题。建立和健全纳税服务保障法律。在适当的时候制定《纳税人权利保障法》,建立和健全纳税服务法律法规体系,使我国纳税服务真正从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工作的范畴上升到税务机关应尽的法律义务和职责

七是不断推行个性化服务。首先加快纳税服务的信息网络建设,建立新型的纳税服务技术支持平台和多元化多功能的网络化服务体系。同时细分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使服务在普遍化基础上兼顾个性化。

八是建立纳税服务的质量指标及考核体制。多年来,税收管理的考核指标主要集中在收入任务的完成和征管质量的效率上,而纳税服务的内容、标准和责任,缺乏统一的规定。这类考核办法往往会导致税务机关忽视纳税服务工作。因此,必须明确税务机关纳税服务的内容、建立质量指标体系、进行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要逐项制定服务规范,明确程序、方法、步骤、时限等标准,纳税服务水平要与工作人员的薪酬与晋升挂钩,从而将纳税服务变成税务机关的一项经常性和日常管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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