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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人事局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西人字[2004]9号
文件
关于在西城区国家公务员中开展行政许可法
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步推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施行行政管理,促进首都和我区发展环境的改善和优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做好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的各项准备,按照《关于在北京市国家公务员中集中开展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的通知》(京人发[2004]18号)要求,制定西城区国家公务员行政许可法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培训目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学习法律条文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增强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结合,通过学习、使全区公务员充分认识颁布实施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全面、正确理解其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
二、培训对象
全区行政机关中公务员、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外的工作人员及其它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
三、培训内容及教材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法的重大意义、立法宗旨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行政许可设定的原则、事项范围、权限;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行政许可的费用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重点理解和掌握行政许可设定制度、相对集中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统一办理制度、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制度、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行政许可的责任制度等。
教材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教程》(汪永清主编),该教材由施教机构统一发放。市政府法制办根据学习培训教材编写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刊登在“首都之窗”市法制办网页上,考试由市法制办建立题库和统一出题。
四、培训方法、时间安排
全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8个部门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具体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人员及各单位的学习骨干是此次集中培训的重点。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学习培训工作。提倡通过自学增强对行政许可法的认识和了解。集中培训采取举办骨干培训班、专题讲座辅导的方式进行。学习骨干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学习活动。
为了配合各单位组织学习、宣传、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区法制办己于2003年12月,在北京西城政务办公网(内网)上开辟空中课堂,在网上为大家提供由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作的《行政许可法》辅导报告。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随时组织人员学习收看。
2004年3月中旬,我区选派3-5人参加市人事局举办的行政许可法师资及人事、法制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2004年3月底,全区举办 “行政许可法” 骨干培训班,组织各单位法制机构、行政许可岗位负责人、业务学习骨干及小教员参加培训。
2004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由小教员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学习及自学,每人自学时间不得少于6课时。
2004年5月上旬,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举办一期直接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岗位工作人员的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
五、考试考核及总结
区人事局和法制办根据全市的统一安排组织考试,考试的形式分为开卷和闭卷两种形式,对直接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岗位的工作人员采取闭卷形式考试。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许可法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考试成绩登记在《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公务员,其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直接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岗位的工作人员,未经考试或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2004年5月初,组织区政府领导、行政一把手集中考试《行政许可法》。
2004年5月中下旬,分别组织全区公务员和直接从事行政许可事项岗位的工作人员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004年6月4日前,各单位将培训工作总结报区人事局教育培训科和区法制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从优化首都发展环境的角度,提高对此次培训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二)因地制宜,务求实效。要切实增强行政许可法学习培训工作的针对性,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培训,努力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务求取得实效。
(三)确保培训质量,不走过场。这次培训涉及面广、参训人员比较多。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各单位要统筹安排,确保参训人员的学习时间和出勤率。通过培训领会和把握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及核心内容,切实贯彻落实好行政许可法,不断提高全区公务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