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40)_简答题40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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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答案(共40题)1.工会的基本职责?
(1)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2)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3)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4)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工会法》第六条
2.工会组织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体现在几个方面?
(1)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不能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担任。(2)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3)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4)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工会法》第九条
3.各级工会组织的建立标准?
产业工会。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2)基层工会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3)基层工会的联合会。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4)地方各级总工会。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5)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法》第十条
4.我国工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我国工会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中国工会章程》第三条
5.我国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
(1)劳动争议案件;(2)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3)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4)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5)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第八条。
6.中国工会的定义是什么?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中国工会章程》总则
7.中国工会的活动准则是什么?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中国工会章程》总则
8.中国工会的组织原则是什么?
中国工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中国工会章程》总则
9.中国工会的宗旨是?
中国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职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中国工会章程》总则
10.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主席、副主席的选举原则。
(1)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委员,应当在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2)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基层委员会选举产生。《中国工会章程》第二十七条
11.各级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原则是什么?
各级工会组织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熟悉本职业务,热爱工会工作,受到职工信赖的干部队伍。《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一条
12.工会干部要努力做到什么?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经济、法律和工会业务知识。(2)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勇于开拓创新。(3)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廉洁奉公,顾全大局,维护团结。(4)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5)坚持原则,不谋私利,说话办为职工,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6)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二条
13.工会经费的使用原则是什么?
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资产监管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体制、“统一所有、分级监管、单位使用”的资产监管体制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经费审查监督体制。《中国工会章程》第三十八条 14.工会法律援助的范围是?
(1)劳动争议案件;(2)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3)工会工作者因履行职责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4)工会组织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案件;(5)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第八条
15.职工符合何种条件,可以向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委托代理法律援助?
(1)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工会法律援助,且本人及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当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2)未达到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但有证据证明本人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需要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本办法规定的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工会法律援助办法》第十条
16.职工代表享有哪些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3)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4)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
17.职工代表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2)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企业反映;(3)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4)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5)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 18.解决劳动争议各种方式之间关系及法律效力?
可以协商解决,但协商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可以直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也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起诉前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协商与调解达成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诉讼所产生的裁判,具有当然的强制执行力。
19.劳动合同的特征?
主体特定性,即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内容的法定性,即主要有劳动法规定;关系的转化性,即由外部关系转化为内部关系;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对应性;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20.最低工资标准特点及立法意义?
特点:法定性;最低线,少之违法;正常工资;保障范围,不仅包括劳动者本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且也包括劳动者赡养的家庭成员的生活需要。意义:保障劳动者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促进企业公平竞争。
21.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劳动合同无效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订立的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2)我国《劳动法》第18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②采取期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哪些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3.劳动合同指什么?其特征是什么?
概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特征:(1)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2)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隶属关系。(3)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
24.集体合同是指什么?其特征是什么?
概念: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特征:(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事业组织。(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义务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关系。(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4)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业或事业组织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
25.解决劳动争议应该根据什么原则?
(1)在查清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2)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36.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自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出现,当事人才能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主要有:(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劳动者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或判刑。(3)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27.劳动合同的期限主要有哪几种?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依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主要有: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双方当事人规定合同有效的起止日期的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指双方当事人不规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双方当事人将完成某项工作或工程作为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28.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建立劳动关系,依法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协商一致,订立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原则,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一是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二是劳动合同内容合同。三是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劳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29.请简要回答基本养老金由哪两部份组成?根据哪些因素确定基本养老金数额?
《社会保险法》第15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30.社会保险是指什么?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参保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风险情况下提供物质帮助,使其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免除或减少经济损失的制度。
31.请简要回答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社会保险法》第30条)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
32.请简要回答职工因哪些情形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哪些情形不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法》第37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罪;(2)醉酒或者吸毒;(3)自残或者自杀;(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请简要回答申报工伤有无时间限制? 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职工个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的,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超过了此期限,如无法定的理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会不予受理。
34.请简要回答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答:《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35.请简要回答女员工因怀孕被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该如何进行处理? 可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以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6.请简要回答《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的特殊保护有哪些?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1)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2)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37.请简要回答国家和有关部门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承担什么职责?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1)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2)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38.请简要回答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获得法律救助?
答:《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2条 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寻求救助:一是要求公安、民政、劳动保障、卫生、教育、文化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二是依法申请仲裁;三是向人民法院起诉。
39.妇联是什么组织,起什么作用?
妇联是代表妇女利益的群众性组织,是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保护妇女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40.什么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5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