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湖南省优秀教师的通知_湖南省优秀教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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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湖南省优秀教师的通知
根据上级安排,我院可推荐1 人参评2007年湖南省优秀教师,现将湘人发[2007]67号文件予以转发。经研究:各系部可推荐1 人至学院,学院学术委员会在系部推荐人选中推荐1 人到省里参评。请各教学系部认真组织推荐,于6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学院人事处师资办。
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
2007-5-2
4湖南省人事厅 湖南省教育厅 文件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 湖南省教育工会
湘人发〔2007〕67号
关于评选表彰2007年湖南省优秀教师 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市州人事局、教育局、教育基金会、教育工会,各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为大力倡导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 会风气,进一步激励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 业,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 教育基金会、省教育工会今年将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 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全省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
五年以上,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2、“湖南省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参评对象为学校校长、教育行政部 门干部和其他教育机构管理人员。
3、县、处级(含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包括单位内设 机构负责人)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
件
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 务实,锐意改革,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 民教师的光荣形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l、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促进 学生的全面发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 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 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 突出;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 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
三、奖励方式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由省人事厅、省
教育厅、省教育基金会、省教育工会联合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证 书和一次性奖金,并记二等功。
四、推荐名额分配
今年评选表彰“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 共3()()名,各市州和湖南大学等12所高校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l,其他学校和单位不单独分配推荐名额,一般可推荐1人。
五、推荐、申报办法和工作要求
1、表彰人选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 式进行。其中,市州所属学校和教育机构,由各市州教育部门组 织推荐、申报;教育部、省政府主管的高校和民办本科院校由学 校组织推荐、申报,省直部门、企业主管高校和教育机构的推荐 对象,经主管部门审定后申报。
2、各市、州确定推荐人选要统筹考虑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和 教育机构所占比重,可适当向民办教育倾斜。
3、人选的推荐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向条件艰苦 的农村地区和学校倾斜。要充分考虑长期从事德育和思想政治工 作的班主任、学生辅导员、任课教师等人员,并使之在推荐人选 中有一定比例。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参加评选,必须完成学校 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
4、推荐人选要切实保证专任教师数量。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的管理人员、包括学校校长及其他职工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 在推荐总人数的10%以内。
5、推荐人选的评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 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 人才等方面的实际贡献。
6、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各地各单位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 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 工,民主评选,严格考核,公正推荐,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 性和透明度。推荐上报人选,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接受群众 监督。要通过评选推荐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社
会风尚。
六、申报材料和时限
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务必于2007年7月20日前 将下列材料报送省教育厅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l、被推荐对象的典型事迹材料,字数在3000字以内,材料 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性;
2、“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
式
3份,样式见附件2);
3、《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 表》(样式见附件3)。
上述材料均要求同时上报电子文档,其中第2项存为Excel 文件,其余文件存为word文档。
报送材料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湖南省教育厅人事 处,邮编:410001;联系电话:0731—4718000;联系人:黄智勇。
附件:
1、2007年湖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
额分配表
2、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3、湖南省优秀教师、湖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教育基金会湖南省教育工会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人事 教育 表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