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办法_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国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
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管理,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1〕3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 市房屋征收部门为征收补偿费用的监管部门,负责征收补偿费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征收补偿费用是指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对被征收人补偿与安置的全部费用。其中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需补偿安置的其他费用。提供实物补偿的,可在总额中扣减相关费用。第五条 征收补偿费用监管分直接监管和协议监管两种形式。
直接监管:市房屋征收部门在市财政部门设立专户,由
完成并验收合格3个月内,无遗留问题后全额拨付费用。
第十条 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郑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