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_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西宁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西宁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我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满足那些条件?

答:(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出境或到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3、我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盖章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

(4)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如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过户后的《房屋产权所有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购房过户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盖章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4)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如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5、我购买了一套单位的集资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经房产登记部门备案的《集资建房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集资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盖章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

(4)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如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我购买了一套单位的回迁房,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经房产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账户所在单位盖章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4)如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我打算把自住的房子装修(中修或小修)一下,能否将自己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

答:不能提取。

8、我已办理了退休手续,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退休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手续时需提供:

(1)离、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账户所在单位盖章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

(3)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9、我父亲(母亲、配偶等)去世了,我怎么才能把他的住房公积金提出来?

答:

(一)转账到单位账户的,经办人应持以下材料办理提取手续:

(1)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一份;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同意转入单位的协议书一式四份;

(4)账户所在单位盖章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

(二)转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储蓄账户的,经办人应持以下材料办理提取手续:

(1)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一份;

(2)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账户所在单位盖章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

10、我在自己家宅基地上建造一套住房,能否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

答:在农村宅基地建造自住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

(1)宅基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村委会证明;

(3)账户所在单位盖章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

(4)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需中心工作人员实地察看。

11、我有租房的情况,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答: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人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主要针对本市的无房且属于中低收入的家庭和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

(1)家庭收入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已婚配偶无工作的,提供户口所在社区出具的无收入证明);

(2)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账户所在单位盖章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

(5)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12、我已办理了出境定居手续,如何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

(2)有效出境定居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账户所在单位盖章的《西宁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审批表》一份;

(4)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委托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13、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有哪些?

答: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本省职工,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4、西宁地区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答: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

(1)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35%(规定比例)×12(月)×贷款年限(年);

(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首次购买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普通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住房总价的70%,90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普通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住房总价的80%,二手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住房总价的70%;属于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购房总价的40%,利率上调1.1倍;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3)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贷款金额具体以公积金缴交额、家庭收入、离退休年龄等综合测算。借款人月均还款额不超过夫妻月收入的50%。

15、西宁地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多久?

答: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的,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购买二手房房屋的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五年,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十五年;在规定的住房贷款期限内,贷款期限最长为借款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

16、目前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

答: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目前期限为5年以下(含)的贷款利率为4.45%,5年以上你的贷款利率为4.9%。

17、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单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借款人缴存半年以上;

(2)具有本省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购买住房的,必须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5)有购买自住住房总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

(6)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8、什么叫做按期足额缴存?

答:按期足额缴存是指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没有发生漏缴或拖欠缴存的现象。之所以将它作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之一,是因为单位如能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说明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的意识较强,职工收入稳定,偿还贷款有保障。

19、购买小面积的新建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凡购买新建普通住房或二手住房都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申请贷款期限不超过15年。

20、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职工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凡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不管其户口在本地或外地,只要本市居住地的派出所出具暂住证或有效居留证明的,均可申请办理贷款。

21、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时可以申请贷款吗?

答:不可以。因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表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已中断,不符合“申请前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条件。如果恢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达到规定时间后,仍可申请贷款。

22、夫妻间任何一方以买受人签订购房合同(协议),是否会影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双方都符合“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条件的,不会影响;如仅一方符合条件,购房合同(协议)的买受人中必须有其姓名。

23、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另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答:配偶一方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另一方或夫妻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是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贷款是双方共同的债务,要以家庭收入偿还,在贷款未还清之前再贷款,很有可能影响还款能力。但是,当还清了贷款本息后,再次购买住房,如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4、购买新建普通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须提供如下材料

(1)借款人填写《西宁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审批表》三份,并单位盖章;

(2)提供借款人和符合条件参与计算贷款额度的配偶、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六份;

(3)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四份(未婚或未再婚的,提供未婚或未再婚证明原件);

(4)户口簿(或暂住证、居住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六份;

(5)借款人及配偶、参与共同还款人需提供工资折或银行出具的工资明细清单复印件1份;

(6)首期付款发票(收据)和复印件4份;

(7)州县职工需填写《异地贷款承诺书》及公积金委托银行提供缴交明细清单并盖章;

(8)购买商品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五份

(9)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书》、过户后的房产证、土地证、契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五份,《抵押房屋评估报告书》四份(中心委托指定的评估公司)

(10)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集资建房协议书;(11)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备案协议(合同)五份;

25、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为什么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办理?

答:公积金贷款必须办理抵押,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房作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办理抵押时须经产权人及共有人同意。因此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由夫妻双方到场共同办理手续。

26、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程序?

答:(1)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委托的银行提交贷款申请;(2)银行初审并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核;(3)中心审批;(4)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5)办理住房抵押、公证手续;(6)中心划款资金;(7)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2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到发放需要多少时间?

答:在申请人符合申贷条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中心从贷款审核到贷款放款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房产、土地抵押及公证办理时间除外)。

28、贷款期间遇贷款利率调整,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否随之调整?

答: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在调整日起发放的贷款,随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在法定利率调整日前已经发放的贷款,贷款年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继续执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贷款年限在1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29、什么样的房源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新建普通住房:开发商已办理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的、并且主体结构已封顶的普通商品住房;二手房: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完税发票的均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30、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哪些?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申请办理提前部分偿还本金和提前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式。

31、什么情况下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或质押物?

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或质押物:(1)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规定偿还本息,连续6个月未偿还的;

(2)借款人超过借款合同最后的还款期限3个月仍未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

(3)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终止前死亡、失踪或移居国外,借款人合法继承人或遗赠人拒不承担偿还贷款本息或无力偿还贷款本息的;

(4)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有关规定,严重影响贷款人资金安全,贷款人有权并决定提前收回贷款而借款人未偿还的。

32、贷款人依法处理抵押物和质押物所获价款应按什么方式分配?

答:贷款人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押物所获得价款,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抵押物拍卖费用和处理抵押物的其他费用;

(2)扣除与抵押物有关的税费;

(3)补交土地出让金;

(4)归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5)支付有关诉讼费用;

(6)归还共有产权人所占份额;

(7)剩余部分,退还借款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欠款本息,借款人应继续清偿,贷款人有继续追偿的权利。

33、在西宁地区履行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在外地购房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在西宁地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而在西宁市以外城市购买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以所购住房予以抵押,担保住房公积金债权实现的制度。由于抵押物在外地,对抵押物的监管难以实现,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所以,职工在外地购买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4、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应由谁承担?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受托银行违规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除追究责任外,其风险由受托银行承担。

35、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提取现金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采用转账方式。即借款合同生效后,受托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资金以转账方式划入售房单位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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