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_流程审批时限规定
探矿权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流程审批时限规定”。
探矿权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
一、探矿权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2号)、《关于推进探矿权市场化配置和管理的通知》(陕国土资发〔2008〕33号)。
二、探矿权审批条件
(一)、按照矿法规定,申请范围必须属省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勘查许可证权限范围;
(二)、申请登记的区块范围是否超出法定允许的最大范围,且为连续区块范围;
(三)、申请登记区块范围不能与已受理、设置的探矿权、采矿权重叠;
(四)、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形成矿产地探矿权的,需对探矿权价款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已经矿产资源主管部备案;
(五)、申请人在90日之内,不得再次申请申请人已经注销区块范围内的探矿权;
(六)、申请人受到被吊销勘查许可证处罚的, 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探矿权;
(七)、申请人必须为企业法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从事勘查工作;
(八)涉外企业申请探矿权必须经军事主管部门同意;
(九)、矿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探矿权审批程序
厅办文窗口受理 主办业务处室审查 有关处室(局)(规划、资源、矿管、地环处、执法局)会审 主办业务处室复核 主管厅长审核 报厅长办公议(厅专题会议)审定 业务处室制证 厅办文窗口颁发勘查许可证。
四、探矿权审批的时限
40日内。
《探矿权审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