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_政府办公室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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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洛政文〔2005〕135号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区标准化厂房建设,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进一步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泉州市洛江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庄建辉(区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洪飞跃(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赖清正(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朱仁雄(区经贸发局局长)

杨再聪(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巧生(区建设局局长)

章青松(区规划分局局长)

苏清良(区财政局局长)

吴向群(区外经贸局局长)

黄绍文(区环保局局长)

黄志强(区监察局局长)

杨福安(区审计局局长)

黄汉水(区农水局局长)

吕剑文(区林业局局长)

傅庆生(区公安分局局长)

林志斌(区政府办副主任)

李幼农(区国税局局长)

陈全发(区地税局局长)

许美琼(区工商局局长)

洪华伟(区电力公司经理)

杨金灿(万安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韶山(双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新生(河市镇镇长)

吴伟明(马甲镇镇长)

叶俊海(罗溪镇镇长)

陈永泽(虹山乡乡长)

陈旅毅(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办主任)

许鹏(万安开发区管理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经贸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贸发局局长朱仁雄同志兼任,成员由区经贸发局、外经贸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分局、财政局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经济管理厂房△建设机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区经贸发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分

局、财政局、外经贸局、环保局、监察局、审计局、农 水局、林业局、公安分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电力公司、双阳华侨经济开发区开发办、万安开发区管 理处。

抄送:市标准化厂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办、区

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陈书记、吕区长、庄副书记、各副区长。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5年10月28日印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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