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黄圩中学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_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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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黄圩中学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讨论稿)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决定,从二〇一三年度开始对中层干部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绩效奖励。一方面在于进一步完善中层干部工作考评机制和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另一方面通过对中层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考评,为中层干部的奖惩、培养、调整、任免提供主要依据。
一、指导思想
为建立一支管理有方、工作到位、执行力强、教职工满意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充分调动中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奋发进取的工作热情,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不断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
二、考核细则
三、考评方法
1、考评按校长考评(权重40%)、分管校长考评(权重30%)和教职工考评(权重30%)三个步骤进行。考核按年度进行,按照考评细则,进行量化考评,计算出最终得分。
2、得分与等级划分:
优秀:100—85分;称职:84—70分;
基本称职:69—60分;不称职:60分以下。
四、考核结果使用:
1、中层干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2、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中层干部,学校领导班子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不再聘任中层岗位。
3、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中层干部,不再续聘。
4、学期考核、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优先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候选人”。
《响水县黄圩中学中层干部绩效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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