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行动项目实施意见(材料)_关爱留守儿童措施方案

2020-02-26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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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妇[2012]07号

2012年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行动项目实施意见

今年是实施省级民生工程的最后一年,为继续贯彻落

实《安徽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项目工程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我市“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工程”建设,确保完成2012年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于满足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以改善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生存发展环境,加强农村留守流动儿童校外活动阵地建设为核心,以建设乡镇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为重点,搭建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互动平台,为促进留守流动儿童身心健康提供保障条件。

二、目标任务

总体任务:从2010开始用3年时间,整合利用乡镇文化室等现有资源,在全市所有乡镇创办留守流动儿童活动

室:2012年在狮子山区西湖镇和郊区大通镇2个乡镇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添置必要的图书、体育活动器材和电脑等设备。2012年在农村地区建设18个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等设备。

三、实施进度

(一)狮子山区西湖镇和郊区大通镇2个乡镇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需添置的设备,市、区购置招标工作争取在4月上旬完成,5月底前设备全部到位,省添置的设备待省统一采购后到位。8月底前向留守儿童开放。

(二)农村地区18个留守儿童之家,待省统一采购的电话、电视机等设备到位后即投入使用。

四、资金筹集及管理

(一)乡镇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建设资金每所投资标准4万元,由省财政承担2万元,市、区财政各承担1万元,专项用于采购图书、体育活动器材、书橱、桌椅、电脑、电视机等设备。

(二)确定农村地区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资金每个投资标准3000元,由省财政承担。

五、落实措施

(一)各区妇联经实地考察审核后,向市妇联推荐定点乡镇、村;市妇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本市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编制本地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年度实施计划,并将

申报材料报省妇联。

(二)建设计划和资金落实后,市、区妇联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相关设备及服务的采购。

(三)农村地区留守儿童之家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确定和实施。

(四)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及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场所由乡(镇)、村解决,应充分利用乡镇(街道)、村(居)文化室、寄宿学校等公共设施,不搞重复建设。负责选配留守儿童活动室(之家)管理人员,做好留守儿童之家的开放使用和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各区妇联、教育局及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谋划,认真实施,全力推进留守儿童活动室(之家)工程建设。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留守儿童活动室(之家)的建设标准和质量。留守儿童活动室(之家)建设专项资金应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留守儿童活动室(之家)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完成留守儿童之家工程建设任务。

七、相关部门

承办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区妇联、县(区)教育

协作单位:市、县(区)财政部门

配合部门:市、县(区)留守儿童之家工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铜陵市妇联

2012年元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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