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_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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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1年,全市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三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及国家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之中,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按照省局党组“12345”工作思路,不断开创工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全市工商部门更加自觉地服务经济发展、更加高效地加强市场监管、更加有为地强化消费维权、更加努力地推进依法行政、更加严格地锻炼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协调推进、常抓不懈,坚持做好三项基础性工作

(一)严明纪律、履职守责,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以及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找准反腐倡廉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三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家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精神,着重思考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着力点和关键点,创新反腐倡廉措施和方式,以三级联动督察制度为抓手,查处那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作为、不干事,乱作为、乱干事的人员,着力消除少数人员中存在的“作风飘忽、人浮于事,自由散漫、思想消极,有位不为、守土无责,看重私利、忽视履职”等不良现象,真正把全市广大工商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发展上、心思集中到发展上、力量凝聚到发展上,不折不扣地抓好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二,严肃政治纪律,强化责任意识。要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观念,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和省委、市委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特别是要教育干部职工通过正常渠道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坚决防止出现利用网络或其他非法形式无中生有地宣泄不良情绪的行为。要注重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向,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第三,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以及市场价格监管、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四,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切实做到市场不出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三级联动督察”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加强对上级部门各项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纪律保障机制,认真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纪委交给我们的各项反腐倡廉任务,确保总局“五个更加”目标的顺利完成和省局党组“12345”工作思路的贯彻实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教育

第一,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要进一步增强广大工商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四帮四促”活动,建立健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和保障群众权益的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继续深入推进12315维权网络建设,健全维护群众权益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矛盾,推进和谐工商建设。

第二,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辖区市场环境恶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对违法行政或滥用职权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人员的责任。同时,要注意保护广大工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

第三,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督促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带头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改善基层基础设施、完善相关执法设备、提升执法条件上。

第四,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逢迎讨好、互相吹捧等庸俗作风,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拓展思路、改革创新,加快推进具有工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一,创新教育、监督的办法和措施,并积极探索总结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制度。以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扎实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勤政教育,创新工商特色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四进”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开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着力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质量。深入推进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积极推广“制度+科技”等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成功经验,重点围绕工商机关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队伍管理等环节,努力形成“纵横交错、立体监控、重点突出”的防控体系,在防控体系建设特别是科技手段的开发利用上,要防止出现“注重形式、脱离实际、重复建设、成本过高”等问题。

第二,创新查办案件的办法和措施。本着教育和挽救干部的原则,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工商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处罚权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不论什么人,只要违法违纪,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败坏工商机关的声誉,都要坚决查处。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线索明确、具体以及实名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调查,做到件件有着落。要强化与地方纪委、监察及检察、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形成查办案件合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要着力抓好案件数据的统计和报送,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各县、市、区局(分局)纪检监察室要在今年30日前,将党的十七大以来所属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撰写专题报告报送市局纪检监察室。)第三,创新源头治理的办法和措施。要着力研究工商机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深化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减少体制、制度漏洞,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攻坚克难、务求突破,着力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问题

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特别是有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从一开始就要严格注意操作规程,防微杜渐,深入细致地做好防控工作。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专项治理上,真落实有关规定,防止巧立名目,花样翻新。未经省局批准,4月

在“小金要认各单位一律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实施的活动,要按照有关财政规定,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中,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和违规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及公车私用等问题。

(二)深入贯彻《廉政准则》,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要在年内组织开展《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和自查,注重解决以下问题:第一,要在继续抓好《廉政准则》实施的基础上,全面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各单位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第二,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违反规定的,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第三,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等有关规定。要认真执行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公款旅游。第四,要防止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以及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获取内幕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第五,继续做好规范津补贴后,相关政策解释及干部职工思想稳定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

(三)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一,强化工作指导。要按照“紧贴实际、部门合作、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加强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与基本制度建设,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第二,继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要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认真听取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监督,维护党员利益,进一步扩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各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第三,切实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融入干部教育工作之中,巩固先进性教育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结合“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和“四帮四促”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做好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着力解决执法争利、执法扰民、违规执法、变相收费、乱摊派和滥罚款等问题。第四,全面推行基层工商分局委派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各单位要按照国家总局、省局的要求,以落实机构改革方案为契机,配齐配强基层工商分局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监督职责、工作程序。第五,要加大损害群众利益的问责力度。要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认真兑现在“三个建设年”活动中向社会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要按照总局《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好专项检查,切实纠正少数工商机关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问题,严禁违反章程规定超标准收取会费,严禁将会费挪作它用。此项工作,总局将在上半年组织专项检查,省局、市局也要适时组织抽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搞好专项检查和自查,防止在会费收取和资金使用上出问题。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三个方面提供坚强保障

(一)发挥工商机关职能作用,为推动发展、实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第一,要认真分析、查找和解决工商部门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等工作中,存在的影响和制约市场主体及市场环境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完成“三个建设年”活动中,交由工商部门办理的各项牵头及协办任务。第二,要按照规定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缩短办理时限,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第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款项等的清理自查工作。第四,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建立窗口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扎实推进电子政务和行政审批网络化建设步伐,加强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参加地方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第五,积极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执行市局三级联动督察制度,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绩效管理的科学方法和有效方式,开展对工商机关和工商干部的绩效考核和评估,强化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质量的工作中,安排部署不到位、多次发生损害发展环境行为、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影响等情形的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将严肃进行问责。严肃查处利用工商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职权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

(二)加大纠风工作力度,为维护群众利益提供坚强保障。第一,巩固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成果,认真整改民主评议行风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和制度。坚持将述职述廉作为创建人民满意工商分局的重要环节,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述职述廉的质量,努力使其成为工商机关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第二,结合工商机关职能特点,认真配合有关部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切实治理和纠正教育、医药、医疗等领域的不正之风;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第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扎实抓好信访举报工作。要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重视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充分发挥“12315”执法网络作用,着力构建群众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平台。

(三)严肃选人用人纪律,确保全市系统机构改革顺利实施。

在落实全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各单位党组(委)及纪检监察、人事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有关换届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的工作纪律。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要给予严肃查处。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确保全市系统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在全市系统机构改革中,要坚持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的工作机制,凡是涉及机构变动、人员调整、选拔任用等问题,必须按程序、按步骤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程序清楚、步骤明晰、运作规范。

四、把握三个要点,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各单位党组(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觉承担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同时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成员也要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全市系统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积极协助党组(党委)搞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导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本单位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必须严格追究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加强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特点和对策研究。一要在“教育”与“惩治”的研究上下功夫。通过惩治腐败,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强制力、监督的约束力,促进党员干部增强廉洁意识、自觉规范行为,为开展预防工作奠定思想基础;注重源头治理,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二要在“两个结合”上下功夫。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促进工商事业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这个大局结合起来,自觉服从全局,合理定位,有所作为;要将增强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结合起来,通过查办案件切实增强工商干部自律意识,发挥工商干部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表率作用。三要在执行行政监察法和完善三级联动督察制度上下功夫。要探索新机制、新方法,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点和监管风险点防范,努力防止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等行为,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的职能作用。四要在强化调查研究上下功夫。各单位班子成员要结合“三个建设年”活动的开展,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监管服务对象中,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强化对反腐倡廉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三)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一要抓思想建设这个基础,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观念,进一步巩固主题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四帮四促”活动,使纪检监察干部切实增强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注重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执行力、战斗力和担当力。二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这次机构改革中,要注意完善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强配齐纪检监察干部。各单位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要切实发挥作用,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抓纪检监察工作上来,多思考如何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工商整体工作之中的途径和办法。三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选拔培养。要抓住能力建设这个重点,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注意选调和录用熟悉经济、法律、审计及工商机关业务的干部到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轮岗、挂职、交流力度,注重发现和培养纪检监察干部中的优秀人才,重用有能力、会工作、干劲足、素质高的纪检监察干部,让他们有位置、有平台,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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