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中学生活老师考评细则_学校生活老师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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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中学生活老师考评细则
一总则
(一)本考评细则分为管纪人员和保洁人员两部分
(二)考核由宿服处和各级部负责
(三)考评分为月考评和年度考评
月考评为每月初,对上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作为每月考核工资发放的基本依据。
年度考评为每年7月至第二年7月,一年一次,作为续聘或解聘的基本依据。
二管纪人员考评
(一)月考评
1、报酬组成(1)工资由基本工资和考评工资元组成。
(2)基本工资根据所管理的学生数(平均数为200人)上下浮动,多一人加2元,少一人减1元。
(3)考核工资分A、B、C、D等次,A等次200元,B等次180元,C等次140元,D等次0元。每月A等次的不超过1/3。
(4)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或其他影响恶劣的评为D等。
(5)有特殊贡献或在特殊岗位的可享受一定的奖励或津贴。
(6)加班工资另行支付。
2、计分办法:每人每月满分为100分,级部考评40分,楼长考评30分,宿管助理考评30分。
3、考核项目见《宿管老师每月考评细则表》
4、以下情况给予专项奖励
(1)所管楼层纪律受到学校公开表彰(以发文为准)的奖励50元
(2)所管楼层中有在月考评被评定为样板宿舍的,每间加20元,最多不
超过100元。
(3)在救灾、抢险中有突出表现的,在社会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视为有特殊贡献,学校予以100—200元奖励。
(4)抓住学生夜逃的(指夜间查房后从宿舍出逃的)奖50元。
5、以下情况予以专项扣罚
(1)不及时关灯的,每房间扣5元,不及时关水的每次扣10元
(2)所管辖楼层纪律受到学校公开批评的扣50元。
(3)在管理时段内,发现学生在宿舍内打架、酗酒、打牌、擅不归寝、破
坏公物等恶劣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并上报的,视为玩忽职守,扣50
分。情节严重的该月考评奖为D等,造成恶劣后果、严重损害学校
声誉的立即辞退。
(4)在管理时段内,管纪人员应该巡视、查房,不得逗留在自己的宿舍,更不可无故脱岗,发现一次扣20元。
(5)在宿舍内聚众赌博、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等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严
重后果的立即辞退。
(6)打骂、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的,一经查实,扣5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7)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热得快等发现一次扣10元,电器予以收获。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辞退。
(8)个人违规使用空调等发现一次扣10元。送电人员不按要求送电的每次扣100元。
(9)搬弄是非,中伤他人、损害学校声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实,扣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立即辞退。
(二)年度考评
一年内,每月考评分相加的总和为年度考评分,作为续聘或解聘的依据。年度考评分居前三位的分别予以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并优先续聘。年度考评分居后一位的予以解聘。
三保洁人员考评
(一)月考评
1、报酬构成:(1)基本工资800元,考评工资200元。
(2)有特殊贡献的给予50—100元奖励。
2、工作时段:每日7:30—10:30
2:30—5:303、工作量:每人负责三个楼层卫生,男生宿舍4号楼每人负责2层
4、每人每月考核分满分为100分。由楼长、宿管助理考评及学生卫生检查结果三部分组成。
5、考核工资分A、B、C、D等次,A等次200元,B等次180元,C等次160元,D等次0元。每月A等次的不超过1/3。
6、有下列情况给予专项奖励
(1)所管辖楼层受到学校有关部门公开表彰的(以正式发文为准)奖50元。
(2)在救灾、抢险中有突出表现的,在社会中为学校赢得荣誉的,视为有特殊贡献,学校予以奖励100—200元奖励。
7、有下列情况的专项扣罚
(1)所管辖楼层受到学校公开批评的扣50元。
(2)不及时关水的每次扣10元
(3)在宿舍内聚众赌博、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等发现一次扣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辞退。
(4)打骂、体罚学生、侮辱学生人格的,一经查实,扣50元,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5)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热得快等发现一次扣10元,电器予以收获。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辞退。
(6)个人违规使用空调等发现一次扣10元。
(7)搬弄是非,中伤他人、损害学校声誉和形象的,一经查实,扣5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立即辞退。
(二)年度考评
一年内,每月考评分相加的总和为年度考评分,作为续聘或解聘的主
要依据。年度考评分居前三位的分别予以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并优先续聘。年度考评分居后一位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
本办法若遇学校政策调整,将适时调整。
天一中学宿服处201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