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_规模化养殖场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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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完成情况汇报

(2009年4月22日)

尊敬的穆副局长、验收组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

我就昌宁县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作简要汇报。不足之处,请穆副局长及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

一、我县基本情况

我县位于东经99°16′-100°02′,北纬24°14′-25°12′之间,国土总面积3888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占97%。境内最高海拔2875.9米,最低海拔608米。辖13乡镇,总人口34.4万余人,居住着彝、傣等28个少数民族。近年来,我县以实施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为契机,把畜牧业发展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来抓。2008年末全县大牲畜存栏15.50万头,其中牛存栏14.36万头,出栏4.52万头;生猪存栏48.03万头,出栏62.02万头;羊存栏12.17万只,出栏8.7万只;家禽出栏91.07万只;全县肉类总产量达到5.24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5.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18.06亿元的31%,畜牧业发展前景广阔。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和任务

2007年9月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农经〔2007〕1389号文件批复同意《昌宁县2007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为:圈舍改造15050平方米,配套建设粪尿处理池740立方米,购置自动饮水设备2720套,消毒室及兽医室9间180平方米,购置防疫设备9套。项目在田园镇、漭水镇、柯街镇、卡斯镇和湾甸乡5乡镇实施,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小区5个,其中补助25万元的4个,10万元的1个;规模化养殖场5个,每个养殖场补助10万元。

批复项目总投资363.7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万元,养殖业主自筹投资203.74万元。

2008年1月25日,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畜牧兽医局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200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以保发改农经〔2008〕38号文件下达该项目中央预算内建设资金160万元。

三、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昌宁县2007年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于2008年2月10日动工建设,到2008年11月15日止,各项工程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建设计划。项目累计完成圈舍改扩建15300.76平方米,为计划的102%;建化粪池838.3立方米,为计划的114%;建兽医及消毒室10间318.3平方米,为计划的177%;购买防疫设备9套,为计划的100%;安装自动引水设备2249套,为计划的83%;饲养能繁母猪1248头,其中新增能繁种母猪1083头,引进种公猪18头,购置和安装母猪产仔栏175套,母猪限位栏198套,增温式保育栏18套;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技术培训11期1986人次。

该项目计划总投资363.7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万元,养殖业主自筹投资203.74万元。实际到位补助资金160万元,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实际完成投资635.325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160万元,养殖业主自筹资金475.325万元。分项目完成投资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63.24万元;种猪购置投资132.22万元;防疫设备购置投资2.62万元;自动饮水设备投资10.57万元;母猪产仔栏和限位栏投资16.10万元;科技培训投资10.575万元。

四、项目建设中的主要做法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县依托区位优势,通过典型引路、示范服务,政策激励、科技投入,龙头带动等措施,以生猪规模化养殖和产业化经营为方向,借助国家大力扶持发展生猪产业的有利时机,全力推进全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进程。其主要做法是:

(一)实行项目公开制度,提高项目安排的透明度

按照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在编写实施方案时联合发改、财政和项目所涉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申报条件、对象范围、补助标准、申报程序和受理单位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在县城人员集中区域、乡镇村民小组张榜公示3天,公开接受群众的质询,认真对待群众提出的不同意见和反映强烈的建设项目,并做妥善处理,保障了广大养殖户的知情权,提高了项目安排的透明度,防止了暗箱操作。项目批复下达后,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对建设业主的前期工作进行了核查,对出现的问题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了整改,杜绝了人情项目、关系项目的存在,保证了项目安排的公正、公开。

(二)强化领导、以高度的政治感和责任心组织实施

在建设过程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龙头带动,加强引导协调、优化服务,全力推进养殖小区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项目办、畜牧工作站等部门同志组成的项目领导小组,并以昌牧医发〔2008〕22号《关于实施昌宁县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组建了项目实施小组,具体负责小区的建设和协调业主在项目建设中的用地、用水、用电等问题,形成班子成员带头抓,各级干部分头抓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产业发展的领导和服务职能。

(三)加强部门合作,全力保障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局项目办公室和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分别与各建设业主或小区负责人签定了《项目建设合同书》,对项目建设的时间、地点、建设标准及补助方式、三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等环节作了详细约定。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按《建设合同》约定执行,业主每完成一项建设内容,及时组织进行县级初验,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资金及时到位,对通不过县级验收的,坚决要求业主进行整改,同时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和项目稽查工作,确保了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四)全面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切实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

在项目建设中,全面开展技术培训工作,逐步推广现代畜牧业相关技术和信息服务,提高全县生猪养殖的技术水平,切实降本增效,提高农民畜牧业收入,采取上下联动、一对一的方式,根据养殖场户(小区)实际需求,为其提供各种养殖和疫病防治等先进实用技术培训以及市场、政策法规等信息服务,为养殖户提供了系列化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真正将技术、信息直接送到养殖户手中。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班12个,培训人员达1986人次,发放相关资料8000多份。

(五)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云财农〔2004〕158号)、《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以及现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操作,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制度,严格按实施方案和验收合格的实际工程量进行工程结算。报销凭证合规合法,并经项目法人审核后列支,做到开支合理,手续完备,管理规范。同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了项目建设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提高了投资效益。

五、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

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优质三元杂商品仔猪24000多头,育肥出栏后产值达2400万元,利润480万元以上。为我县和邻近市、县优质肉猪基地建设提供了种源保障,每年能在县内示范推广优质二元杂能繁母猪养殖,带动发展饲养规模20头能繁殖母猪养殖户60户以上,加快我县生猪改良步伐,提高我县猪肉品质,增加农民养猪收入,全面推进全县生猪养殖业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同时通过对养殖场(小区)所产生的猪粪便进行集中处理,年可为农业生产提供1200多吨农家肥,可提高土地肥力,增加粮食产量,形成猪—肥—粮,粮—猪—肥的良性循环发展。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长久以来,有了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鼓舞和鞭策,增强了做大做强我县畜牧业产业的信心和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各位领导和专家一如继往的给予支持、帮助,我们将切实加强对畜牧业的领导,制定优惠扶持政策,完善畜牧业发展保障体系,增加对畜牧业的投入,为把我县畜牧业发展成为全县的又一支柱产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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