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喀什市农村富民安居工程_喀什最新干部任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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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喀什市安居富民工程
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属各乡(场)、镇,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安居工程的组织领导,市委决定在原农村抗震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调整成立安居富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买买提明•白克力(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刘仕哲(深圳前指副总指挥)
邓慧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吐尔洪•买买提(市委常委)
古丽鲜•亚祖农(副市长)
卢振地(副市长)
杨建民(市人大副主任)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黄兆武(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史先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如蓉(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艾克拜尔·阿不都卡地(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韩少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华江(市抗震安居办常务副主任)
司马义(市抗震安居办副主任)
蔡亚宏(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市农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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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鹏(市发改委主任)
帕提姑·阿尤甫(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段卫杰(市人大办公室主任)
焦 平(市政协办公室主任)
阿不都热依木·色依提(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康新东
曹新民 雷 川
马利民 靳成明
任彦启
王立鸣
吕笑莉
马木提·买买提
买合木提·阿不力米提 徐月英
吐尔洪·托乎提 商颖霞
汪 伟
雪合来提
阿不都外力·祖农 吕晓明
江 淳 田建军 第 2 页
(市民政局局长)(市财政局局长)(市国土局局长)(市环保局局长)
(市规划局局长)(交通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农业局局长)(市畜牧局局长)(审计局局长)(市扶贫办主任)(市残联理事长)(市档案局局长)(市规划设计院院长)(市农经局局长)(市林业局局长)(市广电局书记)(市国税局局长)
(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何 鹏(市地税局局长)
李 刚(市供电公司经理)
阿布力米提•阿布都卡德尔(市农村信用社主任)
王怀亮(夏马勒巴格镇党委书记)
贺 涛(乃则尔巴格镇党委书记)
韩东伟(多来特巴格乡党委书记)
马 强(浩罕乡党委书记)
周树鹏(色满乡党委书记)
蒋 志(荒地乡党委书记)
何学晖(帕克太克里乡党委书记)
马昌宏(佰什克然木乡党委书记)
王俊杰(良种场党委书记)
阿力木江•(夏马勒巴格镇镇长)
阿不都克依木•米吉提(乃则尔巴格镇镇长)
居来提•斯拉木(多来特巴格乡乡长)
库来西•太外库力(浩罕乡乡长)
阿不都热合曼•沙吾提(色满乡乡长)
阿布都热依木•阿不都热西提(荒地乡乡长)
伊明姑•亚生(帕哈太克里乡乡长)
艾比布拉•依拉木(佰什克然木乡乡长)
•(良种场场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资金筹措发放工作组、政策宣传落实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工程进度巡视工作组、资金使用监督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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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居富民办。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1、办公室
主 任:吐尔洪•买买提 副主任:史先顺
黄兆武
林华江(常务)
司马义
主要职责:⑴筹办领导小组召开的各项会议。⑵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的制发。⑶汇总上报安居富民工程各类数据材料,每半月形成一次工程建设、质量的统计报表与数据分析资料,提出各乡镇(场)安居富民工程的评估报告。⑷建立与工程实施有关的各类文档(包括电子档案)。⑸协调督促各职能组工作。⑹及时反映工程建设情况。⑺其它临时性工作。
2、资金筹措发放工作组 组 长:邓慧江
副组长:曹新民(常务)
王金鹏
吐洪江·托乎提
康新东
主要职责:(1)争取和筹措安居富民工程所需资金。(2)上报资金需求计划,落实和发放补助资金。(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居富民工程优惠贷款的落实和发放。(4)每月汇总上报资金筹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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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情况。
3、政策宣传落实组 组 长:
副组长:张如蓉(常务)
阿不都克力木·苏力坦
雷 川
蔡亚宏
主要职责:(1)对安居富民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挖掘宣传正面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反面典型。(2)负责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安居富民工程。(3)协调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安居富民工程的采访和宣传报道工作。
4、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组 组 长:卢振地
副组长:艾克拜尔·阿不都卡地(常务)
靳成明
主要职责:⑴负责安居房设计,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施工质量。⑵落实工程质量月制度,为领导小组提供准确信息,提出建设性意见。⑶负责每年安居富民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5、工程进度巡视工作组
组 长:阿不都卡德尔·托克逊 副组长:吾布力卡斯木·塔西
段卫杰
焦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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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⑴对各乡镇(场)工程进度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⑵每个月汇总上报安居富民工程进度情况。
6、资金使用监督工作组 组 长:木合塔尔•曼苏尔
副组长:阿不都热依木·色依提(常务)
史先顺
徐月英
主要职责:⑴每半年对安居富民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年终对安居富民工程资金进行审计。⑵查处安居富民工程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部门分工
喀什市发改委:负责中央、自治区、地区有关政策落实和对口援疆协调工作,做好农村安居工程项目立项等前期准备,大力争取各类补助资金和对口援疆资金支持;负责规划编制、投资计划下达,并组织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
喀什市建设局:负责编制下达乡镇建设规划标准、乡村建设规划和农村安居住房建设标准图集,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编制下达农村安居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房屋权属证书发放工作,组织开展对村镇建设管理员、农村建房户和工匠的培训。
喀什市财政局:负责争取、筹集各类补助资金,提出资金筹措方案及意见,并按照年度预算和工程建设计划及时拨付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喀什市农业局:负责研究制定新型现代化村镇相关产业政策,第 6 页
引导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产业支撑。负责编制以创新农业发展模式、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目标的农业发展规划,制定农村沼气项目和地方国营农牧场危房改造计划,提出年度农村沼气项目和地方国营农牧场危房改造年度计划建议,配合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喀什市农办:负责参与研究制定支持农村安居工程实施的重要政策措施,参与协调解决工程实施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喀什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土地利用计划,保证农村安居工程实施用地,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使用管理。
喀什市交通局:负责农村道路村村通工程建设,按照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及时解决乡村道路通达问题。
喀什市水利局:负责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按照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及时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问题。
喀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水质改善,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污染处理。
喀什市扶贫办:负责争取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境县等中央有关专项资金支持,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用于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分类统计,督促检查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安居工程实施情况。
喀什市民政局:负责争取和安排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专项补助资金,加强对住房困难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农村贫困户建房(改造)项目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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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审计局、监察局:负责农村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安居工程资金专款专用。
喀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完善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就业技能培训平台,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力度,组织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喀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建设,按照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及时解决农牧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问题。
喀什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负责研究制定农村安居工程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喀什供电公司:负责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建设,按照农村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及时解决农牧民用电问题。
喀什信用社:负责研究制定支持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的信贷优惠政策。
中共喀什市委办公室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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