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_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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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照《XX区人民政府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2009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方案具体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区商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综合执法大队,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二)任务明确,重点突出

2009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二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三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四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继续实施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消费品农家店”建设,逐步实现了食品、副食品和日用消费品市场的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购买放心、消费放心”环境。六是区商务局与城区三家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超前谋划,制定方案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区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区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出台了《XX区商务局2009年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XX区商务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并下发到全区21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企业。

我局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召开了全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了我区开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时间、方法、步骤,明确了任务和职责。

二、精心组织,落实有力

(一)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为民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

2009年,全区完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60个日用消费品农家店的建设改造工作,全区现已累计完成建设改造农家店260个。形成了区向镇配送,镇向村辐射的配送体系,从源头上有效解决了假冒伪劣商品的流入问题,特别是抑制了不安全食品、伪劣农药、化肥流入农村导致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为农民群众“买得称心、吃得放心、用得安心”提供了可靠保障。

(二)突出重点,积极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自2008年12月10日至2009年4月10日期间,我局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区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区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整治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出动车辆50余台次,累计检查单位67家,整治重点地区35个次,整治重点单位67家。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15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整治期间,我区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三)认真开展猪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我局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肉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会议,安排市场监管人员节庆期间不放假,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2009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112台次,累计检查单位21家186人次,检查肉类市场20个4117人次。对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隐患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20条,并得到及时解决。接到举报投诉1起,调查核实1起。我区没有发现出售 “白皮肉”和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以及猪肉及肉食品含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确保了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认真做好猪肉产品安全监测

我局高度重视猪肉食品安全,严格检疫检验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城区各定点屠宰企业、农贸商场巡查鲜猪肉市场情况,掌握鲜猪肉市场供求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鲜猪肉市场的管理,确保猪肉食品安全。

(五)认真做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我局将原来的生猪屠宰情况月报表变为周报、月报制度,每天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隆阳城区生猪屠宰量,每星期发布隆阳城区毛猪收购价,鲜肉批发价以及鲜肉不同部位零售价格情况,生猪屠宰管理的情况及时在《隆阳商务信息》中向有关部门通报。同时,根据上级的指示,认真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监控,信息报送工作。

同时,积极配合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了一名信息联络员,切实负责将我局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时报送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成效明显,措施可行

(一)取得的成效

2009年,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率达 100%,检疫率实现100%。乡镇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厂进场屠宰率达80%以上。通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为农民提供了安全放心的购物平台,改善了农村消费环境。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区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区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区商务局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和区屠宰办人员组成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四、经费有保障,宣传教育有力度

(一)经费保障情况

我局加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投入力度,经费投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做到实报实销。

(二)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定点屠宰工作政策性强,执法难度大,为了使执法人员掌握好基本知识,强化依法行政和岗位责任意识,区商务局通过会议等各种形式,利用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报刊杂志等资料,积极组织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2009年8月6日—7日,组织举办了为期3天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会议,全区各商贸流通企业、外经贸进出口企业、商场超市、“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生猪定点屠宰厂的负责人及相关业务人员以及区商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共计110人参加了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业务技能,为企业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创造了条件。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区商务局于6月10日,以 “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组织区屠宰办和综合执法大队共6人,在保岫广场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转载自文秘家园http://www.daodoc.com,请保留此标记。)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认真落实上级领导和区食品安全委会批办交办的事项

我局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和领导批示,调查落实群众举报事件,及时回复,按时上报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信息,认真完成区人民政府等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区屠宰场屠宰水平参差不齐,特别是山区乡镇人口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屠宰量小,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难度较大。

二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多数乡镇屠宰厂(场)设施陈旧、老化,任停留在人工屠宰,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三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七、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城区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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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自查报告

攀食安委办„2011‟12号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自200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开展了为期两年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切实有效地规范了全市食品市场秩序,使我市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得到保障。根据四川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川食安办„2011‟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两年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食品产业概况

我市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达40万亩,已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有7个品种,有机食品认证的有11个品种,规模养殖场(户)达到1664个,水产基地面积达到9.38万亩;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94户(其中:取证企业108家,占总数的36%);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达到6851户;餐饮服务业3

881户、从业人员21229人,其中酒店餐馆2084户、小吃店1332户、学校食堂205户、快餐店71户,职工食堂等其他餐饮店189户。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监督,健全机构,各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落实到位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年来,攀枝花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按照省食安委、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我市及时召开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专项整顿的日常工作,落实了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印发了《攀枝花市2009年度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攀枝花市2010年度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落实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针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16次,及时安排部署了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我市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活动。通过整顿使我市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市政府加大了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经费的投入力度,解决各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整顿经费;各县(区)政府、各部门也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和本部门的总体安排,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经费纳入了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为全力推进我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督查,形成监管合力。两年来,我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了大量工作。为克服各部门食品安全分段监管的局限性,我们不断创新监管手段,针对问题频发环节、高风险食品和跨领域违法等问题,每年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为切入点,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互联互动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截止目前,我办针对重

大节假日和重点品种先后开展了23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联合检查,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成效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有力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资源的整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3.加强信息报送,实现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市食安委办充分发挥攀枝花市食品安全网的平台作用,搭建了畅通的食品安全信息通报体系,做好了全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交流工作,实现了我市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共享。两年来,编撰了食品安全工作简报、信息及工作动态53期,上报食品安全信息39条,被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及省食品安全网采用36条,共上挂各县(区)及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65条,有效统筹规划全市的食品安全信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针对春季部分群众有煮食草乌、附片等中药材的民间习惯和夏秋季是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在全市发布了《关于防范和减少草乌等毒性中药材中毒事件发生的预警公告》、《夏秋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既满足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情需要,同时又避免了由于发布信息矛盾而造成的政府威信下降和

公众选择的困难,对食品安全问题力争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二)各司其职,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1.加强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为全面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安全,市农牧部门一是组织开展了食用菌和三聚氰胺的整治、农业投入品安全整顿、农资打假行动等整治行动,2010年共检查农资生产企业2011家次,市场259个次,查获违法农资816.92公斤,兽药105公斤,货值0.34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52万元,确保了农资市场的稳定健康。二是修订了《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和限制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通告》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操作技术标准》,使我市的市、县(区)级、企业三级农业标准达到671个;草拟了《攀枝花市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市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积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申请工作,2010年,我市新增有机转换产品5个,无公害畜产品新获证的企业4家,产品7个,无公害农产品2个,攀枝花芒果已申报成功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攀枝花枇杷、红格脐橙农产品地理标志已在农业部网站公示。四是加强农产品监测工作,据统计,2010年全年蔬菜、水果、畜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4.7%、100%、100%。五是为

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市水务部门从养殖实际出发,编印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纪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操作手册》及生产管理操作规程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利用科技下乡、科技入户等活动广泛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制定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督查通报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举报投诉制度等相关制度,着力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机制和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随机抽样检查,重点抽样检查主要针对生产基地、水产品批发市场及水产品零售市场,及时了解水产品质量安全动态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改正,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目前已完成水产品抽样检测120个。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整顿。为着力解决食品生产环节的突出问题,市质监部门一是制定了《食品生产加工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两年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整顿工作任务;针对我市食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制定了《攀枝花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对全市质监系统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流程、管理要点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梳理和规范。二是完成了全市110家食品生产企业和177家食品小作坊相关数据资料的普查建档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产品标

准的通知》,完成了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企业标准的清理工作,为下一步的动态监管奠定基础。三是积极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工作,督促食品生产单位自查其生产加工过程中有无使用规定名单外的物质,或者扩大了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的情况;要求各县(区)质监局通过到单位生产现场核查、约谈单位有关人员等方式,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单位报告的食品添加物质使用情况;从2008年9月起,一直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乳制品三聚氰胺跟踪监测(每周10个批次)。两年抽查的880个批次的乳制品、含乳饮料,均未检出三聚氰胺。四是组织实施监督检验工作,制定了《攀枝花市2009-2010年度食品及相关产品定期监督检验计划》,2009年安排了633个批次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监督检验,平均批次合格率为95.39%;2010年安排食品生产领域市级定期监督抽查417个批次,平均批次合格率为92.82%;2010年还重点安排了对粮食加工品、糕点(月饼)、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指标的市级专项抽查,粮食加工品批次合格率为90%、月饼的批次合格率为100%、所有抽查的乳制品均未检出三聚氰胺。五是开展对食品生产单位的巡查走访工作,2009年-2010年全市共巡查走访食品生产企业815家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683家次,巡查走访覆盖率为100%。六是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者主体责任,从2010年5月,结合攀枝花市情,调查摸底后决定将盐边县作为试

点,推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分级挂牌监管制度,将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分为A、B、C三类,并标示挂红、黄、绿三类牌进行监管,并取得初步成效。通过该制度的实行使全市食品质量合格率由2009年的89.30%,上升到2010年的92.46%,提升3.16个百分点,5家小作坊因不能适应该制度而主动退市,该制度的实行将为建立健全攀枝花食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顿。市工商部门坚持不懈地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两个办法”、“一个通知”、“八项制度”和省工商局的“实施意见”的全面落实,努力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了准入体系、监管体系、监测体系、维权体系、自律体系和预警体系等监管机制,实现了自我监管、精确监管和社会监管的有机结合,使全市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显著改善。一是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其对入场食品经营等方面的审查、管理、检查、报告的法定义务,发现不合格的产品要予以公告,清除出市场,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截止2010年底,共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1841户。二是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了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奶制品市场、节日市场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两年来,全市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检查经营户8万余户次,取缔无照经营户27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个,查处食品安全案件194件,案值87万余元,查获各类假冒伪劣食品4000余公斤,货值金额达16万余元,使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通过以示范店带动和督促其他食品经营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从而提高食品经营者的自律能力,我市目前共有“食品安全示范店”198户。四是以各级12315举报网络为平台,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010年共受理和处理消费者食品类申诉和举报29件,其中农村市场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8万元。

——餐饮消费环节和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整顿。市卫生部门在全面实施餐饮业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不断深化、细化和量化各项指标要求,制定和采取工作措施有效地控制了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在全市范围大力开展餐饮业的“三改”工程,即“液”改“电”、“前”改“后”、“煤”改“气”工程。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餐饮店厨房的功能分区和食品的加工流程,完善了餐具消毒及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使餐饮业的基本卫生条件和卫生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二是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为有效载体,以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为重要手段,按照“横向抓覆盖,纵向抓延伸”的工作要求,在餐饮业中全面实施了餐饮监督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截止目前,全市餐饮业3881户,100%纳入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98%已进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级。三是严厉查处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四是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组织开展了食品添加剂、食用油、“地沟油”、“一次性餐盒”等专项整治;在监管过程中不断督促业主完善餐饮业卫生基础设施,督促763户餐饮经营者购臵或修复了损坏的电子消毒柜,督促926户餐饮进一步完善了“三防设施”,督促1107户餐饮经营户“四害”消杀,督促3181名从业人员办理了健康证明;强化组织领导,圆满完成了“两会”、“省十三届民运会”等我市重大社会经济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保障了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五是积极开展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教育部门成立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立了责任追究、餐具消毒等8项食品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城管部门针对学校周边地带存在乱摆摊设点的情况,加大整治力度,扭转学校周边环境“脏、乱、差”的现状;卫生部门继续开展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推行餐饮单位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餐饮业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审查发证工作,切实加强了食品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2.加强食品安全整顿专项行动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九部局《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和省食安委办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加强了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市食安委办制定了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整治,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打击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一是严厉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二是整治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截止日前,我市流通领域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总数为70户(其中:7户为主营销售食品添加剂,其余63户食品经营户为兼营零售食品添加剂);对我市294家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全部要求将食品中添加物质的种类、用途、用量等情况向各区县质监局备案,并对备案的真实性负责;确定整治重点片区18个、重点单位103家、重点产品13种;对15个批次挂面、45个批次米线、21个批次乳制品进行了针对性抽样检验;受理投诉举报2起,查处食品违法案件7起,罚款13万余元,责令企业停止使用5种备案信息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打击私屠滥宰和白酒制假售假整顿。市商务局结合行业特点,一是整合原主城区11个手工屠宰场,使全市主城区生猪定点屠宰机械化、规模化水平显著增强,目前,我市已建成A级屠宰场4个,包括攀枝花市野猪林肉联食品有限公司、西区河门口定点屠宰场、盐边县天鹏屠宰场、米易县为民屠宰场,彻底改变了过去那种“一口锅、一把刀、一杆称”的手工屠宰模式,实现了屠销分离,从源头上杜绝了生猪注水现象的发生。二是在肉类食品市场推行认证制度,与定点屠宰场签订猪肉质量安全目标责任状,督促定点屠宰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定点检查定点屠宰场台帐,严查猪肉上市前的“两章两证”,严把屠宰环节关口,有效地杜绝了问题猪肉流入市场。三是突出重点,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农贸市场内活禽宰杀点等重要场所的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有力地维护了肉类食品市场流通秩序,仅201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检查猪肉销售摊点600余户,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05次,没收白条肉960余斤。四是加强酒类消费市场监管,全面推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可溯源制度,积极开展“放心酒经营店”工作,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的打击力度,2009年,共查获茅台、五粮液、芝华士、黑牌等假冒酒516瓶;2010年共没收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中国劲酒等各种假冒酒1895瓶,办理一般程序案件12件,当场处罚1件,行政罚款123500元;并集中销毁了4160瓶各类假冒酒,价值30多万元,对制售假冒酒的违法分子给予了极大威慑作用。

——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市进出口检验检疫局以强调“以质取胜”为战略目标,督促企业严格履行食品安全质量承诺,建立了“一次失信、终身出局”的惩处机制,进一步落实出口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注册管理制度,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要求以及添加剂使用的备案管理要求;围绕“质量提升年”活动要求,加强源头监管,帮助出口果汁企业作好原料基地建设及基地GAP认证,逐步引导企业加快种植、养殖基地建设,不断增强其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截止目前,共完成检验检疫出证77批,产品包括冷冻野生菌27批、浓缩果汁27批、鸡精17批、干厥菜2批、饲料添加剂2批、干制野生菌1批,全市进出口食品均没有出现任何安全、卫生质量问题。

——大力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为切实做好“地沟油”专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我市将“地沟油”专

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食安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十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政府及各主要监管部门迅速成立了相应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由市、(县)长、乡镇长负责制,落实以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市食安委组织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讨论会,学习和讨论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专项整治工作。2010年4月份和8月份,先后开展了两次“地沟油”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检查。按照部门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质监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工商部门加强了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卫生部门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

——加强乳品和含乳食品监督管理。根据省食安委的要求,我市专门成立了问题乳粉清查联合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协调会议,对问题乳品和乳粉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清查任务,确定清查重点环节,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问题乳品和乳粉的行为。为确保我市问题乳粉清查工作不留死角,全市各级质监、工商、商务、卫生、农牧等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对本市所有乳粉及含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清查,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42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2873户,其中农村市场食品经营户1098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18个次,其中农村市场135个次,未发现有文件中明确的问题乳粉,有力地杜绝了“问题奶粉”流入我市。

——做好我市“过渡期”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由于我市机构改革还没到位,国家保健食品相关法规尚未出台,工商部门规定对保健食品不属于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范围,卫生部门停止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致使我市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处于无证经营的状态。市食安委办积极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召开专题工作会,就“过渡期”我市保健食品的监管进行了协商讨论:一是对新办“仅经营保健食品的经营单位”由于国家相关的法规尚未出台,可以先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表》进行登记,由药监部门向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出具《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申请登记意见表》后,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待相关配套法规出台后按规定再补办有关手续。二是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的,可直接申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表》。直接申

领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表》,其有效期不超过《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三是已经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普通食品经营者,仅经营(限零售)常规管理保健食品名单中保健食品的,无须申领《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表》。同时,为摸清全市保健食品经营情况,印发了《关于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做好本辖区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的基础资料监管情况建档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下基础。

3.加强对重点区域和场所的整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农村食品安全一直是各监管环节中的薄弱点,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市食安委办从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出发,把城市和农村食品监管工作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依托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将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建设纳入当地政府目标管理,建立了农村集体用餐监管与备案机制,使全市5桌以上家宴监管率达90%;结合实际在仁和区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区)的创建工作,并顺利通过验收,以此为契机,我市在多个行业建立了食品安全示范点和食品安全监督网点,使全市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整体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各有关部门紧密切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

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至此,全市16个街办、43个乡镇、353个行政村中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250名,覆盖率达100%,从而建立了畅通的信息报送渠道,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食品安全信息不灵、渠道不畅的问题,改变了农村市场监管薄弱的局面。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

2009年和2010年是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之年,为使食品安全意识深入民心,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围,市食安委根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要求,不再仅仅把监管理解为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处理事务、惩罚违规,而是深刻认识到宣传也是监管,并在宣传方面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做了有益探索。市食安委制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把每年的6月份作为食品安全宣传月,将食品安全宣传纳入全年的工作重点之一。2010年6月1日上午,市食安委办牵头在市中心广场举办了攀枝花市纪念《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1周年大型宣传活动,市农牧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部分食品企业代表等20余家单位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围绕“维护食品安全,从你我他做起”,通过播放《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录音,与企业签订承诺书、现场万人签名活动、展示多种在日常巡查中从不法商贩处查扣的假冒伪劣食

品、“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无“QS质量安全”标志等食品,现场受理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投诉、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讲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各部门共散发宣传材料15000余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册2000余册,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近500余人次。市食安委办及相关职能部门还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研讨会,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等活动,对公众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及依法维权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为食品安全法的内容能及时的被群众所了解搭建平台,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一)食品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目前全市大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模较小,10人以下的食品生产单位约占90%,设备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保障体系不完善。

(二)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手段不足。从整体上看,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存在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检测和监测资金缺乏等问题,食品检验检测手段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一些隐患无法及时有效排查。

(三)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随着城市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假冒伪劣食品容易流向农村,农村无证

经营或经营“三无”产品现象还不能从根本杜绝。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临时场所大都十分简陋,操作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农村“红白喜事”宴席成为夏秋季节引发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

(四)在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期间,一些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亟待认真研究解决。《食品安全法》配套法规制度还不够完善,监管责任有待于进一步落实,个别领域和环节仍存在监管缺失。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继续抓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前,虽然省委省政府启动了全省机构改革工作,但是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到位尚需时日,各部门将继续履行过渡期间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努力实现各监管环节的无缝衔接,防止因法律规定管理职能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而出现监督管理方面的缺位。

(二)加强《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继续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认真学习、忠实履职、切实担负起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及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提高监督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利用广播、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食品的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作全方位的宣传,定期向社会发布有关食品质量的监督、抽检、监测报告、食品安全信息及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增强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继续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各有关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继续开展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把好源头关;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好生产关;强化食品流通市场监管,把好流通关;加强餐饮业消费环节监管,把好入口关;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犯罪案件,把好惩处关;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增加打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制售假劣食品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增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力。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有效运行。一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攀枝花市食品安全网的平台作用,继续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工作,实现部门之间的信息实时互联互通和共享。进一步落实《攀枝花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攀枝花市食品安全预警工作制度》,对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在第一时间内发布权威的信息,以提高公众的知情权。二是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以目标责任体系、市场监管体系、风险应急救援体系、重大事故处臵体系、行政执法网络体系、信息体系、信用体系等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加强企业自律、推动社会监督,逐步形成诚信社会的良好氛围,促进食品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整合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统一检验检测标准,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避免重复抽检,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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