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专篇评审流程_节能专篇评审
节能专篇评审流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节能专篇评审”。
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相关事项
一、节能评估和审查
1、范围:
根据《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7]286号),本市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权限内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应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三)其它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项目。其他项目进行节能登记。
2、所需材料:
(1)根据《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7]286号),申请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单位需提交符合规定内容和要求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独立节能专篇(一式四份),并提交电子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或项目建设情况说明,并提交电子版。节能专篇内容和深度要求参照《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独立节能专篇内容深度的要求(试行)》(京发改[2007]576号)。
(2)项目所属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属各部门的报批函或请示。
(3)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
3、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4、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需要澄清、补充或者完善的内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不含专家论证的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由主管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5、审批决定:
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做出予以批准的书面决定;不符合审批条件和标准的,书面告知。
二、节能登记
根据《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7]286号),凡不在该办法第三条所述的节能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登记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项目核准报告或项目备案的同时,进行项目节能登记,并按照项目审批权限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节能登记表。
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受理地点
发改委受理大厅6号窗口 节能专篇编制所需资料:
1、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说明文字和各项技术指标。应能够说明总图指标;建筑专业的总体概况、功能分区、各部分建筑的使用功能及其面积、维护结构和门窗主要材料做法;结构专业的结构体系;给排水方案;空调通风方案、使用空调的建筑面积、主要设备选型;供配电方案、变压器容量、变配电室位置等。
2、项目所在地用能条件等;包括分品种能源供应的方式及可靠性。
3、项目能源消耗种类及消耗情况。
4、主要供用能系统与设备的初步选择。
5、项目各专业节能措施。
6、项目相关批文。
收费标准:
编制节能专篇的费用,可参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及标准,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前期费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