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_千阳县种植业发展现状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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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现状及建议 作者:张竞

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17期

摘要:分析宁洱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状问题对策建议

一、基本情况

到2011年6月,宁洱县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2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92个(均已按《登记条例》在县工商局登记),其中,2010年3月底以后成立的有59个,占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64.13﹪。按产业划分,种植业39个,畜牧业32个(其中生猪产业11个),林业8个,渔业1个,服务业11个(其中,农机服务1个,植保服务9个,其它服务1个),其他1个;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产加销一体化服务68个,其他24个。合作社理事长92人,理事会成员231人(不含理事长);执行监事或监事长92人,监事会成员184人(不含监事长);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总数1934人,其中:农民成员1898人,占成员总数的98.14﹪。带动非成员农户3026户。现有资产总额2564.77万元,负债总额420.3万元,所有者权益2144.47万元,其中成员出资1973.97万元(其中货币出资额333.36万元);全县成立农民专业协会29个,按产业划分,种植业19个,其中:茶叶种植协会10个、养殖业9个,其中:生猪产业5个、养鸡协会1个、养鱼协会1个、其他2个;按经营服务内容划分,产加销一体化服务16个,技术信息服务11个,其它2个。协会理事长29人,协会理事会成员50人(不含理事长);执行监事或监事长25人,监事会成员36人(不含监事长);农民专业协会成员总数2500人,其中:农民成员2400人,占成员总数的99.52﹪。带动非成员农户4000户。现有资产总额170.2万元,负债总额6万元,所有者权益164.2万元,其中成员出资3.1万元。

二、主要做法

1.广泛宣传,规范管理,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走上规范化道路

一是广泛宣传培训。2007年7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来,县政府专门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分管领导经参加学习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通过召开会议和各种形式宣传,使法律精神深入人心,促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规范地发展。又对县、乡业务人员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和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就法律法规、市场营销、企业管理和市场信息等相关知识进行了培训。使会员掌握了各种业务知识,提高了农民的综合素质。二是认真执行政策,规范管理。向各乡(镇)农经站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的通知》,各乡(镇)农经站对所辖区域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了检查,根据《示范章程》指导各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机构设置和各项管理制度。

2.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合作社积极发挥各自的优势,不断带动会员发展种植、养殖业,促进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村民的增收致富,形成了“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3.认真抓好农民专业协会,促进会员增收致富

“跟着协会走,产销不用愁;跟着协会干,农民有钱赚。”这句顺口溜总结了协会在宁洱县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宁洱县已发展起农业经济协会组织29个,产业门类涉及中药材种植,鸡、猪、牛、羊、茶叶、烤烟种养殖等多个领域,带动2万农民发家致富。

4.积极规范引导

今年,宁洱县重点选择了6家农业经济合作组织进行完善、规范,并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局长、主管领导每人联系2家进行规范指导。引导合作社成员入股,保障专业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帮助合作社召开设立大会,完善股金和社员名单登记造册,指导有条件的合作社建立培训室,积极开展对社员的技术、管理、市场等知识的日常培训。

5.整合资金,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县属有关部门积极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项目,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通过认真组织实施各个项目,增加了协会及会员的收入,提高协会的服务能力,增强协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项目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提高会员的素质。

三、取得的成效

1.提高了农民素质

磨黑镇把边村岔河小组无核“黑旋风”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针对农户栽培经验缺乏等问题,派种植户到浙江学习,同时邀请浙江金华婺江葡萄研究所的专家亲自向村民传授葡萄栽培技术。通过培训,提高了萄农的科技素质、生产能力、市场营销能力。

2.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如宁洱镇民政村红薯种植专业合作社,使分散生产经营红薯的农户参与有组织的合作化生产经营,大大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提高了农户收入,促进了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3.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生产经营和现代农业的发展

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首茬冬辣椒示范种植93.7亩,涉及45户农户,共销售商品椒16万公斤,每公斤销售价4元,总产值达61.3万元,平均亩产值达0.65万元,最高亩产值

达1.05万元,产生11户万元户,扣除物化投入964元/亩,亩纯收益0.56万元,与传统种植水稻亩产550公斤,亩产值1100元相比较,每亩增收0.5万元,户均增收1.13万元,经济效益好,示范带动效益显著。

4.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磨黑镇星光村槟榔芋专业合作社,通过打造品牌,进行统一种植、包装、销售,提高槟榔芋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了农民的增收致富。

5.加强了农村生产经营的社会化服务

宁洱镇民主村肉猪养殖协会自2005年4月注册成立以来,会员已达168名,会员遍及民主村22个村民小组,2010年该协会出售肥猪4.1万头,协会实现畜牧业产值6000万元,占民主村经济总收入的68%,会员养猪年均纯收入达2万元,促进了会员的增收致富,协会得到了发展壮大,通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了我县农村生产经营的社会化服务功能。

6.增加就业,提高了农民收入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致富,同时也为农民增加了就业岗位。

四、存在的问题

1.专业合作社规模小

宁洱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成立时间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对市场的影响力有限,带动社员增收的能力不强。难以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优势和作用。

2.农民合作素质低

加入专业合作社的意愿不强,小农意识仍很严重,缺乏大局意识,社员议事意见难以统一。

3.合作社人才缺乏,严重影响组织活力

具有公平公正、无私奉献思想品德以及经营管理素质的人少。农民综合素质偏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缓慢。

4.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

宁洱县多数农合组织结构不完整。影响了广大农民加入农合组织的积极性。还有许多农合组织没有注册登记,不具有法人资格。

5.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大

农合组织发展产业立项困难,90%以上的农合组织无法获得有关项目资金的扶持,合作组织培训经费不足,严重制约了宁河县农业合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

五、对策和建议

1.提高认识,加快发展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

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当前我县农村经营组织创新的根本方向,是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村经济活力、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引导农民走向市场、提高自身经济社会地位的重要组织载体,是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各级党委、政府应给予高度重视,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纳入我县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应积极引导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和参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真正发挥合力。使社会各界都来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使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有较大突破。

2.正确把握原则,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提供保障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始终坚持从当地实际出发、从农民意愿出发、从合作制要求出发,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健康发展。一是坚持自愿合作的原则。坚持以当地主导产业或特色产品为依托,通过组织内部的技术、信息、资金、生产、销售等多方面的合作,扩大产业规模,增加社员收益。在发展过程中,由农民自行选择,做到加入自愿,退出自由。二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突出以农民为主体,尊重农民的意愿,独立自主地开展劳动合作、资本合作、技术合作、销售合作;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重大事项应由会员大会决定;坚持正确引导,对内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真正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三是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坚持正确引导和政策扶持相结合,不采取行政命令和“拉郎配”的手段去盲目发展,真正做到了“五不”,即:搭台不唱戏、引导不强迫、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增收不添负。四是坚持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逐步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的运行机制,健全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了农合组织规范有序发展。

3.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

2007年7月1日,国家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标志着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要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对有关部门、基层干部、农合组织领办人、业务骨干、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加强其综合素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的发展。

4.突出重点,引导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发展

一是明确思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抓好“两个提高、两个结合、两个延伸”。“两个提高”:一个是提高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合作社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把更多的农民吸引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来。另一个是提高合作层次,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乡与乡、村与村联合社(会),把基层的合作经济组织联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市场交易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在更高层次上、更大限度地实现农民利益。“两个结合”:一个是与主导产业发展相结合,依托我县林业、茶叶、咖啡、畜牧业、渔业、橡胶等资源,大力发展专业化生产,逐步形成一村一品的专业化发展格局。另一个是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相结合,围绕龙头企业办合作社,构建“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模式,解决好分散农户与龙头企业难以对接的矛盾。“两个延伸”:一个是纵向延伸,在尊重社员意愿的基础上使合作领域逐步由技术指导、产品销售向农产品加工、生产资料购买等上游产业和下游产业延伸,使社员能够最大限度地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利益。另一个是横向延伸,逐渐由红薯、蔬菜等规模小、农户覆盖率低的小产业向茶叶、咖啡等规模大、农户覆盖率高的大产业延伸,提高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大宗农产品生产的牵动能力,让农民在更大的产业空间里增加收入。二是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对农合组织有一个认识和认可的过程,必须加以引导和推动。应充分发挥各部门、各组织的优势,采取多种途径引导基层供销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龙头企业、基层农业服务组织、农产品行业协会和农民生产大户、农产品经纪人、农业科技人员等组织和人员领办农合组织,扩大数量和规模,增强对当地农民的带动能力。三是典型引路。认真总结、宣传和推广我县农合组织的经验,表彰奖励农合组织先进单位和优秀领办人,提高农民对农合组织的认知度,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以点带面,带动发展。四是建章立制。有关部门应抓紧研究制定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行的章程、财务核算、统计核算、登记办法等有关制度,积极指导各类农合组织按照合作制原则规范组建,按规定程序和内容制定章程,建立合作社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组织内部民主管理机制、利益分配机制、自我服务机制,逐步形成依法组建、股权明晰、民主管理、规范运行的内部运行机制。五是加强农合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和规范农合组织提高理事会和监事会工作水平,鼓励大户和能人入大股,由具备较强管理能力的人(包括大户、致富带头人、村干部、社会投资人等)担任农合组织理事长或总经理,并在股东中推选群众基础好、威信高的能人担任监事会主席。帮助农合组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多劳多得,结余奖励,调动人员积极性。抓好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成本核算,明晰账目,提取各项费用和公积金、公益金,按章分红。

5.理顺管理分工,积极发挥有关部门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的作用

当前,县委农办、农业局、供销社等多个部门都承担着对农合组织的管理任务,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发挥各部门优势,促进农合组织加快发展。但由于分工不明确、主次不清晰,多个部门都管又都不管,显然不利于农合组织的健康发展。建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任务。从部门工作性质出发,县委农办应侧重抓好面上的指导、协调工作,制定政策,检查督导。从历史上看,供销合作社一直是农合组织的组织者,具有组织、网络、设施、人才、技术、经营、服务等优势,可为农合组织提供全方位的系列化服务。建议我县明确主要由供销合作社承担组织指导全县农合组织发展的任务。各乡(镇)党委、政府应发挥农合会组织体系健全的优势,委

托农合会履行统计职能、推荐职能、沟通职能、监督职能等,发挥农合会的公共服务平台作用。

6.加大资金扶持,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宁洱县各相关部门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在财政、税收、信贷、信息、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农合组织相应的政策扶持。一是县财政应从预算中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合组织的信息化建设、品牌创建、产品质量认证、市场开发、人员培训等。二是农村信用社和其它商业银行对农合组织的发展给予信贷支持,三是工商、税收、交通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农合组织在登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四是对符合条件的农合组织,可优先列入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并享受优惠政策。

7.加强领导,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县、乡(镇)党委、政府应把发展农合组织当作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应成立领导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农合组织建设列入目标管理,兑现奖惩。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同心协力支持农合组织的发展,为其排忧解难,搞好服务,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加强对各级指导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指导能力。搞好农合组织领办人的培训。县、乡两级政府应对开展培训的部门给予一定的培训经费补贴,扩大培训范围,提高培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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