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宝贵机遇加快推进我化解煤炭过剩产能_化解过剩产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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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宝贵机遇加快推进我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 —在全省分片区煤矿业主座谈会上的讲话
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办副主任
省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健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2016年11月)
同志们:
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改革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领导就我省煤炭行业结构调整、整顿关闭、化解过剩产能做出了一系列批示指示。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领导小组和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省分片区召开煤矿业主座谈会,目的是进一步宣讲煤炭行业政策、煤炭行业经济形势,抓住当前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利政策机遇,再引导一批经济效益低、灾害重、资源条件差和受政策限制的小煤矿关闭退出(引导再关闭一批计划外煤矿)。与此同时,将原计划2018年至2020年关闭退出的煤矿提前至2017年集中实施关闭退出(“五年任务两年完成”)。刚才,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就煤炭产业政策、煤炭产业规划及能源形势进行了深入讲解与分析,国土资源厅就煤炭资源配置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根据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现讲以下几点意见,供与会同志参考。
一、2016年我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简要情况 自2016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文件以来。我省迅速行动,编制《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措施,确定了关闭退出矿井初步名单,与国家化解过剩产能部际联系会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有序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已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我省已关闭煤矿147处,化解过剩产能2010万吨/年,分别超国家下达目标任务的5.8%、4.4%。全省煤矿数量降至572处,产能降至10011万吨/年。
国家就全国而言提出化解过剩产能,就我省贯彻落实国家要求主要是抓住利好政策,将我省煤炭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退出关闭资源条件差、安全无保障、经济运行困难的煤矿,核心是退出关闭。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我认为以下三方面工作值得特别肯定,更值得下阶段工作发扬光大。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同心协力推进。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东明书记多次对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做出指示,省长尹力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王宁常务副省长、刘捷副省长多次作出批示,并亲自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各产煤市、产煤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主持研究重要的政策、资金及工作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带队到第一线处理具体问题;省、市、县各级管理部门,更是同心协力,废寝忘食,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充分与煤矿业主沟通,贴心为企业解决各种各样的棘手难题。采取超常措施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想方设法加快关闭工作进度。特别是在9月和10月攻坚阶段,为了追赶全国进度,不少市(州)、县(市、区)加班加点、挑灯夜战,甚至取消双休日,牺牲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全力攻坚,使全省用1个月时间追上全国平均进度,变被动为主动。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古叙煤田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顾全大局,克服人员安置难度大、遗留问题多等具体困难,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了10月底前全面关闭到位。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帮助业主算好“帐”。尽管前几年关闭了一批小煤矿,保留的煤矿相对条件好一些,但我省小煤矿资源条件差(相对邻近省市)、基础薄弱、资质差、机械化程度低、安全风险较高等没有根本改变,各级政府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与业主一起分析竞争条件,算好“经济帐”。安全条件要求越来越高,安全执法越来越严格,算好“安全帐”。经济新常态下发展速度不可能再大起大落,各种投入没有可能降低,未来前景不可预测,算好“风险涨”。引导业主自主决策,确定去留。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强大宣传和政策攻势下,一大批业主看清了形势,算好了“帐”,主动申请退出。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政策兑现。在我省工作进度落后、各地财政状况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各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讲政治,顾大局,千方百计为推进工作着想,为煤矿企业减少损失着想,采取多种政策和积极的工作措施,白加黑,“五加,忘我工作,全力推进。一是缩短关闭周期。为加快关闭退出进程,许多产煤县政府挤出财政资金补贴,原则上9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撤除主要设备后,立即炸封井口,缩短了关闭时间,加快了关闭退出进度。二是证照注(吊)销及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与现场关闭同步进行,加快证照注(吊)销进度。三是多渠道筹措奖补资金。省财政厅及时将中央财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基础奖补资金与省级财政奖补资金整合,下拨到各产煤市。9月13日,省长尹力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再次明确将2015年实施的主动申请关闭的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延长执行至2018年。各产煤市、县级政府更是克服财力紧张等困难,积极筹措奖补资金,为化解产能工作提供了较好的资金保证,为煤矿企业安置职工、解决关闭后的遗留问题及时兑现资金创造了必要条件。
二、正确认识“五年任务两年完成”和引导再关闭一批计划外煤矿的实际意义
(一)党和政府要求加快去产能工作。推进供给侧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多次听取全国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汇报,张高丽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多次专题研究化解过剩产能工作。8月下旬,国家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组来川督查时明确指出,我省煤矿数量多、规模小,要进一步加大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力度。9月初,国务院综合督查组来川督查,又将煤炭钢铁化解过剩产能推进情况作为重要督查内容。由此可见,国家层面对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非常重视,我们必须把加快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认真对待、抓紧落实。
省委王东明书记明确指示,2017年要将剩余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并总结经验,供其它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借鉴学习;尹力省长亲自召开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会议,多次强调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必须体现“早关多关”的精神;王宁常务副省长、刘捷副省长也明确要求,全面加快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加大煤矿关闭退出力度,并安排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目标、政策措施,报省委、省政府研究后执行。
(二)有利于充分利用国家给予煤矿企业难得的政策机遇。今明两年是煤炭行业去产能和解困扭亏的重要机遇期。国家对钢铁煤炭行业去产能的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巨大。国家高度重视煤炭行业安全健康发展,但无论是以整顿关闭方式或淘汰落后产能方式关闭落后小煤矿,资金支持力度都比较小,国家财政历年最大的支持是每关闭一个小煤矿给予120万元的财政资金奖补,而本轮化解过剩产能则是比过去多得多的标准给予奖补,按“早退多奖,多退多奖”的原则鼓励多关早关。国家以2017年为计奖基础,提前一年多奖10%,推迟一年扣减10%,鼓励在2018年以前完成。并且国家配套资源、税收、融资、转产、债务清偿等多方面的政策支持。如果没有国家的财政资金支持,我们想解决一大批长期处于困境中的“僵尸”“半僵尸”煤矿企业都无能为力,主要原因在于:省级财政无力,市、县级财政更无力帮助煤炭行业脱困发展。
(三)对拯救保留的“僵尸”“半僵尸”小煤矿具有实际意义。由于我省煤炭资源禀赋条件差,薄煤层、极薄煤层、极倾斜煤层矿井多,水、火、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等重灾害矿井多,矿井规模小,机械化矿井比例低,属于国家即将出台的产业政策淘汰范围。截止2016年10月底,全省完成147处煤矿退出任务后,仍保有煤矿572处,其中,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513处,占矿井总数的89.7%;9万吨及以下的小煤矿325处,占矿井总数的56.8%;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条件极其复杂及煤层容易自然发火的煤矿132处,占全省矿井总数的23%。在目前保留的572处煤矿中,还有235处煤矿处于停工停产状态,其中,100处以上为停工停产2年以上的“僵尸”“半僵尸”煤矿。这些小煤矿多数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低,采掘作业面人员密集,且非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容易产生恶性事故。我省攀枝花肖家湾煤矿2012年“8.29”、泸州桃子沟煤矿2013年“5.11”两起重特大恶性事故和近期发生的广安锦春煤矿“7.6”5人死亡事故就是典型的小煤矿非法违规生产带来的恶果。
三、切实看清煤炭行业面临的新形势
(一)全国煤炭行业产能过剩将是长期面对的问题
1、大型现代化煤矿比重不断提高,全国煤炭供应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大基地建设稳步推进。14个大型基地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92.3%左右,比2010年提高4.3个百分点。产量超过亿吨的煤炭省区8个,产量比重 84.1%,提高了8个百分点。在“十二五”期间,中国煤炭产业集中度提高。前4家煤炭企业产量8.68亿吨,占全国的23.6%,比2010年提高1.6个百分点;前8家企业产量13.1亿吨,占全国35.5%,增加了5.4个百分点。神华、同煤、山东能源、陕煤化、中煤、兖矿、山西焦煤、冀中能源、河南能源等9家企业产量超亿吨,比2010年增加4家,产量14.1亿吨,占全国的38.2%,提高了13个百分点。
2、投资过热,是煤炭供过于求的主要原因。煤炭市场“黄金十年”吸引了大量其他行业资本进入该领域投资,甚至一些与煤炭毫不相干的行业如房地产等都到煤炭行业淘金,大有“全民齐挖煤”之势。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中国煤矿总产能力已达到56.47亿吨。其中,生产矿井产能39.23亿吨,改扩建矿井产能7.4亿吨,新建矿井产能9.16亿吨,即使考虑今后一个时期,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全国煤炭产能过剩的问题也已经十分突出。可以说,投资过热是导致这一轮煤炭市场深度调整的根本性原因之一。
3、新能源不断增加,煤炭占比将不断下降。自90年代以来,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几乎一直呈现下降趋势,由1994年的占比75%下降到2015年的64%,累计下降了超过10个百分点。2015年我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64.0%,水电、风电、核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 17.9%。随着能源结构的调整,煤炭在中国的份额将从目前的超过 60%降至未来的 50%以下。根据中国煤控项目组发布的《中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规划研究报告》,到 2020年,中国煤炭消费总量的目标应控制在 27.2 亿吨标煤,即 38亿吨实物量以内,总能耗控制在47.4亿吨标煤。要达到上述煤炭控制目标,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将降低至 57.4%,较2014 年下降8.2%。“十三五”期间煤炭消费被砍已成定局。《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确立了我国到 2020年的战略方针与目标: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煤炭消费比重控制在62%以内。假设2016-2020 年我国GDP同比增速将维持7%的水平,单位GDP能耗每年下降6%,至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下降至56.5%,那么至2020年,预计我国的年均煤炭需求增速将降至-1.59。
(二)多因素决定煤炭市场前景不容乐观
分析煤炭行业经济运行不断下行,亏损面、亏损额不断增加,其主要根源除国际国内经济发展速度放缓之外,还受其他多种因素影响。一是煤炭进口压力仍然很大。虽然我国通过提升煤炭质量标准和提高关税限制了部分煤炭进口,但国内外价差较大,国际需求减少,再加之受中澳签署关贸协议等因素影响,主要产煤国进入我国的煤炭量仍然较大,贸易逆差短期难以改变。2016年1-9月中国累计进口煤炭18018万吨,同比增长15.2%。二是煤炭产能严重过剩。我国煤炭行业超高速发展带来产能严重过剩与需求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目前全国煤炭产能规模超过57亿多吨,其中,在建项目规模15亿吨,国内需求峰值不到41亿吨,这些产能不仅将加剧市场供大于求的压力,而且使全国市场长期供过于求。我国全社会煤炭库存连续47个月在3亿吨以上。三是下游产业用煤量已进入下降通道。预计未来五年粗钢产量将会逐年小幅下降,考虑工艺改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等因素,未来五年钢铁行业煤炭消耗量将呈现逐年小幅下降的态势。2015年中国钢铁行业耗煤总量约为6.74亿吨,同比下降3.3%;2016年耗煤总量预计6.51亿吨,同比下滑3.5%。水泥及其他高耗能产品产量2014年已经基本达到峰值,自2015年需求都已出现不同程度下降,煤炭消耗也将随之进一步下降。四是非化石能源和其他替煤能源加快发展和替代步伐。受环境保护政策和低速发展的影响,风电、光伏、水电、核电、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加速发展,页岩气探明和开发量大幅增加,石油、天然气竞相降价,迫使煤炭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大幅减小。五是房地产增速放缓堵住了钢铁水泥等下游产业。据国家发改委预测,中国房地产投资可能降至零增长。2015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同比下降30%左右。2016年1月份以来,受一线城市拉动,部分二线城市房地产短期虽有较大幅度反弹,但受政策打压,销量与价格均双双回调。六是环保政策和煤炭产品质量标准全面提高对煤炭使用限制加大。环境保护与节能降耗,特别是雾霾清理、水资源保护已形成全社会共识,全国多个省、市、区已将燃煤列为产生雾霾的第一大“元凶”,遭到穷追猛打,煤炭产品质量标准和各行业用煤标准将进一步提升,对硫、磷、灰份等有害成分控制标准不断提高。国家新出台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商品煤相关质量指标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灰份褐煤不超过30%,其他煤种不超过40%;硫分褐煤不超过1.5%,其他煤种不超过3%;同时,办法对汞、砷、磷、氯、氟等指标提出了明确要求。七是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改变了传统的煤炭运销格局。截止到目前,我国已建成了9条特高压输电线路,另有7条在建;铁路运输能力继续增加10亿吨以上,进一步加大了晋陕蒙和新疆等地区煤炭外运能力;环渤海五港现有吞吐能力6.3亿吨,还有3.4亿吨能力正在建设中;区域性储煤基地不断加快建设投运,区位优势和煤种优势的差异越来越小,“市场一体”、“价格趋同”的特征正在形成,开采成本优势日益凸显。
四、产业政策收紧安全门槛提高
由于四川煤炭产业先天缺陷,再加之受产业政策、安全政策、环保政策和产品质量政策影响,随着执法力度加大,四川煤炭企业竞争力将会不断降低,生存空间日益狭小。
(一)产业政策明显收紧。国发[2016]7号文件明确规定,要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同时规定9万吨以下矿井,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属重点引导关闭退出对象,此类煤矿已无提高矿井规模的空间,已无做大做强的机遇,无发展潜力可言。7号文件还规定要加大兼并重组力度,煤矿企业最低规模300万吨/年。为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国家正在研究、制定推进兼并重组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征求意见稿来看,凡属化解过剩产能范围内的煤矿必须接受兼并重组,未兼并重组的一律纳入重点监管名录,从信贷、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方面严格约束,且90万吨/年及以下矿井一律不再增资扩界,小煤矿已无发展空间。
(二)煤矿关闭退出政策更加明确。一是13类落后小煤矿和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叠的煤矿要尽快退出;二是30万吨/年以下且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煤矿,15万吨/年(含)以下且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煤矿,采用明令禁止采煤方法、工艺且无法实施技术改造煤矿,1—3年内淘汰。三是对以下四方面煤矿,通过给予政策支持引导有序退出。安全方面: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重且现有技术难以有效防治煤矿;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的煤矿。质量环保方面:产品质量不达标,开采范围与风景名胜区、生产红线保护区重叠煤矿。技术资源规模等方面:非机械化开采煤矿;四川等省小于9万吨/年以下煤矿;剩余储量低于20%或剩余服务年限不足5年煤矿;与大型煤矿井田平面投影重叠的煤矿。其它方面: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煤矿;资源枯竭、资源赋存条件差的煤矿;不履行社会责任、长期欠缴税款和社会保障费用的煤矿。四是国家正在研究30万吨以下规模的小煤矿如何分类处置的有关产业政策,将对我省小煤矿形成了极大的政策压力。
五、四川煤炭企业生存前景勘忧
受多重因素影响,四川煤炭市场前景勘忧,煤矿企业生存空间日益狭小。一是煤炭资源禀赋条件差,先天竞争力不足。全省薄与极薄煤层、急倾斜煤层比例大,30万吨以下小煤矿占比超过90%;自然发火、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高瓦斯、一、二级水文条件复杂,灾害严重矿井占比超过64%;广元、巴中、德阳、自贡、雅安低热值高灰份矿井占比较大,宜宾、泸州绝大部分矿井开采煤层含硫较高。由此造成吨煤建设投资大,生产成本高,劳动生产率低,治灾难度大,先进工艺技术推广难。受低热值、高含硫、高灰份和煤层自然发火、煤与瓦斯突出、严重水患治理等自然因素影响,我省国有大矿的吨煤建设投资在1500元/吨以上,吨煤生产成本在300元/吨左右,如石屏一矿吨煤投资1600元/吨,鲁班山南矿、北矿,白皎、珙泉等煤矿生产成本近300元/吨,售价不足150元/吨,成本与售价严重倒挂。二是水电优势突显,火电空间被严重挤压。到2015年底,全省发电总装机8672万千瓦(今年还要新投入700万千瓦新机组),其中水电6939万千瓦,火电1623万千瓦,新能源110万千瓦,分别占总装机的80.02%、18.71%和1.27%。已直接导致:
1、火电发电量不断减少。2015年,全省共发电3106亿千瓦时,其中火电429亿千瓦时,仅占发电总量的13.8%,与2014年同比下降30.1%; 2016年1-9月全省主网火电厂累计发电量171.4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了30.18%,机组利用小时仅1391小时,同比下降了30.21%。与2011年1-9月发电量394.30亿千瓦时和利用小时3200小时相比,分别下降了56.52%和56.53%。
2、火电厂进煤量不断减少。1-9月全省主网火电厂累计进煤699.49万吨,同比下降了37.74%,与2011年1-9月进煤2440.18万吨相比,下降了71.33%。2016年1-9月主网电厂省外到煤205.90万吨,省内供应493.59万吨,主网电厂省外到煤占总到煤量的29.44%,与2011年1-9月省外到煤643.42万吨相比,下降了68.00%。
3、火电厂耗煤量不断下降。1-9月全省主网火电厂累计耗煤860.12万吨,同比下降了30.92%,与2011年1-9月耗煤2453.77万吨相比,下降了64.95%。
4、煤炭产量不断下降。受煤炭市场持续不景气影响,我省煤炭产量持续走低。2015年全省煤炭产量3819万吨,同比下降30%,今年1-9月,全省煤炭产量2150万吨,同比下降22%以上。5、“僵尸”煤矿数量居高不下。三是与周边地区相比处于劣势地位。西北和邻近地区煤炭资源优势突出,煤层厚(一般厚度5米以上,内蒙煤层最大厚度达300米以上),机械化水平高,四川煤矿与之相比没有规模优势,没有价格优势、没有质量优势,无力与之抗衡。云贵陕晋蒙疆等资源大省煤层厚、煤质好、储量大、开采技术条件优、灾害轻、机械化程度高、单井规模大,生产成本低于四川200元/吨以上,竞争优势十分明显,对四川煤炭企业的压力不断增加。四是能源供应封闭格局全面打破。3条经过四川的特高压输电线路已建成输电。到2020年,我省将形成包括18条铁路、27条高速公路和2条水运航道的进出川通道。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已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神华集团兼并江油火电厂后建设100万吨级储煤场,其一期工程40万吨将于2016年投入使用。多年来四川省煤炭自产自销的格局将被彻底打破,外省煤入川将更加便捷,区位优势和煤种优势的差异越来越小,“市场一体”、“价格趋同”的特征正在形成,开采成本优势日益凸显。五是四川天然气优势厚积薄发,煤炭市场将进一步受到挤压。我省是天然气主产区,随着达州、遂宁等区域性大气田开发建成投产,留省气量大大增加,再加之天然气价格大幅下降,随着环保标准不断提升,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国外、省外大量天然气入川,气代煤将成为化工、陶瓷等行业的必然选择,煤炭将被从很多领域挤出,需求量将越来越小。六是安全压力不断升级,非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安全准入门槛不断提升,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自然灾害重,技术力量薄弱,生产成本高,安全隐患多、风险大,安全投入严重不足,妄图铤而走险的企业已无路可走。下一步为进一步抓好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局将研究对煤矿安全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核心是对安全风险高、非机械化、技术力量不足、突出矿、水害严重、有非法违法行为记录矿、不放心矿都将被分为较低等级,对这类矿将提出更严格的要求,更频繁的暗查明查。不管小煤矿价值多高,投资多大,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必须无条件关闭,在我省已成为常态。雅安市雨城区大众煤矿、达州市达川区丁木沟煤矿、乐山市沙湾区老林头煤矿等就是我省近2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后被依法关闭的典型案例。
六、理性分析2016年煤炭价格反弹
近期煤炭价格出现阶段性上扬,并非因市场需求增加造成,主要是因为国家去产能政策效果的显现,也是阶段性、偶发性因素叠加的影响。今年夏季异常高温、丰水期来水偏少,使得动力煤需求持续高于预期,同时暴雨天气频繁又对煤炭运输造成不利影响。上述一系列阶段性、偶发性因素叠加在一起,导致市场有效供给出现阶段性紧张,价格开始上涨,此时,市场各方心理发生转变,“买涨不买跌”导致市场预期急速转向,中间商加快囤煤,又进一步加剧了市场波动。但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去产能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控产量措施。一是6-8亿吨违规建设煤矿一律停产停工,带来产量大幅减少;二是打击超 能力生产取得成效,特别是西北地区大型和特大型厚煤层矿井超能力潜力大,以前超产量高,今年隐形产量受到有效抑制;三是“276个工作制度”全面实施,全国实际能力下降20%以上;四是各地列入2016年关闭退出煤矿早已停止生产。我省煤炭6月份以来也涨得较快,其主要原因也不在需求增加,主要原因在于:一是今年夏季较长,电厂耗煤有所增加;二是今年年初已公布火电发电小数将大幅减少,电厂不愿更多更早补库存;三是公路“治超”,铁路运力紧张,川外煤进不来。由此引起煤炭供应偏紧,煤价短期剧烈波动。
今年煤炭市场实际的供求情况:一是消费仍在减少。今年1-9月全国消费24.16亿吨,同比下降10.42%。四川消费 3600万吨,同比下降12.19%。其中耗煤最大的电力行业,全国耗煤8.57亿吨,同比增长1.4%,但四川耗煤860万吨,下降30.92%。二是煤炭产量持续下降。前9个月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24.56亿吨,同比下降10.5%。四川原煤产量2150万吨,同比下降22.36%,降幅均保持在两位数以上。
针对当前煤炭价格上扬,国家发改委制定了相关工作预案,建立了动力煤价格响应机制,当煤价格指数达到一定程度,将有序释放先进产能,一批先进产能矿井将恢复“330”工作制,每天可释放产能100万吨,用于平抑煤炭价格过快上涨。因此,煤炭价格无持续上涨的基础,在恢复性上涨之后将逐步进入相对平稳阶段。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要理性分析,保持工作定力,不能因为煤炭市场短期变化动摇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决心。
七、抓住机遇早退早主动
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帮助煤矿企业把好“三个关”,算好“三笔账”,分析竞争能力,做好方案比较和决策工作。
(一)把好“三个关”
一是把好资源和开采技术条件关。帮助企业分析资源赋存条件、开采技术条件和灾害条件,研究每个矿井上机械化的条件,灾害治理与预防条件,生产成本和产品的市竞争力。
二是把好政策关。重点是国家和省上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环保政策、安全政策、质量标准和去产能有关政策。
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国务院出台了国发【2016】7号和8个配套文件,省政府出台了川府发〔2016〕17号、川办发〔2016〕59号及5个相应的配套文件。国家提出了3大类、21种煤矿关闭退出标准;省政府结合四川实际,提出了10种类型的煤矿关闭退出标准。从分类去产能、转型升级、财政税收、金融扶持、资源配置、债务清偿、破产关闭、土地利用、安全监管、严控产能、减量化生产等方面明确了去产能的具体政策措施。
三是把好引导关闭退出标准关。
根据国家和省上政策,拟将以下煤矿纳入进一步化解过剩产能引导关闭退出的重点:
1.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含冲击地压)煤矿; 2.水患极其严重煤矿;
3.市场竞争力差的生产能力9万吨/年及以下瓦斯与高瓦斯煤矿;
4.开采煤层厚度小于0.4米的极薄煤层,急倾斜煤层、采高低于1米的煤矿,不具备实现机械化开采的安全技术经济条件的煤矿;
5.停工停产3年以上且现无力复产复工的“僵尸”煤矿; 6.开采范围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大型煤矿井田等平面重叠的煤矿;
7.产品质量不符合《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煤炭发热量低于4000大卡的煤矿;
8.资源枯竭或现有储量不能稳定开采到2020年的小煤矿和可采储量不足100万吨的建设煤矿;
9.其它有意愿关闭退出的煤矿。
上述9大类引导关闭退出的重点煤矿,既是今后我省省级有关部门执行行政准入的重点,也是“三项联合执法”的重点,更是各级煤矿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督监察的重点标准和条件。比如上述第4类中的煤矿实现机械化的标准,这是依据国务院国发【2013】99号、国发【2016】7号文件和省政府川府发【2015】80号文件和新的《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款制定的,必须坚决执行。如果某个煤矿的资源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决定不能实现以采煤为核心的机械化改造要求(综合机械化或高档普采),必须在2020年前无条件关闭退出。这是刚性的规定,原则问题没有走展。如果在2017年以前自愿申请关闭退出,将同等享受当年各级政府的优惠政策和财政奖补政策,2018年以后通过市场和政策淘汰将失去这次宝贵的机会。(经初步分析,截止10月底,我省尚未关闭的571处煤矿中,已实现或已批采煤机械化技改项目的矿井163处,没有完成采煤机械改造的矿井408处,其中,具备采煤机械化改造条件的煤矿156处,稀有煤种矿井121处,不具备采煤机械化改造条件的一般煤种矿井131处。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和煤矿安全标准,尽快制定机械化改造确认标准和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一是采取积极的政策措施鼓励开采技术条件好、储量大、市场有前景的煤矿加快以采煤机械化为核心的技术改造步伐;二是要加快关闭淘汰不具备采煤机械化改造条件的一般煤种矿井。)
上述各条标准,请各地和各煤矿企业认真分析研究。
(二)算好“三笔账”
一是算好安全账。习总书记最近又明确指示: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谈发展。市、县政府和煤矿企业都要以习总书记的指示为准绳,认真算好安全生产这笔账。我省的攀枝花肖家湾煤矿 “8.29”、泸州桃子沟煤矿“5.11”两起重特大恶性事故,不仅藏送了煤矿企业及其家庭,而且藏送了一大批企业职工及其家庭,藏送了一大批政府官员,更藏送了我省煤炭行业,教训极其惨痛,极其深刻。最近重庆发生的“10.31”瓦斯爆炸事故,又不知要藏送多少家庭,多少政府官员。从现实来看,上述所列9类煤矿,出现实大事故,甚至恶性事故的几率是比较大的,必须加强日常监管。按国务院99号文件和省政府80号文件,一旦发生较大以上事故,30万吨以下煤矿都面临无条件关闭的风险。这些账请大家认真算清楚。
二是算好环保与市场账。上面已谈了,煤炭产品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越来越高,执法越来越严,你所在市、县,你所有的煤矿的煤炭质量条件怎样,开拓开采过程中的矸石、废水等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有多大,高硫、高灰、低热值煤炭今后市场在哪里?都 要调查,认真算账。
三是算好关闭退出账。每个煤矿企业都要认真研究国家和省、市、县政府出台的各种去产能政策,这里面含金量很高。不仅有奖补资金,而且有债务清偿、破产关闭、转产政策、土地利用政策等。各个煤矿要综合分析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比较分析现在关闭退出获得的奖补资金和政策“红利”与继续短期生产的盈亏平衡账。特别长期停产停工煤矿要算一算恢复生产或达到投产验收标准的必要投入。还有的企业可能因长期投入大、债务多而留念。希望大家树立看清大势,树立“少输当赢”的理念,债务问题要充分依靠政府,咨询律师,用破产政策处置,可能取得“金蝉脱壳”的效果,当然,我们坚决反对恶意逃避债务行为。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必须认清煤炭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全力抓住国家实施供给侧改革,实施煤炭行业去产能的有利机遇,结合自身资源及市场条件,主动谋划,科学合理选择好本地煤炭行业发展方向。对开采发热量低、含硫高、灰份大、灾害重、不能实现机械化开采的煤矿企业,要果断关闭退出;对资源和开采技术条件好、灾害轻的煤矿企业,要通过机械改造减人增效,做大做强。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如果煤矿数量少、产量低,煤炭行业的产值、税收及就业贡献率低,可考虑整体退出,以减少安全压力和管理成本。特别是煤矿数量低于3处的县建议考虑整体退出。
八、切实抓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各项工作
(一)扎实做好2016年化解过剩产能收尾工作。一是加快证照注(吊)销和人员分流安置工作。证照注(吊)销及人员分流安置工作与现场关闭同步进行,煤矿关闭公告结束后,立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证照注销,确保现场关闭与证照注销同步;有关证照管理部门开通化解过剩产能证照办理“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流程,力争在11月15日前,完成证照注吊销工作。二是严格组织验收。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四川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川煤重组办〔2016〕24号)要求,明确验收责任、程序和标准,逐一对已关闭到位的矿井进行验收,川煤集团的关闭矿井由省国资委负责验收,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所在地市(州)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省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办对各地上报的关闭资料要严格复核,并按比例组织现场抽查,严把关闭验收关,确保真关、真退。三是用足今年关闭政策。凡是今年11月底前可关闭到位的超计划关闭矿井,要加大关闭力度,加快关闭进度,纳入2016年范围验收,享受现有奖补标准。
(二)科学谋划2017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一是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推进措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五年任务两年完成”,引导再关闭一批煤矿的工作方案,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特别要将市、县级财政奖补资金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确保奖补资金全面到位。二是积极摸排再关闭一批小煤矿初步名单。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摸排力度,凡是符合国发7号文件和川办发59号文件规定应当退出的,要做到“应退尽退”。拟于2016年实施的,请于11月15日前将关闭矿井名单报省重组办,重组办汇总后报国家备案,争取纳入今年验收;拟于2017年实施的,于2017年1月25日前报省重组办。我们建议,在一个县级行政区域内,如果煤矿数量少、产量低,煤炭行业的产值、税收及就业贡献率低,可考虑整体退出,以减少安全压力,降低行政管理成本。煤矿数量低于3处的县均可考虑整体退出。三是严格复产验收管理。凡是纳入化解过剩产能方案的矿井,一律不再复产复工;属于引导关闭退出范围的矿井,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和标准,不具备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复工复产验收。四是加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安全、环保、质监等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惩处非法违规行为。对属于引导退出范围拒不退出的,要严格监管,防止非法违法生产。
同志们,立足国家煤炭政策形势和我省煤炭经济发展现状,通过认真研究和客观分析,我省是有必要、有动力、有条件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心和意图,实现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五年任务两年完成”这个目标任务的。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把工作往前赶、往实里抓,全面完成、超前完成国家和省上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