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提案_人大提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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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一:
让大千“文化光彩”照亮海内外
“亮化内江”,已成为“大千故里”及“长江故居”历史文化名城的又一崭新“名片”。并在内江市内外小有名气,在省内外也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从跨越式腾飞,建设中国西部特大城市,及走出国门,冲向世界的更高目标去追求,尚有较大空间。如果我市能将“亮化内江”与“文化内江”两大宝贵资源进行有机整合,那必将对招商引资、建设旅游城市及抢占西部大开发等赢得难得的发展机遇。因此,建议:市及两区政府认真做好这篇大文章,把亮化内江,文化内江,建设内江,发展内江融为一体,并统筹进行战略思考,做出不失时机的创新决策。
为了使内江“亮化工程”更加规范,更具特色,更有创意,更增亮丽,故提议:把“亮化工程”划分十个“分工程”,由相关部门牵头研讨、设计和实施。1.“山林塔寺”亮化工程:
在大城市中,我市“三元塔”这样,山、塔齐备地形并不多见。因此,它是不可多得的宝贵“亮化资源”。在这种特殊的地形、地貌中,如能借鉴“红花配绿叶”的思路,把“三元塔”作为“鲜花”装点为红色,把塔底周围树林作为“绿叶”,配置绿色地灯,那就成为名副其实“红花配绿叶”的内江式“红塔山”夜色“盆景”仙境了。这样,夜间从市区瞭望,十分壮观,并有“诗情画意”之感。而且,每天都能吸引若干双市民的眼球,观赏夜间“盆景”。这也将成为全市亮化的“标志性工程”,使大千文化名片大放光彩。2.“高层建筑”亮化工程:
高楼大厦,是亮化的重点和闪光点。因此,不可浪费这一宝贵的亮化资源,实行“松散式”的自由亮化。而应实行政府统一“亮化管理”。其中,对已建成的高楼,责成相关部门“补亮”;而新建高层建筑,要从“图纸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三个环节,由规建部门统一负责审/核查,进行把关。做到“图纸”无亮化,不批准;“施工”无亮化,不过关;“竣工”无亮化,不验收、不发证。并严禁为了完成任务的“形式”亮化及千篇1律的“条状”、“点状”、“块状”等重复亮化。做到各具特色,各有创意,别有风味,使内江亮化,成为国内外的“灯饰展示会”、“亮化示范会”、“夜景观赏会”及“旅游向往地”和“投资热选地”。3.“桥梁灯饰”亮化工程:
内江市区已建、新建、在建、待建及规建的“沱江大桥”多达七、八座。它们将成为内江“亮化工程”待开发和利用的“彩桥资源”。但需统筹规划,分桥设计及个性化包装,以充分体现每座桥梁的独特景观和欣赏亮点。而那种缺乏特色及个性化创意的重复建设及“形式”亮化,是对亮化资源的浪费和不负责。
4.“江湖游船”亮化工程:
湖、船亮化,是城市亮化的新亮点,它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装饰作用。因此,需要对河堤、堡坎、岸边、亲水行人道及游船、渡船进行不同规格及品味的美化包装,形成“船”、“岸”互应、“岸”、“船”互赏的特殊夜间景观和美好享受。
5.“路灯装潢”亮化工程:
内江市区主要街道的路灯,需规划和包装不同的规格和样式。这样,一方面可以作为城区道路的“灯饰标志”;另一方面,也是对城区主干道进行美化和亮化。为了陪衬路灯亮化效果,还要对灯下及人行道树木、花草装置绿色地灯,使内江增加更多的夜间绿色景观。6.“车站码头”亮化工程:
内江进出口的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沱江码头及今后的高铁车站,都应安装醒目并有艺术效果的彩色灯饰。这样,过往客人会对内江产生深刻印象及美好记忆。
7.“公交车辆”亮化工程:
如果公交车能实现“流动性亮化”那将是一个创举。建议:我市把“公交亮化”,作为新的闪光点,展示在全市人民面前。具体做法是:在“车面”、“车身”、“车顶”、“车尾”分别装置不同颜色,不同形式的彩灯。这样,不但能增加“动态亮化”效果,还可作为夜间公交路线的标志,供乘客识别。8.“宾馆酒楼”亮化工程:
可根据自身特点及创意,进行个性化设计和彩灯装潢。这样,既能起到商业营销广告作用,并可为内江的“亮化工程”增添光彩。9.“娱乐场所”亮化工程:
娱乐场所,门类较多,营业项目各有不同。商户可通过“亮化工程”,广告和展示自己,并应突出特色和具实用性。10.“居民小区”亮化工程:
居民小区,除搞好小区内部的照明外,还应在小区大门口及高层楼房建筑上,装饰有美化造诣及创新思维的灯饰设计,并以此作为小区的“形象标识”。
说明:
1为了节约能源,所有“亮化工程”都应使用节能灯具; ○2“亮灯”、“熄灯”时间,可根据“年节日”、“法定假日”、“双休日”、“平○时”及“领导视察”、“招商考察”的不同,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分别统一确定;
○3为了使十个“子工程”能顺利实现,建议市政府明确项目“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并以督导、检查、评讲、奖惩等举措确保“亮化工程”质量;
○4“亮化工程”意义重大深远,建议市、区政府明确一名政府领导总负责,并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监督落实。
提案建议人:内江市中医医院质控办 副主任医师 苏常生
2013年12月28日
提案二:
修建“立交桥”,是根治西林大桥交通堵塞的“灵丹妙药”
内江市区的西林大桥,是连接两区,“车流”、“物流”、“人流”十分巨大及非常繁忙的市区大桥。因此,塞车现象持续多年未能彻底解决。特别是年节、假日及上下班高峰期,更为严重,市民反映强烈,对城市形象、招商引资、旅游休闲及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等,都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成为了城市管理一个重大事件和老大难的“瓶颈”问题。虽然,政府及交通等相关部门,也做了不少探索和努力,但治堵效果始终不能如意。
经过反复思考和现场观察,建议:“建立交”,保“畅交通”。具体设计是:在西林大桥东西南、北两侧,分别修建一座“双层车行立交桥”。这样,行人走地面,南北方向的车辆走第一层(低层)“车行道”;东西方向的车辆走第二层(高层)行车道,做到“人流”与“车流”,“南北”与“东西”方向的车辆可走各的路,互不干扰,这样,交通也就自然畅通了,而“红绿灯”当然就失去了意义,而不需要再设置了。
提案建议人:内江市中医医院质控办 副主任医师
苏常生
2013年12月28日
提案三:
关于治理东兴区“隆兴桥地段”交通拥挤堵塞的策划建议
东兴区隆兴桥地段,由于多种因素导致了天天拥挤,每天塞车,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存在问题及解决问题的策划建议是:
因素之一:内江市二医院早年修建的两层破旧烂房,不但影响城市美观形象,还是造成地面堵塞的主要原因。由于它使道路严重狭窄,影响畅通,故急待依法拆除。
因素之二:在这块狭窄地段上,东兴区工商局还设立了“蔬菜水果临时摊区”,故更增加了堵塞程度,也急需拆除。
因素之三:东兴区环卫部门在这个狭窄地段上,还设立了多个垃圾箱的“垃圾场”,不但破坏了地段空气环境,还增加了车堵因素。故需政府进行调整,搬走“垃圾场”。
因素之四:此地段涉及东、西、南、北四个方向通行的车辆较多,但却无“红绿灯”管辖。因此,造成车辆各自为政,我行我素,互不让路,塞车必成自然。
因素之五:该地段居民楼房前人行道相对较宽,不但占去了车行马路的位置,也给商户扩大非法摆摊设点“以街为市”创造了有利条件。因此,建议:缩窄居民楼房人行道,扩大公路宽度。
因素之六:该地段由于经常随意停放车辆,故大大增加了拥堵现象,建议:交管部门。在此地段设置“禁止停车”标识,严禁此处乱停车。
提案建议人:内江市中医医院 质控办副主任医师
苏常生
2013年12月28日
提案四:
“以街为市”的小东街“临时摊区”,急待政府痛下决心,早日取缔
市中区在小东街“人行道”上,设置了“临时摊区”,不但不符合城市管理的要求,还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因此,群众反响强烈。虽然,敢于“担当”的市民,向政府12345热线投诉过,但在相关部门的袒护之下,而不了了之。故只有通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法制渠道,寻求解决办法,期待市中区人民政府能为内江特大城市建设及广大市民的基本利益多做实事、好事并有所作为。
此地段设置临时摊区的影响和问题是: 1.“以街为市”,是旧的城市管理观念,而今,还在“四方块”闹市区予以保留,这与特大城市建设和现代化城市管理格格不入;
2.侵犯了市民群众行走“人行道”的基本“安全权利”。市中区政府为了兼顾少数人的就业问题就不顾绝大多数人的“安全利益”,而把小东街合法的“人行道”,改成非法的临时“摊位区”。这样,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也不合规,也不合情,应该受到“问责”和依法“追究”;
3.由于西林大桥经常塞车,故过往小东街的车辆日益增多,原本就不够宽敞的小东街道路,现在车辆正在大量增加,而行人无法通过人行道的“临时摊区”,只有行走在马路上,与车辆“争道”,这种“人”、“车”共行马路的混乱现象,决不能再持续。因此,小东街临时摊区的设置,也是对市中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四风”要求的具体和实际考量;
4.内江五年之内,要“脱胎换骨”,而摆在人们眼前的却是城市闹市区设置的“临时摊区”。为什么“以街为市”的临时摊区不能拆除?是否准备把“临时”变成“长久”? 5.在临时摊区中,还有一些“铁皮摊”,他们每天都在制造不少噪音,严重影响了城市安宁及周围商户及市民的健康。因此,此地段群众怨声载道,希望市中区人民政府在文明和卫生城市建设中,多做实际的好事、实事。
提案建议人:内江市中医医院 质控办副主任医师
苏常生
2013年12月28日
提案五:
长期占用东兴临江路“人行道”的私人摊区应依法尽快取缔
东兴镇临江路的湖边“人行道”,本来是行人散步、休闲、观景和上下班的必经之地,但由于少数人为了个人利益,公开长期非法占用进行摆摊设点,经营茶座及棋牌等商业活动,并在人行道上,摆满了座椅、推车、水瓶、茶具等用品。更有甚者,干脆把推车、水瓶等用具堆放在马路旁,而侵占了行车马路,这就使原本并不宽敞的“人行道”愈加拥挤,行人“无道可行”,只有冒险走马路,群众苦不堪言,怨声载道。虽然,有公正的市民通过12345政府热线电话向政府投诉,但也因被袒护而不了了之,致使此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其实,东兴区有关部门也非常明白和清楚“人行道”设置摊位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合创建文明卫生城市要求的。因此,在国家和省来内江检查验收时,他们就“暗箱操作”,示意摆摊的个体户,先“回避停业”几天,待检查结束,检查组离开内江后,再恢复摆摊。东兴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就是这样对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文明卫生城市创建的。他们公开骗上瞒下的“腐败风气”是不能容忍的。为什么不能依法取缔这些非法摊位而恢复“人行道”的本来“行人”功能和面貌?这里面,是否还有深层次的“利益关系”和“腐败问题”?值得引起纪委、监察部门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必要时,还需要这些部门介入调查,以加大整治和取缔力度及端正三中全会的“四风”
提案建议人:内江市中医医院 质控办副主任医师
苏常生
2013年12月28日
提案六:
为群众安全,东兴临江路堡坎平台,急需设置防护栏及路灯照明
内江市区“甜城湖”,早已成为远近闻名的一张名片。市民群众为了享受和欣赏湖边美景,经常下到湖边堡坎平台休闲散步。但从“市二医院到沱桥”这段较长的湖边平台上,却成为了城管死角,无人过问,无人管理。有关部门也不设置防护栏及夜间照明灯光。因此,平台上大小便到处可见,由于没有防护栏保护,行人安全也无法得到保护和保障。再则,没有路灯照明。也给社会治安带来了极大隐患。„„这么多的建设和管理问题,理应得到东兴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和极大重视,“人民群众的事无小事”。故建议东兴区政府应以十八大三中全会及“反四风”要求为指导,为人民群众,多做一些看得见,摸得着,急需的,适用的实事。切不可因“官僚主义”作风和工作失职及渎职而愧对于人民。
提案建议人:内江市中医医院 质控办副主任医师
苏常生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