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办理证件流程_证件办理流程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苏州园区办理证件流程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证件办理流程”。

民政工作

办理江苏省老、高龄证

办理对象:户籍为本辖区或者在本辖区居住的外地老人

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老年证(1951年)

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办理高龄证(1941年)办理程序:

1、本辖区的老年人,携: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照片一张。

2、户籍不属于本辖区且有固定住房外地老年人,携:身份证及复印件、暂住证或房产证及复印件、近期1寸红底照片一张。每年3月、6月、9月、12月送交。

办理残疾证

办理对象:户籍为本辖区需要办理残疾证的残疾人。办理程序:

1、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五张二寸免冠照片

2、湖东社区工作站填写《残疾证申领表》 和《残疾证评定表》各2份

3、贴好照片加盖骑缝章

4、评定

精神、智力残疾办理

工作人员将申请材料交由申领人,由申领人携带申请材料去苏州广济医院进行残疾评定。评定时间为周三、五上午8:00-11:00 非精神、智力残疾

每月15日前由社工委填写《苏州市区残疾评定受理情况汇总表》,将“申请”“评定”表报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每月第四周星期四下午1:30-4:30,市立医院本部(二院)门诊大楼五楼体检中心

5、残疾评定结束后,由社工委至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将表领回

6、社工委将表内容录入系统

7、录入完毕后将表交社会事业局民政处。

8、社会事业局打印残疾证报残联审核,社工委将证发至申领人。

劳动保障

劳动手册

一)劳动手册办理 办理对象:

户籍为本辖区需要办理劳动手册的人员、应届毕业生。所需资料:

1.户口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本人承诺 2.二寸照片一张 办理时效:一周 注:集体户籍人员须在户籍资料上注明户主名字和户籍编号,请至湖东派出所查询。二)劳动手册转移

劳动手册持有人凭户口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书面申请、原手册管理社区开具的《转移单》到现社区办理 三)补编号

户口本、身份证、书面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四)遗失补办

户口本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书面申请、报纸挂失证明及发票

失业金领取

办理对象:户籍为本辖区的失业人员

所需资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劳动手册及复印件

用人单位办理的退工手续登记表及复印件,职工失业证明及复印件,失业保险审核单及复印件

注:相城区的社保请先至苏州市就失业管理中心(桐泾北路11号)一楼大厅7、8号窗口录入,再将相关证明送至我社区

待业证明办理:

办理对象:户籍为本辖区需要办理失业证明人员

所需资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劳动手册及复印件、离职证明及复印件 证明有效期:15天

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一、认定类别及所需提供材料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是指持有有效期内的《低保证》、现处在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女40周岁和男48周岁及以上人员:是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48周岁及以上、现处在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3、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是指持有有效期内的《特困证》、现处在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特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 “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家庭。包括①户口本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家庭关系、有劳动能力在劳动年龄内的人员均现处在失业状态;②在一个户口内,父母已达到退休年龄,孩子有劳动能力在劳动年龄内且现处在失业状态;③夫妻离婚或配偶死亡的单亲人员,带有未达到劳动年龄的孩子(孩子归属以户口本为准)。

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和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家庭成员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申请上须有社区签署意见且加盖公章),家庭户内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复印件,家庭户有单亲人员须提供离婚证或配偶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是指持有有效期内农村低保证、现处在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农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5、残疾人员:是指持有《残疾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现处在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6、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是指在申请认定时,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年满48周岁、现处在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被征地人员。

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能证明其“被征地农民”身份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如被征地花名册或被征地人员医保卡等。

7、女35周岁和男45周岁以上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是指女性年满35周岁男性年满45周岁后,失业登记一年以上、现处在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或其它各类补贴人员须在停止享受社保补贴后满一年才能申请认定)。

提供材料:《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须随申报材料一起上报)、身份证原件、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申请,申请上须有社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创业培训

1、参加创业培训的条件

凡是园区户籍的,法定劳动年龄内的非单位就业的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可享受一次免费创业培训。

2、课程安排 培训课程时长为8天,详细课程表将在开班前张贴在培训教室。

3、培训班期末评估

首先,学员的到课率须达到80%以上,其次,培训课结束时学员需提交一份“创业项目方案”,由任课老师审核通过后结业。

4、参加创业培训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⑴ 持有《创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⑵ 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自办实体具备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享受公积金补贴:① 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实体正常经营、已办理纳税登记并已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② 已办理公积金登记,并依法缴交公积金。

符合以上创业培训条件且有创业意向的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各小区居委会报名登记!

灵活就业公积金补贴

一、灵活就业公积金补贴需要具备的条件

1、苏州市区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园区、市区、吴中区和相城区。

2、未达到退休年龄,是指女50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

3、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自主就业或非正规就业人员。

4、灵活就业后需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申报就业。申报内容包括:动态管理系统就业再就业状况中的所有内容。

5、在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并参加园区公积金自谋职业缴费。

二、申请灵活就业公积金补贴需携带的材料

1、《苏州工业园区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补贴申报表》一式两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档案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会员卡原件及复印件(园区)或江苏银行存折(市区)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注:吴中区、相城区的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向相对应的区社保部门申请

园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中小学生和少儿:具有园区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以及父母为园区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

所需材料:户口本、一寸照片一张、100元

办理时间:每年的9-11月份统一办理(其中在医保年度内出生的新生儿,可零星申报缴费:如若在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即可从出生之月起享受;如若超过三个月办理,则从申报缴费的次月起享受)

2、大学生:父母为园区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大学生

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一寸照片一张、学生证、80元

办理时间:每年的9-11月份统一办理

3、失业人员:具有园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失业人员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劳动手册或者解除合同证明、一寸照片一张、380元

办理时间:每年的9-11月份统一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符合条件后的3个月内也可零星申报当年度的居民医保

4、重症残疾人:具有园区户籍的,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已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一寸照片一张

办理时间:每年的9-11月份统一办理,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在符合条件后的3个月内也可零星申报当年度的居民医保

5、老年居民:具有园区户籍,未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以以上的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一张,户口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已迁入苏州市的,缴纳200元;在2007年1月1日之后迁到苏州的,缴纳380元 办理时间:每年的9-11月份统一办理

家托开票

一、办理条件

户籍为本辖区0—3周岁小孩

二、所需资料:小孩户口本(小孩户口在本辖区)

三、标准:120元/月

交款人上半年是女方,下半年是男方。

《城镇老居民养老补贴》

1、公积金的申领表格3份、身份证,户口本、城乡医保证原件复印件

2、去现户籍,或原户籍开具苏州户籍满20年证明。

3、每月月底申报,每月190元

党员服务

接转党组织关系

对象:湖东社区党总支只负责接收离、退休党员,和下岗、待业党员。

1、党员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2、园区组织人事局办理组织关系接受

3、携组织人事局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湖东社区工作站办理接转手续

4、所在社区党支部报到

党员关系接收:由本人去党组织关系所在处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为:

1、外省市的党员,从原组织关系所在地的县一级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苏州市委组织部”;

2、苏州市内的党员,从原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园区组织人事局”;

3、园区内的党员,从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湖东社区党总支”; 注意:银行开出的必须为省级分行,不可为支行及营业部

党员关系转出:直接给需要流出的党员本人开具组织介绍信。

计划生育工作

《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的办理 A.户籍为苏州市的参保园区公积金的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 申请人条件

1、女方工作单位在湖东社区范围内

2、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

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申请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B.非苏州市户籍的园区公积金参保女职工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 申请人条件

1、女方工作单位在湖东社区范围内

2、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累计满10个月以上

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申请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3、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外地办理的一胎证不能代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4、若男方为苏州市户口,还需男方户口本 原则上只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如果男方是苏州市家庭户口的,女方为嫁入苏州市的,可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如果男方为集体户口,需有单位出具同意小孩迁入证明方可发放《生育状况证明》并在证明上盖上湖东派出所的章确认,否则,只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如果如果夫妻双方都为流动人口,仅发放《生育保险联系单》

C.户籍为本辖区的无工作单位的育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 申请人条件

1、女方户籍为本辖区

2、女方为失业人员,无公积金编号

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申请资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女方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声明,男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

D.户籍为本辖区的赴外地工作的育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 申请人条件

1、女方户籍为本辖区

2、女方在外地工作

3、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申请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发放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育状况证明》

E.非苏州市户籍,没有参加园区公积金,属于嫁入苏州市的妇女怀孕后拟生育第一个孩子 申请人条件

1、女方配偶为苏州市家庭户口,需要将小孩户口落在男方的。

2、男女双方均为初婚初育 申请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男方的户口本

2、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职工婚育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3、女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外地办理的一胎证不能代替《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相关计生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F.男女双方均非本市市区户籍,男方参加生育保险:

1、女方随夫在苏,携带女发《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女方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由经办人在《流动人口》上签“已验证属初育”字样,并加盖街道计生部门公章,参保方可直接到劳动部门办理,享受相关待遇。

2、女方未随夫在苏,参保方凭女方户籍地出具的生育证明,直接到劳动部门办理,享受相关待遇。

G、夫妻双方均非苏州户籍,未参保园区公积金: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职工婚育证明

2、《非户籍管理卡》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苏不满半年的)

3、领取《苏州市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明申请表》至女方现居住地社区办理

4、社区通过电话、传真、上传国家PD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等方式向申请人户籍地通报审核。

5、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将相关材料报社工委;对不符合条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6、社工委对符合条件的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其《管理服务卡》服务记录栏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栏加注“已验证,属初育”加盖计生章。

7、由社区通知当事人领取表格及材料

备注:

1、户籍在园区,工作单位也在园区的,《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湖西、娄葑、唯亭等)。

2、初婚初育的需要引产或者流产的办理生育保险联系单,除双方单位证明及相关证件外还需提供医院证明。

3、户籍在园区,工作在园区但是交纳市区社保,在“沧浪区双塔街道滚绣坊社区”办理。65191864 《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的办理

办理对象:工作单位在湖东辖区范围内,拟行计划生育手术(放或取宫内节育器、流或引产术、皮埋术、绝育术、复通术)的园区公积金参保职工。(第二胎)或者户籍为湖东辖区的无工作单位的妇女拟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所需资料

1、苏州市户籍的工作单位在湖东辖区的园区公积金参保职工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需要流产手术的要提供怀孕的证明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节育手术证明》或《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2、非苏州市户籍人员工作单位在湖东辖区的园区公积金参保职工,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并需出具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复印件或其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需要流产手术的要提供怀孕证明及复印件。

3.户籍为湖东辖区的无工作单位的妇女拟行计划生育手术的,需要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需要流产手术的要提供怀孕证明及复印件。

三、发放

对工作单位在湖东辖区范围内,拟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园区公积金参保职工发放《节育手术服务联系单》和节育手术介绍信,对于户籍为湖东辖区的无工作单位的妇女拟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只开具介绍信。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

一、申请人条件

小孩户籍为本辖区,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的;按照规定生育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死亡,以后不能再生育的。)

二、申请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 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孩子户口本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与子女合影照片4张

4.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领表》一式四份,填写完毕后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居委会)签署意见,并填写《办证(独生子女证)承诺》 办理时效:2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

一、申请人条件

户籍为本辖区的拟离开户籍所在区一个月以上,赴异地居住生活或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15岁至49岁育龄人员。

二、申请所需资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 2.领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领表》,填写完毕后由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居委会)签署意

3、未婚者填写《婚姻生育情况声明》

4.已婚未育者要提供本人或其配偶当月提供尿检单 已婚已孕者提供本人或其配偶医院每个月的产检资料

6.已婚已育者明确其或配偶落实何节育措施,提供孩子出生证明,当月尿检报告.7.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一张贴于审批表,一张用于办理证明)

查验外地户籍流入人员婚育证明手续(育龄妇女)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身份证,暂住证

3.查验婚育证明时在现居住地查验记录栏签字并盖章 4.已婚未育者要出具孕检证明(怀孕的查生育证);已婚已育者要出具有关检查证明(环透或孕检证明当月有效)

非户籍人口管理服务卡 办理程序:

凭本人一寸照片一张、身份证、暂住证、婚育证明或户籍地乡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提供的有效证明办理。居住满3年的,可凭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社区提供的婚育证明等办理。

长效节育手术一次性奖励 奖励对象:

自2008年4月1日后,自愿选择落实一项长效节育措施的园区户籍和持《苏州园区非户籍人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的育龄群众。

长效措施指:男(女)输精(卵)管结扎;宫内节育器放置术;避孕药皮下埋植术。奖励标准:

男(女)输精(卵)管结扎 500元;宫内节育器放置术 200元;避孕药皮下埋植术 100元。办理流程:

凭户口本或《管理服务卡》、身份证、医院或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长效节育措施证明办理。

再生育申请

办理对象:

女方户籍在本辖区,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申请办理生二胎的夫妻 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2.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

3.夫妻双方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五张(四张贴于审批表,一张用于办理生育证)

4.在工作站领取《再生育一个孩子申请审批表》四份、《婚姻生育情况声明》两份,《申请人已有子女状况证明》两份等,填写完毕后夫妻双方单位(无单位的由所在居委会)签署意见(盖公章)。

5、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还需要提供相关人独生子女证明(原来是苏州小市七区范围内的两级盖章,其他地方三级盖章)

②女方为农村户口且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还需要提供女方独生子女证明(原来是苏州小市七区范围内的两级盖章,其他地方三级盖章),女方农村户口的有效证明

③双方均为未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还需要提供收养证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④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市级医院,每年鉴定2次,3月和9月)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还需要填写残疾儿医院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⑤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育的;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育的:还需要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或户籍人口死亡证明及复印件

⑥特殊情形审批的需提供苏州市特殊照顾生育审批表、申请报告、群众座谈会记录。⑦被认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需填写《被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成员的有关说明》(村级证明)、股权或集体福利待遇证明或农村户口底册(三选一)等材料。

计生资料转入

办理对象:户籍已转入本辖区的育龄妇女

所需资料: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及复印件,计生管理介绍信或者准迁证,结婚证及复印件

办理《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计划生育审核意见》

一、办理对象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二、所需材料

1、户口薄

2、身份证

3、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原户籍地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再生育证明

4、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计划生育审核意见表

社会化管理:

1、《市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采集表》(办理退休手续)居住地代盖章、2、《异地居住退休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审核证件直接盖章

上海市异地居住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协助认证表确认退休人员身份和生存情况,确认生存的,将上海的资格认证表(一式两份)收下来,到中心社会化科盖章,中心盖章后留一份认证表,另一份请返还退休人员。

认定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各位同事请注意

园区户籍城镇登记失业并经认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1)、男性55-60周岁,女性45-55周岁;(2)、未被单位录用;(3)、未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4)、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临时物价补贴(45元/月)社区对新申请资料进行初审,验户口簿、身份证、就失业登记证(再就业优惠证),确定(1).没有领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2).未被用人单位招收录用;(3).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4).没有其它按规定不符合享受临时物价补贴的情形。符合条件的,在《补贴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复印相关证件。并将申报资料(包括申请表、材料复印件)于次月5日(节假日提前)前一并报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各乡镇人力所或湖西、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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