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和在外就医管理办法_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和在外就医管理办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

渠县卫生局 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关于实行《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和外出务工人员

在外住院就医管理办法》的公告

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及在外住院就医的管理,根据《四川省卫生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川卫发〔2007〕1号)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和外出务工人员在外住院就医管理办法》,现公告如下:

第一条 参合农民转诊必须符合的条件: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无法确诊、治疗的疾病;须转院抢救的危、急、重病人;外出务工人员(含探亲、暂住)在外生病住院治疗。

第二条 实行逐级转诊制度,确须转往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含市级新农合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参合农民,必须填报《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申请表》(携带材料: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报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或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转诊。危、急、重病人可先行就诊,但须在3个有效工作日内补办转诊手续,否则不予报销。费用报销时携带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出院证(或出院小结)、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转诊审批表到户口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站办理资料送交手续,由乡镇定点医疗服务站报县新农合服务中心审核后兑付补偿费用。

第三条 外出务工、探亲和暂住等参合者,因病需在当地就医,必须选择当地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并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0818-7226802)通知渠县新农合服务中心获取转诊号码。费用报销时携带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出院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转诊审批表(根据电话转诊号码补办)到户口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站办理资料送交手续。无转诊证明或未按规定时间向县新合办或新农合服务中心报告登记的,不予报销费用。

第四条 转诊手续一次有效,再次转诊必须重新办理。第五条 本办法由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五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XX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市外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分流病人,方便参合居民就医和报销,合理控制外转医疗费用的支......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县外转诊转院管理,合理分流病人,方便参合农民就医和报销,合理控制外转医疗费用支出,根......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

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县内各住院定点医疗机构: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转诊(转院)管理办法”)运行半月来,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步骤不一致、操作方法不统一、......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制度一、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卡在本县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办理转诊手续,直接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的各项报销规定。二、参合农民在村级医疗机构就诊,对......

岫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制度

岫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制度1.参合农民患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间转诊时不需办理转诊手续。 2.参合农民患病转至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所患疾病在县内定点......

《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和在外就医管理办法.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渠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和在外就医管理办法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 管理办法 渠县 在外 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制度 管理办法 渠县 在外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