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庆阳市以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开发_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对策
甘肃省庆阳市以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开发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对策”。
甘肃省庆阳市以优惠政策促进农村实用人才开发
近日,甘肃省庆阳市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庆阳市农村实用人才认定管理办法》和《庆阳市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管理办法》,这是市委、市政府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建设,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根据我市实际提出的政策措施,标志着我市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和职称评定工作全面启动。
庆阳市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对象为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林果、园艺、农业机械、农村能源、农副产品加工和营销、经营管理等行业工作,在区域或行业内有一技之长且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致富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身份为农民的人员。主要包括生产能手、农村经营能人和农村科技人员等农村技术人员或经营管理人员。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每三年认定一次,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及德绩并重的原则,按照公布条件、逐级推荐、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认定、公示审批、备案登记等程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的方法进行认定。
农村实用人才职称是表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务技能的称号。指在农村从事种植、养殖、林果、园艺、农业机械、农村能源、农副产品加工和营销、经营管理等行业工作,身份为农民并已被认定的农村实用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职称分为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农民技师、农民高级技师四个等级。其中农民技术员、农民助理技师为初级职称,农民技师为中级职称,农民高级技师为高级职称。
已被认定为农村实用人才者可申请评定农村实用人才职称。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按照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条件审查、资格评审、通知资格等程序和分层管理的原则进行。职称评审材料自村委会、乡镇、县(区)人社、农牧部门依次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由市、县(区)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申报等级分级评审。评审结果由省人社厅、省农牧厅,市人社局,农牧局、县(区)人社局、农牧局分等级发文通知。获得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者由市、县分级建立专业技术档案,并列入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进行管理。
获得农村实用人才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享受9项优惠政策:
1、各县(区)财政按初、中、高级每年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标准由各县(区)结合实际确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级优秀人才可纳入市、县(区)评选表彰范围,适时择优予以表彰奖励。
2、村、组干部和乡镇企业的主要技术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由具有农村实用人才职称人员担任。
3、农业服务体系招聘农业技术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有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中择优推选。
4、受聘在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村实用人才,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享受技术津贴和有关待遇。
5、优先与生产单位或农户签发有偿的技术承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推广合同。
6、应聘到外地传授技术。
7、可优先参加技术培训、讲座、技术交流,或应邀参加有关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学术会议。
8、优先获得有关部门的学术、技术资料和提供的良种、农机具设备、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
9、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实施农业产业化项目,投入和贷款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