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合规文件学习集团公司_依法合规经营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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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2017年上半年依法合规管理工作会议 ”文件
——学 习 记 录
时间:2017年5月16日
地点:绍兴胜利东路1号地块B区块工程项目部 学习记录:
一、项目部全体人员学习集团公司“2017年上半年依法合规管理工作会议”文件 会议主要议题:
一、通报建工集团2016年下半年依法合规管理工作检查评比情况
二、传达建工集团2017年工作要求
三、行业依法合规监管工作新政及影响
四、我司2017上半年依法合规管理工作的主要进展情况
五、下一步工作部署和要求 会议具体内容:
一、通报建工集团2016年下半年依法合规管理工作检查评比情况
1、建工集团2016年下半年依法合规管理面上抽检总体情况通报
2016年12月13日-20日,建工集团成立四个检查组,由集团四位分管领导任组长,分别对集团总承包部、海外部、各总包集团、各专业集团、市政总院、市政建设公司、材料公司、房产公司,共16家单位进行了检查,我司以97.5分位居第二(第一名98.5分)。
2、我司此次受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须整改的内容
2017年3月7日建工集团向我集团下发了“2016年下半年度依法合规规范分发包和采购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和“依法合规规范分发包和采购管理工作2016年下半年度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围绕六大类42项内容对我司703嘉会国际医院项目和崇明体育训练基地两个工程项目检查情况和工作建议作了书面反馈,主要存在以下5方面的问题:
1、合同签约日期与中标日期、评审日期不符合时间逻辑 上海嘉会国际医院总承包项目,地下工程总承包合同备案信息中显示合同签订日期为2015年2月18日,合同评审日期为2015年2月23日,签约日期早于合同评审日期,合同签订与评审日期倒置。
2、分包商招标比价程序不规范
嘉会医院防水专业工程的招投标过程中,上海文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以289.36万元中标,在评标汇总记录中未中标的两家单位所报价格与其投标文件中价格不一致,存在弄虚作假的嫌疑。
3、中标通知书发放不规范
崇明体育中心项目和嘉会国际医院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签发人均不是工程公司总经理,但内部专业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注明须工程公司总经理签发,存在未按本单位相关制度开展评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的情况。
4、部分租赁商招标手续不规范
崇明体育训练基地一期塔吊租赁的招投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参与人数为双数共6人。在评标过程中,对各投标单位进行打分,但无具体评分标准。
5、资金支付手续不规范,存在三流不一致的情况
嘉会医院项目与分包结账无工程量确认单,付款仅凭自制“专业分包合同申请表”。与钢筋供应商“上海泉饶物资有限公司”钢材采购,运费另有物流单位开具发票,资金付给“泉饶物资”,存在三流不一致的情况。
二、传达建工集团2017年工作要求
2017年3月7日的建工依法合规专题管理工作会议由卞总亲自主持召开,会上明确提出了集团2017年开展“全覆盖、全方位”依法经营合规管理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检查考评方式、时间、组织机构也相应作了调整。
1、全覆盖:板块全覆盖,专项查范围覆盖集团五大事业群和除电商公司外的全部二层次单位,由原16家扩展到23家。地域全覆盖,以集团总承包部为例强调须加强市外工程的监管。
2、全方位: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坚持做到“五个结合”:
一是与落实2014年市委巡视整改和“一个不准、七个严禁”的建工铁律相结合; 二是与2015、2016年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
三是与“国办发[2016]63号文”确定的十个方面54项责任追究范围相结合; 四是与执行集团及各单位修订的新版企业管理制度相结合; 五是与不同产业板块、不同类型企业的业务、专业特点及其风险管控的重点环节相结合。
2017年新版专项检查的内容(针对不同类型企业),计划于5月下旬发布,由各部门在“五个结合”的基础上,参照2015、2016年专项检查和2016年对建工设计院专项检查的格式,提出本部门、本条线拟列入的重点内容,对应我司管理的条线及部门具体如下:
(一)集团管控方面。比如,所属子企业及分支机构是否发生重
大违纪违法问题,造成重大资产损失,影响其持续经营能力或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所属子企业及分支机构存在因管理不善或违法违规经营发生较大资产损失,对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是否对所属子企业及分支机构建立了内部责任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对所属子企业及分支机构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对集团专项检查、监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已完成整改?对所属子企业及分支机构的重大风险隐患、内控缺陷等问题是否存在失察,或虽发现但没有及时报告、处理,造成重大风险等。责任部门:审计监察部
相关部门:企业管理部
(二)重大事项决策与执行方面。比如,是否按规定制定了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和执行的制度、程序;是否制定了党委会、董事会、行政班子议事制度?党委会、董事会、行政班子研究、决策“三重一大”的记录、纪要是否齐全、规范?在公司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改组改制等过程中是否按集团和本单位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决策和审批程序擅自投资的情况?对外投资是否按规定开展尽职调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是否存在应重大疏漏导致的投资风险或损失?是否按规定办理了资产、股权等产权转让手续,并将处理结果报集团备案?是否存在未经集团批准擅自对外担保等。
责任部门:审计监察部、总裁事务部(固定资产投资)、企业管理部
相关部门:资产财务部、商务管理部(法务)
(三)工程承发包方面。(参照2016年依法合规规范分发包及采购管理检查表中重点内容)比如,是否存在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投标、规定擅自签订或变更工程承包(包括施工、设计,下同)合同?工程承发包合同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了审查?应当进行备案的承发包合同是否按规定办理了合同备案?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转包、违法分包等情况?是否按规定建立了分包商管理制度(名录管理、准入评价、选择、考评等)?是否按规定的方式、程序和权限严格执行分包商选择的要求(招标、比价等)?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任职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是否按规定执行了分包商履约担保制度? 责任部门:商务管理部、施工生产部、工程设计研究院 相关部门:人力资源部、资产财务部
(四)购销与服务外包方面。(参照2016年依法合规规范分发包及采购管理检查表中重点内容)比如,是否按规定建立了物资供应商(租赁商)、外包服务商管理制度(名录管理、准入评价、选择、考评等)?是否按规定的方式、程序和权限严格执行供应商、服务商选择的要求(招标、比价等)?物资购销(租赁)合同、外包服务合同是否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了审查?是否存在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等。责任部门:施工生产部、工程设计研究院 相关部门:资产财务部、商务管理部
(五)财务、资产与资金管理方面。比如,是否存在违反决策和审批程序或超越权限批准资金支出?是否设立“小金库”或违规以个人名义留存资金、收支结算、开立银行账户?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担保、委托理财、拆借资金或开立信用证、办理银行票据、捐赠等?资金支付审批手续、付款控制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要求执行?收入、成本确认及核算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资产的购置、入账、盘点、摊销是否符合规定?费用报销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是否严格执行集团有关业务招待费、礼品费及会议费用的规定?各项费用开支严格按照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是否存在编制虚假财务报告,企业账实严重不符?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其他情况等。责任部门:资产财务部
相关部门:审计监察部、总裁事务部
(六)技术、质量管控方面。包括是否建立了企业质量管控体系?执行技术、质量管理文件、审批程序的情况;是否发生较大的技术质量问题或事故?技术质量文件的归档是否规范等。
责任部门:科研技术部、施工生产部、工程设计研究院
(七)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包括劳动关系管理、薪酬管理、社保及公积金管理等;员工工资、奖金、福利等是否符合规定,发放形式和渠道是否合法合规?员工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缴纳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是否存在违规超发、滥发职工薪酬福利?是否严格执行集团有关领导干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的规定?干部任免的程序;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管理的情况等。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相关部门:审计监察部
(八)内控与风险管理方面。比如,是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体系?内控及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存在缺失?企业管理制度和内控体系是否涵盖了本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主要风险管控环节?内控流程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内部控制执行不力的情况?是否按要求开展内控自评和内部监督检查?是否按照集团要求定期开展企业管理制度修订和内控体系升级?对企业经营、投资中的重大风险是否进行了及时的分析、识别、评估、预警和应对?对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和重要决策是否按要求进行了法律审核?合同管理的情况(包括合同授权、合同评审、合同签约、合同备案等)?是否存在瞒报、漏报重大风险及风险损失事件,是否瞒报、漏报法律纠纷案件? 责任部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商务管理部
(九)安全、消防与保卫方面。比如,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安全、消防、保卫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管控体系?执行安全、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程序的情况;是否发生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消防安全事故?是否发生影响企业声誉或日常经营管理的治安事件或不稳定事件?安全、消防、保卫等工作资料的归档是否规范等。
责任部门:安全质量部 相关部门:总裁事务部
(十)集团领导层、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认为需要列入检查范围的其他重点内容。
3、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间
拟采用专项检查与专业条线日常检查、半年度内控自评、审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做法是:
(1)专项检查每年开展一次,将23家单位分为两组,上半年检查11家单位(6月底前完成),下半年检查12家单位(12月25日前完成),检查结果作为该单位当年度依法经营合规管理考核的结果。
(2)技术、质量、安全、消防和保卫等条线可根据确定的检查内容和标准,在专业条线日常工作检查中进行,不再专门参加集中的专项检查,只需按照分组考核时点提交本部门(条线)的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
(3)相关部门可结合内控自评、专项审计等工作对各单位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对系统性问题可计入专项检查结果,对具体问题可结合专项检查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复查。
4、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建工集团成立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裁卞家骏同志任组长,集团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集团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与之对应,我司的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工作领
导小组调整为由集团公司总裁费跃忠任组长,集团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集团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集团下属各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工作小组:
(1)建工集团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工作拟确定四个牵头协调部门,即法务部、审计处、监察室、企业管理部,其中法务部为总牵头部门。(根据我司目前实际,考虑部门及检查人员配置,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工作拟确定三个牵头协调部门,施工生产部、企业管理部和商务管理部,分为ABC三组,总牵头部门目前为企业管理部)
(2)各方面检查内容中,对应责任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能条线的检查工作。(3)各基层单位也须建立本单位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工作小组,明确牵头协调部门。
三、行业依法合规监管工作新政及影响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文于2016年8月下发,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有关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发生下列情形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明确追究责任,主要涉及十方面内容。此次建工集团2017年的改版主要就是对应这十方面内容展开的,本身也是加强企业内控管理的重要内容。(链接)
2、《建筑工程、公路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标准》目前已纳入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TJ08-2225-2017),并将于2017年6月1日实施,对总承包项目、专业分包项目、劳务分包等的管理机构的岗位设置和专业人员配备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本市各级安质监管理部门做好现场巡查和执法。(链接图表,配置要求)。
3、《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3日市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五条(投标人筛选)明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选择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方式进行招标。投标筛选条件限于投标人的信用、行政处罚、行贿犯罪记录以及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这是现场与市场联动的重要举措,加强依法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随之凸现。
四、我司2017上半年依法合规管理工作的主要进展情况 1、2017年3月7日接到建工集团下发的“2016年下半年度依法合规规范分发包和采购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整改通知书”后,由集团分管领导、管理条线、工程公司和项目部经讨论研究,及时形成整改和防范措施,企业管理部牵头拟定整改计划,并按要求于3月20日前书面上报建工审计处,法务处。
2、2017年4月15日前,各责任部门已全面落实整改措施(防范措施),完成整改封闭,企业管理部收集相关见证性资料并拟定专项整改报告于4月17日书面上报建工审计处,法务处。
3、4月12-4月21日,集团三位分管领导,梅新文、钱芸、胡林章,分三组带队抽检了701中海运大厦、702张润置业、703软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装置工程、704星港国际、前滩37-01等6个项目,705桥东二期、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707浦东机场卫星厅、漕河泾现代服务集聚区二期,合计13个项目(暂未覆盖外省市项目)。
4、4月28日前,集团企业管理部收集汇总了三组的项目检查情况,按规范分发包和采购管理基础工作,合同管理合规性,分包行为合规性,物资采购、租赁行为合规性,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合规性,资金收支关系合规性六类分析反馈如下:
(一)分发包和采购管理基础工作
工程公司对项目依法合规工作全面的自查自纠,整改封闭痕迹不全。各工程公司检查资料虽有,但各条线的检查资料未有专人负责
综合归并、分析,整体综合性管理较差,有些检查覆盖面不全,已查问题的整改封闭痕迹不全。由于701-703已接受过建工面上检查,经历多轮整改有所提高,目前704,705,707相较,704的问题比较突出。
(二)合同管理合规性
合同审批、签订、备案等出现逻辑顺序等问题。
如704交大密西根项目总包合同,备案表上合同签订日期、工期与合同文本签订日期、工期不一致。704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总包合同备案表上合同签订日期与合同文本签订日期不一致。
总包管理相关资料缺失。如704浦东机场下穿通道项目部未见施工许可证及总包合同信息报送资料,开工报告未填写业主的签发日期。
分包合同签订存在缺陷。如705新建生产辅助用房项目目前处于结构施工阶段,但工程凿截桩、埋件、套筒、止水带等相关分包合同未见,会被认定存在转包嫌疑。
(三)分包行为合规性 分包单位合同内容与分包单位资质等级许可范围不匹配。如704星港国际项目达汇(土方开挖)资质等级为三级,分两个合同签订,合并金额超资质范围。704交大密西根学院项目与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达汇(设备)相关资质资料、施工生产许可证等涉及可使用期限及授权委托书相关内容需要完善。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资料收集不齐或过期 未更新。
如701中海运项目分包资质资料未及时更新,专业分包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不齐。703软X射线项目专业分包管理人员相关资料未装订成册,未及时动态更新。704前滩37-01项目中茂(劳务)资质资料中法人A证过期未更新。洁翔(防水)诚信手册内企业承诺书缺企业公章、法人签章。交大密西根学院项目个别劳务分包单位诚信缺失,提供资料存疑。高新(支撑拆除)、威界(格构柱)诚信手册内企业承诺书缺法人签章;象阳(桩基)未见诚信手册;文天(防水)诚信手册内缺企业承诺书。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个别劳务分包单位诚信缺失,提供资料存疑。品矗(土方)诚信手册内企业承诺书缺法人签章。静安花园项目专业分包单位部分不在合格名录内且缺少资质评定表及中途业绩评定表。
705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劳务分包业绩资料缺2017年一季度的项目部业绩评价表;大部分专业分包单位资质资料复印件未加盖红章; PHC管桩(建工建华、汤始建华)缺业绩评定;哲安防水、众幸人防门缺中间评定。桥东二期项目防水海盛未见诚信手册且未及时备案,土方闵彬项目经理与安全员无任命书。专业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未见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707浦东机场卫星厅工程部分劳务分包单位的诚信手册未更新;围护分包单位(上海天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B证、安全员C证过期;围护分包单位(上海大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B证过期。漕河泾集聚区A标段工程部分专业分
包单位资质资料复印件未加盖红章;业绩评定未达到要求上报工程公司及集团。项目部向监理机构报审分包单位资质资料等手续不齐或未确认。704星港国际、前滩37-01、交大密西根学院、华师大理科实验楼等4个项目均存在资质资料报监滞后情况。705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PHC管桩(建工建华、汤始建华)、哲安防水、众幸人防门等无报监材料。
合同审批、签订、备案等不规范,与现场施工日志对比出现逻辑顺序等问题。如704星港国际项目达汇(一~三道支撑土方开挖)无备案;东南模板:备案表上合同签订日期是2016.2.1,工期是2016.2.1~2017.1.5,而合同文本上签订日期是2015.11.23,工期是2016.1.5~2017.1.5,时间不一致。704前滩37-01项目上海进发建筑(粗装饰)无备案,其他分包备案滞后;所记录的施工日记均未反映专业分包工作内容。704交大密西根学院项目中也(机电安装)、凯玲(消防)分包合同均已到期多时,但工期补充合同均未见;还存在分包合同备案滞后情况。704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有分包合同备案滞后情况。704静安花园项目专业分包合同中有部分合同签订日期与合同备案日期不一致。
分包合同信息报送不及时,现场资料用印不规范。如707浦东机场卫星厅围护工程分包合同信息报送不及时,合同信息报送日期要晚于签订日期2个月;招标比价相关资料用印用的是项目部章,而未使用事业部印章。选用公司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以外的单位参与招投标,未
按规定进行分包商准入评价。704被查多个项目出现部分专业分包未中标单位的资质资料缺失且不在名录内的情况,需重新梳理。
对分包商开展中途评定和履约考评不及时。704被查多个项目均存在专业分包的中途评定及业绩评定资料及考评不及时的情况。如浦东机场下穿通道工程资质评定表未经集团施工生产部门签字、盖章;业绩评定表未经工程公司评定并签字。分包商招标、投标文件、比价资料、评审标准、评审意见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缺项或其他不规范情况。
如701中海运项目投标邀请函、人员的审核签署及对应的日期需重新复核完善,702张润置业项目未按商务部门提供的比价范本签署,日期顺序逻辑上有误,703软X射线项目招标文件未描述工作内容、施工工期、招标日期、截止日期等要素,缺投标邀请函,评审表、中标通知书的签署也不完整,附件评定表仍未按5、7单数,用章也不规范,未使用工程公司公章等,704星港国际项目地下室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与分包投标文件须相匹配;分包报价单缺落款日期;招标比价资料中的表格需完善。前滩37-01项目业主暂定价除室外景观专业公开招投标外,其他专业均未办理;分包招标比价:表格缺审批意见、签字及日期;招标文件及分包报价单缺落款日期及盖章;完善中标通知书。交大密西根学院项目与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缺计价原则及清单子母
缺项;招标比价资料中的表格、投标函及分包报价单、中标通知书等内容均需完善。如浦东机场下穿通道工程临时用电取电工程(上海浦东电力设备安装公司)目前无分包合同,招标文件未盖章,中标通知书缺总承包单位章;道路交通设施(深圳中业)无招投标文件;汽车吊招标比价缺合同审批;消防管线投标报价与中标通知书上中标金额不一致。静安花园项目审批表签署不完整,中标通知书格式未统一规范,签发不完整,缺投标邀请函。
705桥东二期项目基坑围护工程招标文件应区分单价招标和费率招,报价单应有暂定工程量,报单价,人员审批签署需补充。707浦东机场卫星厅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表上缺部门会签,缺超权限会签;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未填写;分包审批表上无工程公司审批;活动房分包合同、比价资料、中标通知书上未盖章。漕河泾集聚区A标段工程分包招标比价超权限集团审批均无,包括分包单位评审、投标评审及中标确定;投标邀请书无单位落款名称及盖章;桩基围护招标检测管、注浆管均为甲供,但无相应甲方采购合同;缺桩基围护、土方的中标通知书;降水工程招标文件要求包含水电费报价,中标单位报价未响应招标要求进行报价。
(四)物资采购、租赁行为合规性
参与投标的物资供应单位非本单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单位,且未做准入评价及评定。如704前滩37-01项目工程公司采购材料供应商评定手续不完善,未送公司审批;施工升降机、塔机租赁投标单位内均有非集团合格名录内单位,需调换;交大密西根项目地磅合同
供应商及比价单位均不在公司名录内。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砼添加剂比价单位评定表有误。如浦东机场下穿通道工程部分参与招标比价的供应商不在集团发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内,有关合格供应商评定表及供方资料未及时向工程公司索取并备案。705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涉及集团集中采购部分的供应商资料未见,须及时收集并备案。
707漕河泾集聚区A标段工程部分参与招标比价的单位资料未见,须及时收集并备案。
合同审批、签订、备案等不规范、与现场施工日志对比出现逻辑顺序等问题。如701中海运项目部分材料合同附件廉洁协议等未标注签署日期,703软X射线项目塔吊使用前的验收(2017.2.22)早于塔吊检测日期(2017.2.27),合同审批滞后,网上未进行合同备案。704星港国际项目五金辅料合同及相关资料未见;施工升降机租赁合同审批流转应至事业部,目前至工程公司,且备案滞后。塔机租赁合同(总包与达汇)原合同至2016年2月,补充合同至2016年12月31日,实际拆卸为2017年2月,需补充合同,A证、C证均至2016年11月28日过期,需更新。大型机械装拆(重大危险源)未在施工日记内反映。704前滩37-01项目缺模板、安全网合同;施工升降机合同审批表出现不同2种版本,合同备案滞后。塔机租赁合同备案滞后;施工日记内未记录相关大型机械内容。704交大密西根项目塔式起重机合同内日期有涂改,与安全协议内日期及相关旁证资料内容不符,备案滞后;施工升降机合同附件均无日期;施工日记未记录机械进退场日期。704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塔式起重机宁鑫施工、质量、技术授权委托书无签字、无授权日期,合同附件均无签订日期。
如704浦东机场下穿通道工程部分材料合同缺法定代表人章、廉洁协议;704静安花园项目塔吊备案日期与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707漕河泾集聚区A标段工程部分材料合同缺法定代表人章。
供应商招标、投标文件、比价资料、评审标准、评审意见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缺项或其他不规范情况。如703软X射线工程采购招标、比价、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多处未注明有效日期,缺钢管、扣件、安全网的合同,招标书、比价版本未严格按照集团要求;704星港国际项目砼外渗剂未见比价资料;要求模板、木料、钢管扣件比价文件增加数量,定标通知增加数量及合价。前滩37-01项目部分材料采购招标比价资料不规范;施工升降机招标时间为2015.10.26~2016.11.12,宁鑫2015.11.25,塔林无日期,超富2015.11.23,中标通知书内签发人未签字;塔机租赁投标资料报价单出现2套不同资料,中标通知书内签发人未签字。交大密西根项目部分招标比价资料存在缺陷,多品种招标比价未体现总价最低原则中标(木料夹板、砌块);塔式起重机招标资料中,中标通知书内签发人未签字,日期为2015.9.15,但合同流转日期为2015.9.7~2015.9.22,未中标已签订合同。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部分招标比价文件存在缺陷(木料夹板);塔式起重机及人货梯招标资料中,报价单无报价日期,中标通知签发人未签字,需完善。如浦东机场下穿通道工程项目材料采购合同涉及的招标比价资料收集不齐,缺招标比价资料、中标确定表、中标通知书,须及时向工程公司材料管理部门索取,装订进台账。
705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部分报价单过于简单,只注明了材料名称、单价,未注明对应工程项目、质量要求等方面内容。705桥
东二期工程中,钢筋采购未见比价相关资料,材料资料台帐不规范;707漕河泾集聚区A标段工程同样部分报价单过于简单,浦东机场卫星厅工程营改增后的供方报价、招标文件的发放应按照不含税价、税率、含税价、含税合价等分别注明报价。
(五)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合规性
项目管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任命文件不规范或人员变更手续不齐全。如701中海运项目未按规定配置高工,部分管理人员证书未及时换新证;702张润置业项目除施工员、标准员,其余均为老证,未按规定配置高工,报监名单上技术负责人的变更缺书面认定资料;703软X射线项目安全C证及取样员证过期,部分人员未换新证;704前滩37-01项目缺项目设立文件,重点岗位人员聘书(项目经理、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已后补。交大密西根学院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工资、社保证明未及时更新。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储林章)变更任命文件信息有误;关键岗位人员工资、社保证明未及时更新。静安花园项目人员任命书不规范,部分资料甚至未装订,未按规定配置高工;705桥东二期项目无项目部报监名单,管理人员未更新新证,任命文件不规范,未按规定配置高工。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缺项目管理机构设立文件、关键岗位任命文件;新增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劳动合同须补齐。
关键岗位所持证照不齐或证照过期情况时有发生。对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到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证明,社保证明材料等更新不及时。如704星港国际项目恒禄(劳务)管理人员台账不完整。前滩37-01项目洁翔(防水)的关键岗位人员
证书资料缺复审页;中茂(劳务)安全员证书过期,未更新。交大密西根学院项目与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象阳(桩基)关键岗位人员任命书后补痕迹明显,错漏百出;文天(防水)关键岗位人员任命书无任命日期。个人劳动合同过期,社保资料未更新;备案项目经理和合同文本项目经理不符。如705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缺项目管理机构设立文件、关键岗位任命文件;新增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劳动合同须补齐。
*在项目抽查的基础上,对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配置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进行了面上在建工程的普查和数据统计:
由我司自行总承包并报建项目共115个(未含建工总承包项目11个及内部目前未报建项目4个),其中报建项目经理与现场一致的为72个(63%),不一的43个(37%),在项目现场的为7个,不在现场的为36个。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配置情况,按目前实施的管理标准,130个项目中未达标,主要是未配置高工的项目有55个(42%)。按6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标准(降低高工要求,细分助工、工程师),130个项目中未达标的有11个(8%),其中未配置高工的项目有2个,未配置工程师的有9个。(链接对应数据),对应项目要积极落实整改。
(六)资金收支关系合规性
分包付款存在超付情况。如704交大密西根学院项目与华师大理科实验楼项目均存在部分分包单位按照合同付款比率超付的情况;付
款台账中的付款比率应按照暂估数来推算,不应该按照合同数。如707浦东机场卫星厅与漕河泾集聚区A标段工程均存在部分分包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存在超付的情况。
分包商履约保函/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如701中海运项目、703软X射线项目、705桥东二期项目帐务处理均不够规范,未作分包履约保证金扣除处理。704浦东机场下穿通道工程分包商履约保函扣除率低于合同约定的比例。705新建生产及辅助用房项目,707浦东机场卫星厅、漕河泾集聚区A标段工程分包履约保函情况账上未反映,只做账外台账;部分分包单位未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只在付款时抵扣10%。
对于上述发现的问题,各检查组都及时以书面整改单形式告知了受检项目及工程公司,并要求:一是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工程公司;二是对于查出的问题,工程公司要举一反三,切实制定有效措施,加强项目指导和基础管理,注重薄弱环节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项目依法合规经营水平。
五、下一步工作部署和要求
1、继续加强外省市项目的抽查。
初步计划5月10-12日由分管领导梅新文带队,对海花岛市政工程(一、二标段),海花岛1#岛F区海洋世界建设工程,万宁市神州半岛君悦酒店总承包工程进行专项检查,请二、四工程公司及对应项目部做好迎检准备。5月16-19日由分管领导钱芸、胡林章带队,对京津冀地区工程进行专项检查,请京津冀事业部、第一、三、七工程公司及对应项 目部做好迎检准备。
2、继续加强面上项目依法合规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封闭,特别是第四工程公司在建项目的指导和准备。
在4月项目抽查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5月底前各条线对相关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及时落实整改,有些发生频率较高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地进行管理总结和改善、封闭。如工程公司巡查记录和整改封闭的分类完善,分包资质管理、招标比价管理、项目主要人员的配置及管理人员的新证更新等。
3、及时贯彻建工2017依法合规检查的新标准
建工2017依法合规检查新版标准预计于5月下旬出台,届时企管办将牵头及时分解相关条线的管理责任并组织集团部门、工程公司分管领导进行专题培训。条线在掌握标准后及时完善和调整相关工作要求并传递工程公司及项目部。
4、积极做好相关监管部门检查的准备工作
为迎接建设部的抽查,预计5、6月间将迎来本市及各地政府监管部门半年度合规专项整治的高峰。项目部、工程公司在接到此类通知后要及时传递信息至上级分管领导,及时做好项目一线的迎检准备,如遇特殊情况和发生较大违规的,要及时通报工程公司总经理出面协调,如需集团出面协调的,由工程公司总经理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对处置不力,影响企业声誉被上网扣分和行政处罚的项目部、工程公司,工程公司、集团公司必须予以追责并在季度考核中挂钩。
二、学习体会
蒋华:集团公司“2017年上半年依法合规管理工作会议”文件是对建工集团和我们七建集团2017年上半年的依法合规各项工作进行了阶段性的小结,找出了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以及整改结果.近年来,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也必须加强学习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力争在工作中少犯错误,少走弯路,把各项工作走上正轨.高建新:作为集团与上海纺织集团合作的第一个项目,董事长把这个项目定义为里程碑项目,这既是我们全体项目部员工的骄傲,但同时也要意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在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加强前期策划,做好过程控制与管理,起点要高,标准要严,确保工程项目达到合同约定目标。
倪良良:在绍兴项目工作,一定要坚持标准,加强管理,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曹信南:作为项目质量员,要不断学习和熟悉各类规范规定.在加强学习贯彻公司规定的同时,也要学习和熟悉浙江当地的规定,不能还是老思想,老套路。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坚决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特别是施工令的管理和执行,切实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
张玉:绍兴项目作为走出上海的市外项目,同时又是七建集团与上海纺织集团合作的第一个项目,意义重大,责任重大。作为项目施工负责人,在工作中必须加强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学习,在管理过程中坚持标准,多走现场,为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做好自己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