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存在的问题分析[推荐]_企业党建工作存在问题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存在的问题分析[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企业党建工作存在问题”。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存在的问题分析
作者:方 鹰 时间:2004-2-
4经过几年的不断探索和努力,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市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企业数量规模不断扩张,组织结构和形式不断变化的现状相比,党建工作滞后的现象依然存在。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1、思想认识上依然滞后
目前,非公有制企业中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必要性、紧迫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从更深层次上看还未真正到位。一是少数党组织和领导虽然已认识到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有必要、也很重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党工团组织能否真正发挥作用、确定政治核心地位心存疑虑。认为企业的非公有制性质就决定了企业主是唯一核心,在其中建立党组织都必须以企业主的愿意与否为前提,党工团组织要有权有位、发挥很大的作用有难度。
二是一些乡镇和党务工作者在工作上仅仅着眼于建立组织,对如何搞好组织的自身建设、探索发挥作用的方法和途径等关注不多、研究不多、精力投入不多,导致一些党组织建立后活动不多、作用不大、地位不高,甚至形同虚设。
三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主的思想认识未到位。企业经营者满足于有“牌子”、有“班子”,对党组织在企业中应有的作用、地位缺乏认识,甚至认为党组织开展活动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而持低触情绪,以致于党组织应有的活动经费、时间、场所等得不到有效保证和支持,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组织的作用发挥。
造成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是,非公有制企业主由于各自经历不同,觉悟程度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有的对党的宗旨缺乏正确的认识,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目的、作用、意义没有正确理解,特别是党内的一些腐败现象和少数党政机关干部的不良作风,使他们对党的工作产生误解。据对480名非公有制企业主调查,有8.8%的企业主对企业党建工作表示不重视,17.5%的企业主认为党组织对企业经济发展没有推动作用。有的企业主迫于外部环境压力而建立党组织,但对党组织的活动持“冷漠、戒备、压制”的心态。据调查,目前组织无单独活动场所占24.4%,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经费表示不支持的占9.8%。2、党的力量依照薄弱
一是党组织组建率和党员比例低。全市有50名职工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3102家,而建立党组织只有1585家,仅占51.1%,其中100名职工以上的899家非公有制企业,已有728家建立了党组织,占81%;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所辖党员17793名,仅占从业人数的1.9%。二是党员分布结构不合理,全市党员基本上分布在50名以上用工的企业中,大部分小企业中仍是党的力量的“空白点”。
三是党员地位偏低。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中大多数党员是从农村转来的,虽然他们较一般的农民思想活跃,文化较高,年纪较轻,但进入企业后,因为缺乏技术专长,缺乏经营管理知识,先进性不突出,在职工中缺乏影响力;另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虽然已基本进入了企业领导班子或经营管理层,但还有不少党员仍处在一般操作工岗位,客观上削弱了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同时,由于企业的党员发展对象一般以企业骨干为主,而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特别是有一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的企业骨干流动性比较大,“攀高”和“跳槽”现象较为普遍,给发展党员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有的支部甚至因其中个别党员离开单位转出组织关系后,支部仅有1-2名党员,支部已是名存实亡。
3、党组织作用发挥局限性大
党的十六大报告和新《党章》虽然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和地位作出了明确定位和原则要求。但由于缺少具体地、可操作性的政策规定,党组织作用的发挥还存在诸多局限。一是党组织的作用、地位未得到真正体现。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开展活动往往只停留在组织学习文件或偶尔组织几次外出参观或调整个别职工与业主的矛盾上,没有全面发挥党组织的优势和应有的作用。对党员教育管理停留在表面上,没有充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特别是一些职工人数相对较少、企业知名度不高的企业,业主对建立党组织的功利倾向比较突出。有的建立党组织只是对外挂个牌子,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有的则将党组织视为关键时刻派上用场的工具。企业党组织要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和发挥应有的政治核心作用十分困难。二是党组织参与和影响重大决策有难度。非公有制企业主对党支部组织的一些文体活动或岗位技术比武等活动固然支持,因为那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凝取力,但对党组织能否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则完全取决于业主的意愿,“老板说了算”的观念难以更改。
4、党组织自身建立水平依然不高
除了为数不多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在自身建设方面形成一定特色,取得一定成效外,大部分企业党组织在自身建设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偏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的素质状况,是制约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质量的关键因素。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员业主兼任的占45.5%,业主亲属或配偶担任的占22.7%,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老同志担任的占28.1%,各级机关下派干部担任的占3.8%。从调查情况看,大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在业务知识、工作经验、年龄文化结构和开拓创新意识等方面存在“先天”缺陷,整体素质不是很高,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现代化条件下搞好党建工作。二是党组织工作层次不高。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虽都或多或少建立了一些工作制度,但不系统、不全面、创新少、针对性不够强,且得不到很好地落实,党组织关系接转不及时,党员隐瞒身份、混同于普遍职工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党员教育管难度大。一方面非公有制企业中党员成份比较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受非公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和市场经济规律的影响,企业员工流动性大,思想上的临时观念和雇佣观念比较严重,加上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政治意识的淡薄化,给党组织自身建设水平的提高和作用的发挥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5、“隐型”党员问题依然难解决
据统计,在全市50名职工以上企业中,“隐型”党员有1400余名,甚至在一些企业中“隐型”党员已经超过在册党员。据问卷调查显示,有73%的“隐型”党员表示不愿将组织关系迁转到企业。其主要表现在“四怕”,即转移组织关系怕烦、怕丢、怕失、怕卡。造成转移组织关系“四怕”的原因有:一是一些外省市县来的打工者党员,因路途遥远接转组织关系不便,或工作关系频繁流动,担心组织关系转入后被企业扣住;二是一些党员担任着行政村或其他单位的主要领导职务,转出组织关系会影响原单位工作;三是一些从外省、市引进的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的党员,确与原单位有着各种紧密联系,不便转出组织关系;四是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包括离退休党员),养老、医疗保险等与原单位之间有紧密关系,担心转出组织关系后个人利益受到影响;五是一些来自农村的普通党员为了个人、家庭或房头、派别利益,不愿将组织关系转入企业等等。
非公有制企业“隐型”党员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党员的教育管理,而且影响了党组织、党员作用的发挥和党员的自身形象。
6、企业党建与农村党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的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涌向非公有制企业,对农村党建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由于优秀青年的外流,在一些行政村中出现了没有合适培养对象的问题。有的村党支部由于大部分年轻党员外迁,剩下的党员年龄老化的现象已十分突出,使得村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呈现弱化的趋势。在发展党员中,许多农村党支部对企业发展农村党员意见较大,对企业党组织来村征求意见、政审、公示等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如何统筹兼顾,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和农村党建双推动,将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