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死亡申领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须知_领取抚恤金丧葬费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非因工死亡申领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须知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领取抚恤金丧葬费”。

深圳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参保员工

非因工死亡申领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须知

[申请条件]

1、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企业已参保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

2、申请人已在医疗保险窗口结算医疗保险费用。

[偿付标准]

1、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2、丧葬补助费: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附注:供养亲属的范围参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18号)执行。

[申报材料]

1、《深圳市企业退休人员和参保员工非因工或退休后死亡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审核表》一式两份(须加缴社保单位公章);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及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死者本人或其继承人、供养亲属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有供养亲属的,还应提供供养亲属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有供养亲属的需提供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供养关系证明(此证明需经公证处公证);

6、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还应提供其居住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温馨提示]

1、员工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其死亡后30日内到市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申领手续。

2、员工有医疗费用需报销时,应先去社保局医保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后方可办理此申请。

[福利组申报程序]

1、客服应按以上要求审核相关材料,审核后将相关资料交至福利组,并登记;

2、福利组在收到资料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申报材料;

3、福利组在社保局受理材料后及时将申报结果反馈给相关的客服。并退还应退的原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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