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小一年级招生简章(5)_北师大博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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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北临城小学2018年一年级招生简章
根据区教育局(薛教发〔2018〕31号)文件精神,我校2018年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区域1:京沪铁路(枣庄西站)以东,枣曹线与永福北路交界处以南,永福北路以西,黄河西路以北的区域。
区域2:永福北路以东,海河西路以北,燕山路以西,光明路以北,泰山路以西,广润路至永福北路延长线以南的区域。
区域3:枣曹路以西的东丁社区、挪庄村、蟠龙花园、蟠龙湖景苑、洪洼新村和东仓村。
二、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31日)。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本。
三、入学条件
1.入学适龄儿童的户籍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户口单独依附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旁系亲属的,一律视为“挂户”。凡“挂户”的、单立户的,不在学校招生范围之列。
2.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须有学区内常住户口、房产,常住户口地址须与房产地址一致。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
3.常住户口名下监护人无房产的,城镇落户人员及其随迁子女需落户并实际居住1年以上,适龄随迁子女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可在招生期间到定点学校登记申请入学。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名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严禁在籍在校生重复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入学适龄儿童本人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入学适龄儿童的医学出生证明。
3.学区内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上房单等有效房产证件。4.若房产证抵押,需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抵押合同、银行还款明细、房产部门复印契税单等系列佐证性资料。
(注:各类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上面的顺序放置)
五、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条件界定。依据相关要求,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凡户籍所在地有监护子女条件的,其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在我区工作、居住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已申领居住证,可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2.报名材料(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顺序对应放置)(1)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2)适龄儿童父母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
(3)适龄儿童父母在学区内的房产证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应持有正式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4)父母一方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8月11日-15日,学校公示招生简章
8月16日,收取学生报名材料。(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8月17日-18日,学校审验报名材料。8月19日,张榜公示审查结果。
8月19日下午,2:30-5:00,发放审验合格学生入学通知书。所有家长凭回执单领回各类证件原件,未完善材料的需按学校要求完善报名材料。
8月22日, 收取并审验完善后学生报名材料。
8月24日,发放审验合格学生入学通知书。所有家长凭回执单领回各类证件原件。报名地点:北临城小学
咨询电话:0632——8021267 0632——8021295 0632——8021288
七、特别提示 对提交的户籍、房产等证件,向相关部门申请给予严格审查。凡提供虚假证件、虚假手续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薛城区北临城小学 二○一八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