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_非公党组织_郴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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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系苏仙区委书记)前不久,笔者对苏仙区非公经济党的建设进行了专题调查。苏仙区是我市非公经济党的建设工作发展较快的地区。按照“非公经济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工作延伸到哪里”的要求,以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强力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集中组建工作。截止去年12月底,全区共成立非公联合党组织19个,在非公经济组织中新建党组织98个,完成市里下达任务的327%,非公经济党建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有效实现了党建和经济发展双赢。
但是,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有群众无党员。有3名以上党员的私企仅占企业数的24%,职工总数在20人以下的非公经济基本上没有党员。二是有党员无组织。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25%。三是有组织无班子。有的虽然建立了党支部而无支委会,除少数外,大部分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四是有班子无活动。五是企业主思想观念陈旧,接受非公党建难。有的企业主认为党支部是“可有可无”,有的企业主认为党组织会额外增加企业负担,导致一些条件成熟的企业未能及时建立党组织。对此,笔者认为,要加强非公经济党建工作,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工夫:
第一、全面推进党组织设置,把非公经济广大党员认真组织起来。
从调查的情况看,具体可采取这样几种方式:一是单独组建,对规模较大、生产经营相对稳定,且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企业单独建立党支部。二是联合组建,即对党员不足3名的非公经济,按照行业相近、地域相邻的原则,采取挂靠组建、区域共建、多企联建等形式,与其他非公企业建立联合党支部。三是属地组建,即对只有个别党员的非公企业,与所在社区或行政村党员共同组建党支部;所在地这类企业较多的,也可以社区或行政村为单位组建企业党支部。四是行业组建,即对虽属不同企业但生产经营场所比较集中,如大型市场“产、加、销”场所的党员,可由工商部门、行业商会或个私协会牵头,组建行业党支部。五是派员组建,即党的工作基础较好,但缺乏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从党政机关和行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选派党员参与组建党支部。六是继承组建,即在国有集体企业整体改制中,党组织必须同时继承组建。组建工作要坚持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切忌急于求成、有名无实,防止为组建而组建、边建边散。
现在值得重视的新情况是,整个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等呈现出多样化,许多社会成员已由“单位人”变为了“社区人”。非公经济更是有着投资主体多元性、组织形式多样性、企业经营自主性、用工制度灵活性等特殊性,还有诸如规模小、寿命短、季节性强、炒和被炒现象较为普遍等特点,因而职工流动率高。这些情况导致非公经济职工很难在一个企业长期稳定下来,许多党员职工由于种种原因而奔走四方,居无定所。因而,一些非公经济的党员不愿迁转组织关系,有些虽然迁出但不愿将组织关系转交所在地非公经济党组织,多数成了“隐形党员”、“口袋党员”。鉴于上述情况,从长远看,把负责非公经济党务工作的党组织建在非公经济所在的街道、社区或乡镇、行政村比较适宜;如社区集中的党员较多,还可以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分楼宇、公寓建立党支部等。按社区建立党组织并不影响非公经济党组织设置,条件具备的非公经济仍可单独建立党组织,但必须隶属于社区党委领导,并将党员组织关系交由社区党委管理。
关于非公经济党组织的主管问题,应顺应“区域化”党建要求,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机制,原则上应实行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的管理办法。即由非公经济所在地街道、乡镇党委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要主动协助配合当地党委开展工作。规模较小、党员较少、职工主要来自所在社区或行政村的非公经济党组织,可由所在社区或行政村党组织领导。无论是街道、社区还是乡镇、行政村党组织领导,都应归口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参与投资
单位、行业管理和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统战、群团组织的党组织,一般不要直接领导非公经济党组织。
第二、积极慎重地发展新党员,把非公经济党的队伍逐步壮大起来。
从调查的情况看,要突出抓好在无党员、无组织的非公经济,尤其是那些职工在50名以上、生产经营相对稳定的非公经济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要转变观念,积极对待非公企业主入党问题,将那些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非公企业主吸引进入党组织,为党的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并通过他们把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企业中去,充分体现党员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上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使之成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要突出培养和发展生产经营和科技一线特别是重点岗位、关键岗位的骨干入党,并加大在管理层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以提高决策管理层中的党员比例,为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三,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把非公经济党的活动积极开展起来。
苏仙区对非公经济党组织定位为:党在非公经济的战斗堡垒,是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对非公经济中党组织的作用,苏仙区确定为:对企业发展起帮助、促进和监督协调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非公经济党组织负责人对发挥帮助、促进作用茫然不解,一些党员心存 “只为老板打工”、“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心态。
对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党的领导、党的先进性、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必须坚持。宜把非公经济党组织定位为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具体可概括为四个方面:1.保障监督作用。积极向非公企业主和全体职工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障企业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健康发展,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团结引导作用。团结和引导职工积极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通过合法途经对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团结和引导非公企业主响应党的号召,在带头致富的同时,积极奉献社会。3.领导协调作用。领导非公经济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特别是要处理好劳资矛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4.教育管理作用。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工作,围绕生产经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体现在活动之中,活动是党组织确立地位和发挥作用的载体。非公经济党组织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党章规定,开展经常性活动。特别是要在非公经济党组织中开展“讲党性、比贡献,促发展”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技术创新、技能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和党员评议工作,充分发挥非公经济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考虑到非公经济的特殊性,在活动的具体内容、方式以及时间安排和经费筹措等方面,要注重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按照“参与不干预、支持不拆台、引导不强制”的原则,积极做好非公企业主的思想教育工作,把非公企业主“是否支持企业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作为业主评先评优、推荐“两代表一委员”的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发挥非公经济党组织作用
促进民营企业和谐发展2013年01月08日 星期二 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一方面是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需要,另一方面是非公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有效渠道,这就为企业党组织和企业主构建和谐的关系找到了共同的价值基础。党组织应该在参与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中作出贡献。这里,非公企业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关系协调作用,同时注意维护企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从而在企业内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加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力度,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我们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努力探索和总结党组织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发挥作用的有效实现途径。站在当前及长远发展趋势视角,从构建一套系统的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常态机制着眼,党组织应当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促进党组织与企业主的和谐、企业与企业员工的和谐、企业与社会的和谐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A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是非公经济党组织第一职能
非公经济党组织是非公企业的政治核心,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是非公经济党组织的第一职能。党章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为此,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必须关心和支持企业生产经营,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应当积极搭建舆论宣传平台,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主动借助各类主流媒体,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营造鼓劲稳定、正面宣传、昂扬向上的良好氛围,保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的活动。非公企业党组织应当紧紧围绕企业发展来开展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积极有效地融入企业生产经营、技术创新、职工队伍管理等多个环节。鼓励和尝试党组织负责人列席董事会会议和经理行政会议,进一步畅通和拓宽党员和广大员工反馈意见建议的途径和渠道,使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合理化,带头落实企业重大决策,支持和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
关心支持企业生产经营。非公企业党组织应当立足企业发展的长远利益,积极配合业主开展各项工作。具体表现在动员党员带头承担并完成企业出现的急、难、险、重任务;引导企业在比较好的发展形势下居安思危,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势头;鼓励职工群众在企业发展遇到挫折困难时与企业共渡难关,做好职工群众的工作,实现企业局势的好转,等等。B
多种方式促进党组织与企业主的和谐
在现代社会,政治参与是公民利益诉求的重要方式,也是民主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实践者和重要组织者,非公企业主有序、理性、公平地参政有助于资源、信息的沟通、交流和共享,形成政治、经济、社会等诸领域良性互动,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加强非公企业党组织建设一方面是加强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另一方面是非公企业主政治参与的有效渠道,这就为企业党组织和企业主构建和谐的关系找到了共同的价值基础。
非公企业主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大体有三方面:(1)直接加入政党利益群体。非公企业主为了能够取得参政议政能力,往往积极加入政党、希望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提高自己的政治身份,进而能够提高自己进入政策制定实施过程中的影响力量。(2)个人阶层形象活动。非公企业主阶层是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公众和社会对其关注程度也影响到非公企业主个人和企业,非公企业主为了给予其阶层和个人塑造一个社会责任公民形象,往往通过媒体等公众工具宣传企业主自身的事业和企业主的社会贤达身份,积极参与社会公众活动,塑造自我和阶层形象。(3)企业形象活动。非公企业为了赢得政府支持与调动社会资源,往往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包括慈善捐款,积极主动交纳企业税收,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等。
由此看来,非公企业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主政治参与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政治引导作用。只有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党组织的政治引导作用,才能为非公企业主接近政治、参与政治,获得各种政治资源创造有效途径,从而进一步促进党组织与企业主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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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调劳资双方关系
用传统的观点看问题,非公企业的企业主与员工的矛盾成为社会的矛盾之一,企业主与员工的关系是对立的关系。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观念的更新,我们应该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非公企业同资本主义非公企业有所不同:企业主是劳动者,企业的资产是社会化的个人财产,企业生产经营受社会法律所制约,收入分配受社会主义税收调节。
劳资双方由于价值取向的差异和看问题角度的不同,产生一些矛盾难以避免,关键是看有没有一套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有效机制。党组织应该在参与建立企业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构建和谐企业劳动关系中作出贡献。这里,非公企业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关系协调作用,同时注意维护企业主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从而在企业内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落脚点必须放在建立劳动者愿望表达的畅通渠道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非公企业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协调各种关系。要通过组织协调活动,增加与畅通员工利益表达的渠道,充分反映员工利益诉求;要通过监督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公司法》,以法律来保障员工与企业方开展平等协商沟通的权利;要保障员工参与企业工资协商谈判事项,并以法律规定增强劳动要素在分配过程中应用的正当权利;要保障员工代表加入企业董事会与监事会的权利,在保障员工利益方面的同时,也有利于使广大员工更好地支持企业进一步发展。非公企业党组织所发挥的这一切协调作用,都是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利益平衡机制,维护企业内部稳定,为企业发展营造优质有序的内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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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示范教育作用促进企业与社会和谐
企业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组织是企业和社会之间联系的桥梁,因此,协调党与社会的关系,既是党提高执政能力的基础,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党的基层组织协调党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靠党的领导工作和执政活动,另一方面则靠党对社会的服务与关怀。越是基层组织,发挥党服务和关怀社会的功能,协调党与社会关系越是有效。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非公经济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突出,已经成为扩大内需、解决就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巩固政府执政基础的重要因素。一个企业对社会的贡献,不仅体现在社会经济指标的增长上,还体现在对自然环境保护的程度和对社会责任的承担分量上。
非公企业党组织要通过示范教育和引导作用,促进企业与社会的和谐。一方面,要引导业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实行诚信经营、争当“优秀建设者”,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捐赠、“希望工程”、扶贫济困、抢险救灾、结对帮扶等各项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要组织党员参加街道、社区党员志愿者活动,开展义务劳动、义务服务、义务环保、义务咨询等活动,参加“创文明城市、廉洁城市”活动,开展“献爱心、捐善款”活动,等等,使党员成为关心群众、奉献社会的带头人。
总之,和谐劳动关系是和谐企业的重要基础,而企业和谐又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体现与保证。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应当努力把构建和谐企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作为自己最重要的工作职责。按照“党建强、发展强”的目标要求,在拓展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面、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同时,紧密结合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找准党建工作与和谐劳动关系的结合点,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优势作用,促进企业效益和和谐劳动的互补共进,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