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统发〔〕19号_关于延发工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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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县统计局 文件 北京市延庆县经济社会调查队
延统发„2010‟19号
延庆县统计局 北京市延庆县经济社会调查队 关于印发2010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队、中心、所:
为保证2010年度统计法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10年延庆县统计局调查队统计法制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工作计划中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确保2010年度统计法制工作全面、高质量完成。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九日
2010年统计法制工作计划
2010年,延庆县统计局、调查队根据全市统计法制工作要点,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统计法》,充分发挥法制对统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使全县统计法制各项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工作
1.继续提升统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全局队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依托,强化行政问责制,对于失职、履职不到位的科室及人员予以行政责任追究。把依法行政贯穿于行政管理各个环节。
2.加大学法、用法和依法统计力度。2010年要继续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并列入全年职工培训计划。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组织管理统计工作、依法填报统计数据、依法对外提供统计数据、依法公开统计信息。将统计法规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统计工作的行为准则。
二、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系
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2010年要重新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以新修订的《统计法》为依据在完成梳理统计行政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分解统计行政执法职权,进一步明确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规范制定权、调查项目管理权、统计政府信息公开权等。
2.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制度。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推进,按照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和标准,从组织领导、依法决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等七个方面认真落实和梳理,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制度,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落实。
3.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服务职能。2010年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责任主动公开工作,在信息网及资料查阅室内以供查询,使全局队的依法行政工作明确、公开、透明,实现其对外服务性。
三、拓宽思路,寻求统计法制宣传的新领域 1.继续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
统计普法是统计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统计工作的最基础的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要求,制定2010年普法计划,要确定重点普法对象和重点内容。不断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效果。要紧密围绕中心工作,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为宗旨,结合《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的重要时机,采取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统计法律知识竞赛、统计法宣传月,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大型宣传活动,并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报刊、杂志等大众传媒开展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使更多的统计对象和民众了解统计法规,扩大社会影响。
2.2010年五结合做好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结合统计部门一法一规,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以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主要内容
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12.4”法制宣传日等各项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二是结合“法治延庆”建设,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积极参加法制延庆建设活动,利用县法治延庆建设办公室、司法局搭建的宣传平台,组织开展好各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三是结合人口普查等大型活动,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提升统计地位,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依法普查、依法统计氛围。四是结合执法检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在全市开展的统计集中执法大检查和全县的日常执法检查中,将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做到法制宣传和执法检查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五是结合业务培训活动,做好法制宣传工作。举办统计执法业务培训班,抓住各专业年报会议和业务培训的机会,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
3.结合新《统计法》实施细则修改时机,采用多种形式,向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及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调查统计法的普及度及征求对地方法规的修改建议,并集合提出有建设性意见的人员举行座谈会。扩大统计法的关注度,达到宣传统计法的作用。
4.积极向兄弟区县借鉴,试行“统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在我县的规模以上报表单位中,也有一些自觉遵守统计法、贯彻执行统计法的典型单位,对这些单位,也要向兄弟区县借鉴,试行“统计示范单位”评定工作,对模范执行统计法的基层统计人员给予表扬,宣传并弘扬诚信统计精神,带动更多的基层统计人员依法填报统计数据。
5.延续以往采取的上报刊、上街头、入企业及网络专栏等形式宣传统计法,并大胆拓宽思路,寻求一两种新颖有效易操作的普法宣传形式。
6.树立全局大宣传观。统计法宣传不只是法制部门的事,更是统计工作全局的事、统计各专业的事、每一个统计人的事。要将统计法宣传融入、渗透到日常统计工作管理和组织开展的每一项统计调查中去。
7.完成统计法制宣传月和年报普法工作。2010年将进行全第六次人口普查,要积极做好统计法和普查条例的宣传工作,借年定报工作平台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检查与督导相结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今年全年任务共200个单位。其中督导检查120家,集中执法44家,日常执法38家。由执法队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各科室队的执法检查工作。执法检查以日常检查、集中检查和督导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指标 检查内容:
1.2009年各个专业年报报表
2.统计基础工作。重点检查有关单位是否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二)具体要求及措施如下:
1.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全年下达的执法检查任务于2010年9月底前完成,10月底前完成后期处理工作。
对于被查单位,执法检查人员要查看前两年的执法检查文书,把握其统计人员从业资格情况、填写报表质量情况和受处罚情况,在2010年的执法检查中更有针对性。
2. 科室执法检查人员常规检查以所管专业报表和101表为主开展,对其它报表应告知企业填报口径、范围。督导检查应以全面督导,突出重点为原则。各专业科室要相互协调,互相配合,对于受督导单位的每张报表中的指标应进行询问、检查,同时应该选择重点指标填报情况计入督导内容。
3.执法检查中,发现统计违法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必须予以立案,立案查处的案卷认真执行《北京市统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当罚则罚。如未达到立案标准,但情况特殊,也可以视具体情况立案查处。
4.立案的单位,检查人员一是要及时撰写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重点要对受查单位特殊情况做出说明和差错原因的分析,尤其是可能导致从轻、减轻、从重、加重处罚的情节。
5.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检查中,被查单位虽有违法行为,但其违法行为轻微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可适用简易程序,但必须按照简易程序的范围和适用条件。
6.执法队除完成承担的检查任务外,加强对所有案卷的审理工作,保证执法检查的工作质量。还要对全局执法人员全年不少于3次的执法文书、典型案例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培训。
7.为把执法检查工作与执法宣传有机结合,采取印发节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条文发给被查单位进行宣传,通过以会代培的形式对正反典型案例的宣传,进一步扩大执法检查的影响。
8.所有检查人员要注意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现行统计方法制度中存在问题的整理,还要对典型案例的搜集,情况要及时反馈执法队。
9.检查人员要认真钻研,全面掌握统计法律法规、业务及相关的知识,务必做到程序合法、证据确凿、文书符合标准,保证办案质量。
10.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六不准”的规定。依法检查,不准从事任何与检查无关的活动,文明执法,服务于基层单位,要树立良好检查人员形象。
11.检查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科室工作考核,各科室队要合理安排,确保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
12.局队领导要完成对1家单位的执法检查。
五、完善统计执法监督机制
1.加强县局队法规部门的执法监督作用。按照法律程序规定,严格实行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相剥离,进一步明确法规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责,发挥法规部门的执法监督作用。
2.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监督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审核监督工作规程,实行执法部门内部审理、法规部门逐案审核、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或局队长联席办公会议集体审定的执法监督程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慎重作出。
六、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及监管
1.利用网络直报系统提示,全面掌握本县规模以上报表单
位的统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针对无证人员分别制定应对措施,通过电话通知和科室直接通知等方式积极动员其报名参加2010年的统计从业资格考试,争取持证上岗率较快提升。
2.认真细致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
我局在2010年还将严格按照《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进行申请受理和认定,严禁弄虚作假或放宽条件的做法。按照规定,将报送齐全的、填写规范的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申请材料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同时借鉴往年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做好5月份统计从业资格报名和9月份统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组考工作以及11月份成绩公布后的资格认定工作。
3.继续作好统计调查证核发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第11号令《统计调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好统计调查证的核发及监管工作,建立统计调查证管理档案,对到期调查证依法回收。保障政府统计调查行为的合法、规范。
七、保质保量完成其它重要工作:
1.认真总结 “五五”普法的先进经验,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规律,推进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发展,并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实践和理论基础,完成市局布置的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六五”普法征文活动。按时印发《关于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的通知》(京法宣办[2010]2号),在全县统计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征文活动。根据市局总队要求,做好各科室、统计所征文上报工作。
2.做好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4月份我县将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发改工委系统将对地税局和统计局进行全面检查。我局将从部署自查、验收等环节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做好迎查准备。使检查组做到听有内容、查有依据、看有样板,注重检查验收的实际效果,我局将对照考核验收的《标准》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保证工作的全面落实。
3.做好“法治延庆”建设工作。1月28日,延庆局队按照延庆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法治延庆”建设工作。成立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任务,确定了工作重点,确保法治工作能够深入开展。“法治延庆”建设工作从2010年1月启动到2011年12月结束,从基础建设,组织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分别进行考核验收。延庆局局将从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切实转变工作职能、努力完善统计工作制度体系等八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法治延庆”建设工作。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法制网页的平台,及时向市统计局法规处上报统计法信息材料,加强沟通与交流。
主题词:统计 法制 计划 通知
延庆县统计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