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财务管理文献选题.独立董事薪酬影响因素分析_外文文献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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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薪酬影响因素分析二、三、四、五、引言
2001年8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在境内上市公司全面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要求境内上市公司按照《指导意见》修改公司章程,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并要求在2003年6月30日前,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应当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适当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应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指导意见》肯定了独立董事报酬的请求权,但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具体形式和领取报酬的标准没有规定,从而把这一权利赋予给企业,由企业自由决定。那么我省上市公司在实际中是根据哪些因素来制定独立董事薪酬的呢?
二、文献回顾
在整理国内研究独立董事薪酬的相关文章时发现,国内关于独立董事激励补偿机制的研究还停留在理论研究阶段,只有罗党论(2003年)在第九届财务学科研讨会上发表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决定因素的实证研究》和杜胜利、张杰《独立董事薪酬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两篇文章属于应用实证研究方法和中国上市公司数据来探索影响独立董事薪酬的因素。概括来讲,结论如下:
1.公司规模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与以总资产对数代表的公司规模有较强的下相关性。通常情况下公司规模越大,其业务复杂程度就越高,越需要独立董事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相应的报酬补偿应该更多。
2.净资产收益率John Pound(Walter J.Salmon,1995,中译本2001)认为,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必须有足够的激励,而且应将其收入与服务挂钩,否则他们就不会承担制定和质疑公司政策的重任。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与以单位资本经济增加值代表的公司前期业绩及长期价值创造能力有较强的正相关性。
3.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股权结构是影响公司治理的基本要素。王跃堂(2003年)认为对于上市公司,由于不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一定相同,甚至可能相互冲突,因此代理问题所难免,而代理问题的类型则与股权结构有关。从股权结构看,我国上市公司股份主要由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组成。一般而言,社会公众股分散于众多社会股东之间,不可能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对上市公司决策影响最大的是国有股东和内部法人股东。我国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主要为国有法人股东和内部法人股东。杜胜利、张杰(2004年)得出,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有较强的负相关性。
4.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是相对量,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独立董事在公司的独立程度和对决策发表意见时的份量,从而使得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我们认为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构成比例较大说明公司重视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他们往住倾向于通过支付较高的年度薪酬来肯定独立董事的工作。由此得出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与独立董事比例存在正相关性。5.独立董事工作时间《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曾首次对于独立董事工作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即每个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每年不少于十五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并确保有足够的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的工作重心主要在董事会议上,每次董事会议都几乎要求独立董事长参加,由此得出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与以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代表的工作时间存在正相关性。
6.诉讼、仲裁和重大关联事项上市公司发生诉讼、仲裁事项使得独立董事的风险加大,而所有重大关联事项都要求独立董事就此发表独立意见,从而独立董事必须花费相应的精力和时间去研究这些事项。这些因素在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度薪酬的时候应该加以考虑。
从2004年河南省上市公司(共31家)年报公布数据显示,第一大股东为国有股的公司有22家,占河南省上市公司总数的71%,其中处于绝对控股地位(控股比例50%以上)的公司有14家,占河南省上市公司总数的45%,进一步显示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平均为47.8%。在这种情况下,由第一大股东派出的代表在董事会中具有绝对力量,其相关决策均代表了其自身利益,这当然也包括在制定独立董事薪酬问题上。而独立董事相当大的作用是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在河南省上市公司这种股权结构下,独立董事薪酬影响因素如何?
(1)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与总资产和资产收益率呈正相关关系,但相关性弱,t值分别为0.079912,0.698908。这说明在河南省上市公司中很少将公司规模和公司业绩与独立董事薪酬联系起来。
(2)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呈负相关,t值为-1.03392。这说明了第一大股东确实存在对独立董事薪酬激励不积极的态度,从而不会设立较高的独立董事年度薪酬。
(3)独立董事年度薪酬与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构成比例和独立董事平均年龄相关性不显著,与已有的结论不符。
(4)独立董事年度薪酬谢与以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代表的独立董事工作时间存在正相关性(t=0.128092),说明董事会在制定独立董事年度薪酬标准时的确要考虑独立董事实际在公司付出的时间和精力这个因素。
(5)对于我们考察的两个影响独立董事年度薪水酬的因素,统计结果显示它们在0.05的显著性水平上均不显著,这都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河南省上市公司在制定独立董事薪酬时对薪酬中应该包含的风险补偿考虑得很少。
4.其它
在河南省31家上市公司中,制造业有27家,采掘业有2家,交通运输业有1家,水电煤气业有1家。而且制造业独立董事平均年薪为3.5万元,制造业在制订独立董事薪酬时更多的是参考同行业标准。另外,河南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平均为33.7%,达到证监会1/3的要求。
这些都说明河南省上市公司更多是出于达到《指导意见》关于独立董事数量要求的目的而聘请独立董事,在年度薪酬问题上采取低标准而且缺乏激励与约束的做法,导致独立董事主动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高的被动局面。
四、结论
以上这些现状表明河南省上市公司在独立董事薪酬设计上更多的是参考同行业标准,缺乏一些如风险衡量、业绩激励等薪酬设计中应予以考虑的因素。结果可想而知,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不能有效地发表独立意见,不会拿出更多的时间深入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负更多的责任,没有积极性和动力出谋划策和和履行监督职责。建立独立董事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一个重要步骤,而上市公司治理机构的完善,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规范证券市场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都具有积极影响。如果期望独立董事积极工作并以法律责任进行监督,就应该让独立董事获得与其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相应的报酬。对河南省上市公司来说,独立董事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有一个过程,其中薪酬设计是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制度中关键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