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费用报销操作指南_深圳市社保操作指南
深圳社保费用报销操作指南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深圳市社保操作指南”。
社保医疗费用报销
操作指南
一、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就医须知
1、参保人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持门诊病历本,本人社会保障卡就诊
患门诊大病的参保人就医时应持本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专门门诊病历本; 参保人门诊就医时不得将本人社会保障卡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要求超量开药、非疗治性的药品、修改病历,不得以药换药、以药换物、套取现金。
2、参保人到定点机构住院就医
办理入院手续时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在院证明书上由本人或其家属签名并按指纹;
办理入院手续时不能提供社会保障卡的,应在办理入院手续之日起3天内提供、逾期不提供的,其住院医疗费用不予记账;
不得挂床、冒名住院、不得延迟出院;
出院时不得超量带药、带诊疗项目,参保人出院后所做检查、化验的费用不得记入住院账目内;
3、参保人生育医疗就医
生育医疗保险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进行围产期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不含婴儿费用)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出具本人社会保障卡、本人身份证、病历本、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
在国内其他城市,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现金报销管理办法》执行,具体报销流程参照本指南“市外生育保险费用报销流程”。
三、市外医疗费用报销
1、市外就医注意事项
被长期驻派市外的深户在职员工、退休后在市外定居人员(一年以上)、应在当地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前,事先向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异地工作(定居)登记手续。
因在市外出差、探亲、休假、学校期间患急病在市外医疗机构就诊住院的,请在出院之前凭单位证明、门诊病历复印件、入院通知书复印件、医疗卡复印件到所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出国、赴港、澳、台地区公干或探亲期间所发生的急诊住院费用,按本市级医院偿付标准报销,门诊和购药费用不予报销。办理报销时,还需提供单位证明、出国护照或港澳台地区特别通行证。
2、现金报销需准备资料:
(1)门诊个人账户及超支报销:
1、门诊病历本、费用清单、相关检查单及化验单
(验原件)
2、有效发票
(收原件)
3、本人医疗卡
(验原件)
4、本人本市银行存折(限建行、工行、农行、中行)(验原件,收复印件)
(2)住院费用报销
1、门诊病历
(验原件,收复印件)
2、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
(收复印件)
(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入、相关检查报告单);
3、有效发票
(验原件,收复印件)
4、费用明细清单
5、疾病诊断说明书
(收原件)
6、单位证明(在职员工)
(收原件)
7、本人医疗卡
(验原件,收复印件)
8、本人本市银行存折(限建行、工行、农行、中行)
(验原件,收复印件)
3、报销的时效
参保人以现金支付医疗费用需要办理报销,应当自发生之日起(住院费用自出院之日起)6个月内持有关资料办理,逾期不予办理,个人账户超支报销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发票的时间期限为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提前或逾期不予办理。
附1:办理市外转诊手续及长期市外居住备案手续须知
办理市外转诊手续及长期市外居住备案手续须知
一、参保人办理市外转诊就医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时,因所患病种属于市劳动保险部门公布的转诊疾病种类(附录),或经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检查会诊仍未能确诊的疑难病症,或属于本市三级医院或市级医院目前无设备或技术诊治的为重病人,可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
2、符合市外转诊条件的综合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申请转往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应由本市收诊的三级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的主诊医生提供病历摘要,提出转诊理由;由主诊医生填写一式两联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市外转诊审核申请表》;由转出医院科主任签署意见,交医务办或医保办审核并加盖医院公章后,属于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核准的疾病,经核准后可转往市外医疗机构诊治;
3、农民工医疗保险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原结算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实行逐级转诊,也可转诊到市内同级有专科特长的医疗机构,每级转出医院都应向接受转诊的医院出具证明;
4、市外转诊时应按所转诊的项目治疗,若再转诊的需再开具转诊证明;
5、转诊证明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介绍信不得多次使用;转诊证明或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介绍信一个疗程有效;需回原收诊医疗机构住院复诊的,不用办理转院手续,但应在复诊前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复诊备案手续;需再次转诊市外就医的,需重新办理转诊审批手续;
6、转出医院应为当地非盈利性的、三级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
7、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市社会保险机构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按本市规定降低20个百分点;参保人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到国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可申请报销,但报销比例按本办法规定降低40个百分点。
8、深圳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东省人民 医院、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述医院指医院本部,不包括其分院及本院以外病区)。
二、长期驻派在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其他城市工作的本市户籍参保人或者退休后居住在国内其他城市的参保人在当地就诊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参保人选择三家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当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并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备案;
2、参保人在当地选定的医疗机构就医,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备案之前在当地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自行市外就医处理;
3、参保人返回本市工作或定居的,应及时向社会保险机构取消备案。
三、备案流程:
1.填写《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登记表》(一式3份);(表格可在http://www.daodoc.com/life/2009年9月2日来源:本地宝
编者按:不少网友咨询社保看病方面的事宜,很多年轻朋友不清楚看病怎么用社保卡,或是办了社保卡,参加了医保,还从来没用过医保看病,本地宝特整理相关资讯,希望帮到大家。
先说说看小病,象感冒、打吊针之类的看门诊,怎么用社保卡。
深圳社保卡就包括了医保在内,当然前提是单位给你参加了医疗保险,医保卡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社保卡。由于大家参加的医保形式不同,用社保看病就不一样。非深户大多参加农民工医保或住院险,深户是要求参加综合医保,也有一些非深户参加综合医保。
农民工医保(也叫:合作医疗、劳务工医疗),在绑定的社康中心看门诊普通病可以刷卡,有些费用不在社保范围内就不能刷卡,要自己出现金。
住院险,在绑定的社康中心看门诊也可以刷卡,使用方法和上面说的一样。农民工医保或住院险,看门诊刷卡,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没有设个人帐户),而是用的门诊统筹基金。
综合医疗保险看门诊普通病,是刷卡,用的自己账户上的钱(综合医保是有个人帐户的),如果医保个人帐户里的钱用完了,就只能自己出现金了。除非门诊大病,才可以用社保记帐,自己出很少的钱或不出钱。这些大病是有规定的,现在深圳规定17种大病门诊可以用社保来看,而且要在社保定点医院看才行。所以还是少得病,身体好是最大的财富。
再说说住院,住院都可以用社保,几种医保的报销比例有些差异,但差别不是很大。住院,有部分不是花自己个人账户的钱,只要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医院先记帐,再由医院同社保局结算。
网友常见问题:
1、看病的费用是全部从社保卡上扣除吗?
请问下,看病的费用是全部从社保卡上扣除,还是一部分从社保上上扣,一部分自己交现金啊。
答:如果是深户的话,门诊的费用都可以在社保卡里扣的,不过有些药物社保里是扣不到的,必须付现金;
不是深户,但如果公司给你购买了综合医疗这类。看病费用就可以从社保卡上扣除。
如果不是深户,而公司只购买了住院保险这类。看门诊当然不能用。只能在住院时能用的。
2、如果是暂住户口的,买住院保险好呢?还是买综合的好呢?对公司好,还是对个人好?
答:综合的好,对个人好,但贵哦,国家对这个未强制,所以一般公司也不愿提供这个哦.就算是深户的,若是门诊或住院中涉及的医药是非社保用药的,那也只好自掏腰包罗。想了解几种医保的详细区别,请看《在深圳买什么医保更划算》
3、老父将从内地过来,请问可否将老公的医保卡用于老父住院,有人试过吗?
答:这是违反规定的事情。
网友的回复,仅供参考:门诊应该可以,就是在北大医院都试过。我LG的卡上没钱了,跟医生说用我的社保卡,一样可以开我的名字。婆婆也用过我的卡拔过牙。对于医生来说,只要能收到钱,才懒得管你用什么方法付钱。不过没有试过住院,你可以问一下给你爸爸看病的医生。
4、用社保看病会扣社保卡里面的钱吗?
答:看你是哪种医疗保险,住院险也可以看门诊刷卡,但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而是用的门诊统筹基金,如果不能走基金的部分就要用现金。
如果是综合医疗保险,社保卡里就有医疗个人帐户,用社保看门诊会扣社保卡里面的钱,也就是医疗个人帐户的钱。
上面说的都是看普通门诊,要是住院,就不是扣社保卡里的钱,只要在住院起付线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全额支付。
5、查看病的费用的明细怎样查?
答:参加综合医保的人,医保余额可以在网上查询,个人社保查询结果有一项就是医保余额。网上还不能查询看病费用的明细。到社保局窗口可以查询医保费用明细。
6、个人医保卡怎么用?现全家都能用?
答: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3233元)的,其超过部分将可用于支付其家庭所有成员的门诊医疗费用,该方案目前已上报深圳市政府,预计近期将颁布实施。家庭所有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等,而且不管家庭成员是不是深圳户籍、有没有参加医保。
去年(2008年)开始,深圳市就在全国率先推行一人参保、全家受益的医保“家庭账户”模式,在2008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个人账户积累额达到1个月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其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和其已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保险的子女的门诊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