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开具、查询及盖章相关规定_发票盖章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发票开具、查询及盖章相关规定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发票盖章”。

关于发票开具、查询及用章的相关规定

一、为了规范开票制度,保证开票资料完整无误,避免因开票资料不全等原因造成退票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1、专用发票开具申请单要严格按要求填写,单位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两个及以上单品要有合计,若有明细附件,应与申请单一致,并注明含税与否。

2、普通发票要将开户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填写清楚,并注明含税与否。

3、商品名称前一律添加代码。

4、发票开具申请单、明细单及其他开票资料不得随意手工更改,如发现有误,重新打印正确,否则不予开票。

5、开票资料全部齐全后方可申请开具发票,不得后补;若有不齐情况,请附情况说明书,主管领导签字、财务领导签字,并注明补齐时间。

6、开具发票时,要求开票申请人现场核对,核对无误后登记。

7、严格杜绝开具第三方专用发票。

8、因客户需求开票者,由相关分管副总签字后,方可开具。

9、新增客户在开票时,申请人需在财务将资料与开户单位进行核对,确认后方可开票。普通发票要核实清楚,避免因开票名称错误而导致退票。

10、新增客户开具专用发票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证明复印件及开票资料(包括: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公司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开票资料需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二、发票查询规定:

1、已开的发票,申请人需自己做好备份及登记,以便日后备查,如有特殊原因需到财务部查询,需打申请写明查询原因,并由主管领导签字、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查询。若需带走查询,需留“借条”并由相关分管领导签字。

2、查询后,将原件及时归还方归还借条,若有损坏情况,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发票专用章使用、客户退票及送交抵扣联规定:

1、使用发票专用章需打申请,由主管领导签字、财务领导签字方可使用,需盖章资料请将附件复印后与申请一并留财务备案。

2、发票开出后及时交于客户确认,若因特殊原因客户要求退票重开的,当月票当月退,以免跨月。

3、客户发生的退票,将原发票拿回并由申请人出具书面报告,报告写明需作废发票的详细信息,包括原发票开具日期、票号、金额及税额及发票作废原因并有相关分管领导签字后,财务方可受理。若有特殊情况作废发票原件尚未拿回销售急于开发票的,为了不影响整个工作的进展也可先为其办理,但因所作废的发票财务必须收回故需经办人打借条注明作废发票拿回时间,待发票拿回后再将借条归还经办人。

4、采购部门送交发票时抵扣联、发票联同时送交财务部。送交财务的抵扣联,应保证发票的完整、整洁,发票字面清晰、无印迹,并加盖发票章。抵扣联有效期为180天,超过报送期的抵扣联由持有者补齐相关税额,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本规定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财务部

20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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