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工综合奖考核标准(推荐)_劳务工管理考核细则
劳务工综合奖考核标准(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劳务工管理考核细则”。
关于劳务工综合奖考核标准
为了充分发挥综合奖的作用,鼓励劳务工出满勤,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做到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同时,减少各部门劳务工之间的考核攀比矛盾,按照共性方面的考核基本统一,单方面的考核由用工部门制订的原则,现对综合奖考核标准作如下明确:
一、满勤奖考核标准
1、当月出满勤的可享受满勤奖(满勤指月度不出现各种假期,按生产班次出勤)。反之,不享受满勤奖。
2、新职工当月5号之前进厂上班后无任何假期,可全额享受满勤奖;10号之前进厂上班后无任何假期,可享受三分之二的满勤奖;20号之前进厂上班后无任何假期,可享受三分之一的满勤奖;21号以后进厂上班的,不发满勤奖。
3、因劳务工本人原因提出辞职或自动离厂,当月出满勤的可发给满勤奖,反之不发。
4、用工部门提出辞退或因生产任务不足安排休息造成未出满勤的,其中出勤10天以内的,发给三分之一满勤奖;出勤20天以内的,发给三分之二的满勤奖;21天以上的满勤奖全发。
二、安全奖考核标准
1、全月安全无事故可享受安全奖。发生一般人身、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取消当月安全奖;发生中等及以上人身、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取消1-3个月安全奖。
2、当月虽然未出现安全事故,但出现较大事故苗头或未遂事故者,取消
月度安全奖。
3、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由用工部门对标考核,累计2次及以上者取消月度安全奖。
4、安全意识淡薄,劳护用品穿戴不齐上岗操作的,由用工部门对标考核。
5、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整改,擅自动用安全消防设施或不参加部门及班组安全活动,由用工部门对标考核。
6、上班期间打架斗殴或犯有偷盗行为的,取消月度安全奖,退回劳务公司。
三、质量奖的考核标准
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要求,由用工部门对标考核,2次及以上者取消质量奖。
2、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废、次品和质量事故,视质量事故大小程度取消事故责任者1-3个月质量奖,并调离岗位。
3、工作责任性不强,造成混钢混批,贴挂错标签标牌或造成质量异议的,视情节轻重程度取消事故责任者1-3月质量奖,并调离岗位。
四、劳动纪律、工作效率、效益方面的考核标准由各部门制订,月度实施对标考核。
五、此标准从2008年2月起试行。
人事教育处
2008.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