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管模式应对商品展销会登记审批改革_创新社会监管模式
创新监管模式应对商品展销会登记审批改革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新社会监管模式”。
创新监管模式应对商品展销会登记审批改革
为确保商品展销会登记取消后能继续履行好展销会监管职能,依照《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迅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创新监管方法,有效应对商品展销会登记审批取消,切实维护良好的展会市场秩序。
一、深化学习强认识。国务院取消了商品展销会登记,但国家工商总局“三定”方案和《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商品展销会的职责并没有取消,工商部门仍承担着对商品展销会举办单位和参展经营者的市场准入、展销会涉及到的各类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的职责。在新形势下,工商部门展销会监管重点转向对展销活动的行为监管。为此,分局严格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纠正取消展销会登记后工商部门不需监管展销会的错误观念,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加强展销会监管有关通知精神,认真履行监管职能。
二、积极转型创机制。根据省、市局统一部署,分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夯实三个基础,实施两类备案,构建商品展销会备案监管新机制。一是摸底调查,建立商品展销会基础数据库。分局结合近五年辖区商品展销会举办数据,对辖区6个展销会经常举办者、3个展销会场馆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辖区专业展馆、常用临时展馆以及经常性办展单位的信息,建立辖区商品展销会数据库。二是主动宣传,告知商品展销会监管变革内容。通过镇E-TOWN网、宣传单张等形式向商品展销会举办单位、场地提供方宣传,争取支持和配合。三是加强行政指导,规范办展行为。指导场馆出租者使用规范合同文本;指导举办单位展前报送《参展经营者参展资格审查登记表》,审查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指导展销会场馆出租者报送《展销会情况登记表》。
三、主动介入促服务。一方面,及时明确三方责任。分局借助日常巡查、召开座谈会、发放展会须知等形式,广泛告知市场经营主体新的法律法规,有效明确展销会举办单位、场馆出租者、入场经营者三方的责任与义务。另一方面,靠前开展消费维权。分局建立合同制维权机制,与场内经营者约定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安排专职人员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并在展销会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以及维权联系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规范抓秩序。首先,分局加强展会现场巡查。重点查处商品展销会中涉及的无证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广告违法、违反食品安全法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其次,实施网上监管。鉴于展销会举办单位越来越重视互联网进行招商宣传,分局对展销会招商情况进行网上巡查监管。一经发现网上有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立即责令举办单位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通过维护展销会经营秩序,促进辖区会展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