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_海口经济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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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学院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集制度
1、做好学生党员档案材料收集的前期工作,从递交入党申请书起,学生在成为预备党员之前的所有资料要收集全面,保质保量。
2、按照入党程序,学生党员成为预备党员后,归档材料包括:⑴入党申请书;⑵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⑶培训心得;⑷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评定表;⑸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⑹入党培养对象考察写实薄;⑺思想汇报;⑻团学“推优入党”审批表;⑼入党政审材料;⑽自传;⑾“入党答辩”审批表;⑿入党志愿书;⒀转正申请;⒁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⒂受表彰材料。以上材料需按照⑴—⒂的顺序排列整齐后放入档案袋中。
相关材料必须书写端正,排版规范,不出现错别字,用印正确、清晰。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自传不允许他人代笔或者电脑打印,必须本人使用黑色钢笔(或者黑色中性笔)书写。
3、了解和掌握形成学生党员档案材料的信息及规律,不失时机地向材料形成单位收集归档材料,并与其建立联系制度和收集网络。
4、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单位更正或补送、补办手续,限期报送。
5、统一布置填写的归档材料,应限定时期,及时收集,逾期不报的,予以催收。
6、定期核查所管理的档案,发现所缺材料,及时登记,主动向有关单位查询索取。
二、保密和查(借)阅制度
1、学生党员档案是反映学生党员政治生活的重要材料,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做到:保守机密,慎之又慎。
2、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守党和国家机密,不随意向无关人员提供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处分。
3、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和查阅学生党员档案,不准带学生党员档案出入公共场所,不准用普通电话索要或提供档案内容。
4、查阅档案前,必须弄清查阅档案的用途或理由,查阅者与被查阅人员的关系。对符合查阅档案条件要求的,给予接待,并对其查阅的有关用途,予以保密,不得随意泄露。
5、查借阅学生党员档案必须由单位党务干事在填写好《申请查阅学生党员档案报告表》后,经党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方可登记查阅。
6、任何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亲属档案。
7、需摘录或复制档案有关内容和材料的,应征得管档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除代作直接证明的材料外,摘录或复制的档案材料,均不予盖章。
8、查阅档案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阅档情况登记。阅档时,不得随意圈划、涂改、拆散、抽换、污损档案。
9、档案一般不得外借,单位党组织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借用的,应在《报告表》中填明借阅理由,报经党总支书记同意后,方可借出。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若不能按期归还,应办理续借手续,续借不得超过一周。
三、传递制度
1、传递学生党员档案和档案材料,必须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安全、保密。
2、新生党员在入学时,把自带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及时交到所属的党总支部。各党总支部整理每位新生党员档案后,详细填写《中共海口经济学院委员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转入)》(附后),报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3、学生党员毕业或肄业,党总支部应将党员档案整理后,在15天内将档案转至新的所在党组织。同时,认真填写《中共海口经济学院委员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登记表(转出)》(附后),连同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上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审核。
4、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或肄业时,党总支部也应将其档案转给其就业单位或就业所在地党组织。
5、学生党员毕业留校工作,党总支部应将正式党员档案转交至人事处,同其人事档案合并管理;预备党员转正时,其所在党总支、党支部到人事处调出其档案,办理相关手续。
6、学生党员在院内转学院学习时,学生党员档案应由原所在党总支部转入现所在党总支部管理。
7、党总支部转移组织关系时,转出的档案应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8、收到的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回执;转出的档案,逾期1个月未退回执的,应及时催收。
9、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找。确属查不到下落人员,又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或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
四、监管制度
1、各党总支部书记是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党总支部要固定一到两名熟悉党务工作的党员干部负责本学院学生党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2、党委组织部对学生党员从预备党员阶段开始进行统一编号,并在党员档案袋上打印编码。
3、各党总支部吸收党员或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等手续时,需以党委组织部下发文件为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发生其它变动(党员处分、党员关系转入、转出等),都需将学生党员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备案(所有上交材料需加盖党总支公章),党总支凭组织部下发相关凭证办理手续。
4、档案管理员工作变动时,应在党委组织部的监管和指导下开展转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列好移交清单,移交清单需上交党委组织部备案,如档案发生丢失、损毁的,要追究档案管理人员责任。
5、党委组织部将定期检查各党总支部的学生党员档案管理情况,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将作为每年的评优评先中的一个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