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知识_基本党务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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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知识
1、应当怎样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情况?
申请入党的同志积极主动地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 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情况,有利于党组织对自己的了解和有针对性地进行帮助教育,逐步培养和树立严格的组织观念。在汇报中应重点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思想情况主要包括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对政治、经济形势的看法以及认识、体会和收获;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自己的工作实绩,对做好本职工作的建议、设想和努力方向。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要忠诚老实,不隐瞒自己的真实观点,敢于亮出自己的缺点、毛病。
2、为什么申请入党的人要写入党申请书?
每一个要求入党的人,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入党的人写入党申请书,是为了向党组织表明自己郑重的政治选择,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信念和要求,便于党组织对自己有意识地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
3、为什么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中国共产党是由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所组成的。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自觉地做到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谋求个人私利和特权,真正做到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这些对于一个要求入党的人来说,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申请入党就意味着已做好承担一个共产党员责任和义务的准备。因此,加入中国共产党,必须坚持个人自愿的原则,由本人亲自作郑重的政治选择,并直接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4、是否只有具备了党员条件才能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党章中关于“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规定,是做一名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这个起码条件同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是两回事。具备了起码条件才有资格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而要加入党组织,必须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有些同志虽然暂时还不具备党员条件,但只要你主动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就可以更直接地了解你的入党愿望和决心,使你更好地受到培养和教育,有助于你早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5、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履历,包括自己有无政治历史问题,受过何种奖励、处分,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对党的认识、愿望以及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对照党员标准找出的差距和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等。
6、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些什么?
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以下几点:(1)明确表明自己对党的认识和自己要求入党的愿望;(2)必须对党忠诚老实。申请书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得隐瞒个人历史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讲明的问题;(3)要坦诚表露自己的思想认识。在谈入党动机时要讲真心话;(4)写了入党申请书后,就要像党员一样去工作、学习和生活,要经得起党组织的考验;(5)入党申请书应该尽量自己动笔写。
7、党员政治素质都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党员素质是指党员身上或党员队伍中能够体现党员条件的要素及在性质上区别其他群众、其他组织的内在规定性。政治素质是其中首先的和最重要的要素。其主要内容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珍惜和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恪守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模范遵守党纪、政纪和国法;时刻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同呼吸、共命运;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光明磊落,从不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
8、为什么规定党组织在对党员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党章明确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和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三条又做了具体规定。党章和条例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目的是为了避免党组织因为对党员处分不当或鉴定不客观而造成对党员进而对党的事业不利影响。由本人参加和申辩,其好处是明显的,因为这样做可以尽可能地保证鉴定客观、公正、准确。党员本人对自己的鉴定是非常关心的,凡是鉴定中不实之词,特别是否定性的评价,本人一定会申辩并提出证据予以证明,其他党员作证和辨护。也可以进一步搞清事实真相,以便党组织得出正确结论。在此基础上作出的鉴定,本人心服口服,将来也不会翻案,其他党员也会心悦诚服,进而对党组织的信赖感大大增强,最终是有利于党的事业向前发展的。
9、党组织接受政审外调、函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受理政审调查中,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证明材料提供前,应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阅。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党组织应在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政治状况和对证明材料的看法。调查过程中,证明人提供了新的调查线索,或证明人工作已经调动时,接待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办理转接介绍信手续。党组织在受理政审函调或外调时,如遇调查内容与政审目的不符等情况时,可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或向调查单位说明情况。
10、对流动的预备党员如何进行教育、考察
对流动的预备党员,党组织更应做好教育、考察工作。预备党员外出时间超过3个月,应办党的临时组织关系;超过6个月,应将党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到预备党员所在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保证其继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原党组织要及时发给其《流动党员活动证》,督促其尽快与现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原党组织也不能放松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同他们的联系,要求他们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并定期查看《流动党员活动证》,肯定成绩,发现问题,指出努力方向。
11、《入党志愿书》中的“主要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栏怎样填写
按照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问答》一书要求,“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和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戚、朋友等。
12、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要求入党,一般根据务工时间的长短来确定:到一个企业、事业、机关、学校等单位工作的临时工、轮换工、合同工、应聘、应招时间不满一年的,可向其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党组织提出;应聘、应招时间超过一年的,可向招聘单位党组织提出。应当指出的是,对于上述人员中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无论是他们的原工作单位党组织或户口所在地党组织,还是招聘单位党组织,都应当热忱关心和帮助他们,主动与对方党组织协商,认真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13、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应向哪里的党组织提出申请?
临时或短期(一年以内)借调到外单位工作的人员要求入党,入党申请应向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该党组织负责对他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如果借调时间超过一年的,入党申请应向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提出,并由借调工作单位党组织负责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借调单位和原工作单位党组织均应主动关心这些同志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并与其保持一定联系。发展被借调人员入党,发展方党组织(无论是其原单位或借调单位)都要主动征询对方意见。
14、为什么党组织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是共青团员?
吸收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共青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长期以来,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所以始终强调这一要求,是因为,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个青年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应首先加入共青团组织。1992年中央组织部和团中央联合召开的全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座谈会要求,要使“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逐步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重要来源。
15、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员能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那些已经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因此,未提出入党申请的人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当然,在现实生活中,确有一些同志,积极上进,努力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愿意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但由于担心自己条件不够而没有提出申请。对这样的同志,党组织应当进行教育和启发,使他们懂得要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就应当主动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表明自己政治上的选择和态度,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16、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和接收单位的党组织应做好哪些工作?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包括调动、参军、上学等,原单位党组织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党组织。接收单位党组织收到有关材料后,要及时进行研究,责成专人同新转来的入党积极分子谈话,了解其思想和各方面的情况,列入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指定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在原单位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已经具备党员条件时,可列为发展对象。
17、能否在招聘人员和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
随着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一些单位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逐渐增多。党组织对待招聘人员中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同对待其他申请入党的人一样,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他们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
18、为什么规定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使党组织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避免片面性,以便保证新党员的质量;二是不致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组织对申请入党的考察,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三是预备党员尚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期间,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而不能作入党介绍人,而必须由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
19、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是否可以重新入党?
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后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影响其以后入党。曾经被党组织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人,经过党组织的教育,确实改正了缺点、错误,要求入党的,可以提出入党申请,经党组织考察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重新吸收其入党。
20、怎样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党组织指定党员作入党介绍人需征得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因培养联系人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和工作情况,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有利于培养、教育的连续性,也有利于发展对象被接收为预备党员后,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和考察。
21、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申请人是否需要回避?
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申请人不必回避。有的人担心申请人在场会影响表决,或者本人不有正确对待。实践证明,只要做好工作,党内生活正常,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如果申请人不能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或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党组织应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其能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和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