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问与答(0301)_新莞人积分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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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问与答
一、积分制入学的基本内容
1、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人群?
答: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适用于年满6-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其父或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新莞人子女。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父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子女,且父母一方未接受处理或未处理完毕的;
(2)年龄不足的(即申请小学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二年级的必须满7周岁,三年级的必须满8周岁„„以此类推);申请初中一年级的新莞人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2、申请积分制入学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提交的材料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必备材料,一部分是积分材料。必备材料包括:
(1)《2013年东莞市 镇(街)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其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未办理身份证的不需提供身份证材料);如父母离异无办法提供另一方户口信息的,需提交离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积分方(父或母)的《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入学)计划生育证明》以及父母双方《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如新莞人夫妻双方为同一镇街的,只需出具同一张户籍地计生证明。对原已提交户籍地计生证明,现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无需重新办理户籍地计生证明,需提交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所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从户籍地计生证明办理之日起,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5)积分方(父或母)的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如果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为申请地的,需提供该自有居所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合同备案。
积分材料参阅《2013年东莞市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资料一览表》,根据自身实际提供。
所有的表格,均可登陆东莞市教育网http://www.daodoc.com/)’、‘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www.daodoc.com)’或“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证书查询网站:http://19.106.21.159/fcweb/Default.aspx”作出查验,如在上述网站未能查询到验证信息的,持证人应先到原发证机关开具证书验证证明(证明须盖发证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经我市审核部门与原发证部门电话核实无误后再开具相关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通过“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资格查询系统”作出查验,未能在„市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资格查询系统‟作出查验的省外、市外职称证书,须在我市先办理省外、市外来莞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对不属于人力资源部门主管、颁发的证书,由我市对应的主管、发证部门审核
24、什么类别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才能进行积分? 答:可以进行积分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项目可参考“东莞教育网‘新莞人子女入学专栏’”《适用于积分制工作的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名录》。
425、“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以及“执业资格”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并积分? 答:可以。
26、如何核定“在莞服务年限”?
答:核定“在莞服务年限”有三种形式,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
(1)选择以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由社保部门根据申请人身份证号码,选择五险种中缴费年限最长的险种进行核实计分;
(2)选择以工作年限计分的,提供劳动合同(2008年之前的劳动合同必须已办理鉴证),由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3)在我市经商营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由工商部门审核。
27、申请人父母经商营业,如果属于个体工商户,且营业执照登记人为父亲,那可否用于证明母亲的工作地或者用于母亲计算服务年限积分?
答:不可以,以工商营业执照核定工作所在地或者在莞服务年限的,只能以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人为积分方。
28、如何核定“在莞居住年限”?
答:核定“在莞居住年限”有三种形式,申请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1)选择以居(暂)住证办理的,提供居(暂)住证,进行累计积分;(2)选择以在莞服务年限核定的,按此指引第26条有关要求,进行累计积分。(3)选择以新莞人服务管理系统信息登记核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供查验。
29、如何可以获得积分项目第五点“在莞居住时间”的“已申报居住登记”的10分?如何办理?
答:申请前已配合出租屋管理员填写《新莞人信息采集表》,或主动到村(社区)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的,予以积分。未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的,在受理窗口现场填写《新莞人信息采集表》,由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为其进行居住登记,予以积分。
30、落实了上环措施后,接受查环查孕方面有没有什么次数规定? 答:要求半年至少一次。
31、落实了结扎措施后,是否还需要进行查环查孕才能进行积分?还是直接凭结扎证就可以积分?
答:落实了结扎措施后,凭结扎证就可以直接积分,无须查环。
32、纳税积分的近3个年度纳税额,具体是指什么年限?
答:近三年纳税情况的定义为:“税款入库时期: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缴纳税款的情况”。
33、申请人父母在我市一个镇街纳税,但在我市另外一个镇街提出申请,其纳税额可以积分吗?答:可以。
34、股东在投资、纳税方面可以相应加分?需要提交什么证明材料?
答:可以。有限公司股东可以申请投资积分,需准备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无需提供出资比例证明),工作人员审核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退回原件,并在“提供资料名称”上面备注写明“申请人为该公司股东”,工商分局审核会自行按股份比例核定投资额。系统也会根据工商部门核定的占比自动计算出其纳税积分。
35、有限公司或个体工商户中,股东(合伙人)个人签订的合作协议、股东协议是否属于有效证明?
答:否,有限公司股东以工商登记为准。个人私下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等合伙协议不作准。个体工商户不存在股东或者合伙人。
36、接受教育积分所需的学校证明是否直接由就读的幼儿园或学校出具?需要其他部门加盖意见吗?
答:是的,直接由就读的幼儿园或学校出具,无须教育部门加盖意见。教育部门会根据我市学籍系统的学籍信息进行核实并评分。
37、房屋在一个镇街,申请地在另外一个镇街,可以积分吗?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申请人提供的自有居所在东莞市范围内的,都可以进行加分。
38、房产的所属人是否一定要是申请人的父母? 答:不一定,房产的所属情况可以是以下四种情况之一:
第一种情况:提供的居所权属是申请入学的新莞人子女本人名下的;
第二种情况:提供的居所权属是申请入学的新莞人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或双方共有)名下的;
第三种情况:提供的居所权属是申请入学的新莞人子女与其他自然人共有的; 第四种情况:提供的居所权属是申请入学的新莞人子女父母一方或双方与其他自然人共有的。
39、房产3年的标准是如何计算?
答:以购房合同在房管部门完成合同备案的时间或房产证的出证时间计算,至今满三年以上(包括三年)。
40、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但不是拥有人(比如已经出卖专利),是否可以加分?
答: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发明人如果已经出卖专利,只要能够证明专利是本人发明的(如发明证书等),可以加分,中心照常受理和送审。
请各新莞人家长和学生认真阅读《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13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莞人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有关内容和规定,符合条件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