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税收工作会议new_中国海洋石油行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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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纳税申报中需注意的问题
一、关于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方面
(一)申报期限
1.汇算清缴的申报限期: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办理结清税款手续。(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限延长至2011年6月10日)。2.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一般判定依据
(1)提供资料是否齐全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企业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事业单位为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年度会计决算应上报的其他内容)
3.备案事项的相关资料。
4.委托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对纳税人报送的鉴证报告所委托的中介机构如属外地注册的税务师事务所跨地区到广州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应提供《跨地区从事涉税鉴证业务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5.中介机构提供的电子申报数据(最好载体用U盘)居民企业:报送《关联申报表》纸质报表及电子数据 非居民企业:仅需报送《关联申报表》纸质报表
(2)审核企业行政公章、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办税人员的签名是否齐全(每一张申报表以及附表都需要加盖公章)
接着我们会审核纳税人报送的申报资料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完整,数据计算是否准确,逻辑关系是否正确,纳税人申报期限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纳税人报送的鉴证报告是否经过注册税务师管理信息应用系统验证。
说到这,我要特别提醒一下,根据《关于印发统一格式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41号)文,企业选择的税务师事务所必须是在广州市国税局已经报备的事务所,具体名单可以到市国税门户网站的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查询,每一份的汇算清缴鉴定报告首页都有一个报备号码的,也只有报备了的事务所出具的鉴定报告才能通过审核系统,对鉴证报告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不予受理该鉴证报告。
二.新发票管理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已于2011年2月1日施行,请大家留意。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7号)对发票专用章的样式做了规范修改,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请大家注意时间做好更换报备。
3、为了免去您不必要的麻烦,请各位办税员、购票员在验旧、购买、缴销发票时要带齐资料,特别是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这是大家最容易忽略的。
4、请还没有缴销旧版海油发票的企业,务必于本月31日前到前台办理旧版海油发票换版工作,由于旧版发票验旧缴销量比较大,在这里提醒一下,提前预约便于我们专门安排时间为您服务。
5、对新版的通用机打发票,验旧时需25份装订成一本,验旧时需将开票数据导入到U盘里,提供给前台,这是和以前不一样的地方,请大家注意。
6、新版发票的开票软件和补丁要到广州市国税局网站的下载专区里下载。
7、开具发票也有三点要注意:一是不要倒开发票,二是作废发票的三联次需齐全,三是开具红字发票需将冲销发票的发票联装订在后面。
三.行政处罚执行讲解
1、《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自2011年3月1日起试行,行政处罚标准有了一些变化,更人性化,我们在这里也要提醒一下大家,对于轻微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办理补正的,比如说已经逾期的企业在30日之内前来办理税务变更或者首次逾期申报的,我们可以走不予处罚程序,但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章行为,我们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处罚的程度也按时间逐渐递增,所以提醒大家以后要注意办理涉税事项以及申报的相关期限。
2、我们海油企业和外国公司打交道的机会比较多,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税款时要留意,按规定,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为账面列支或者实际支付行为发生之日(以时间在前的为准)7日内前来申报,否则就会逾期,从2011年4月1日起就会对逾期申报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企业追加处罚以及滞纳金,希望大家要及时申报。
3、当然,情况发生了变化,有些企业担心以前发生的违法违章行为如何处理。对此,我们会从有利于纳税人的角度,对发生在2011年3月1日前的税收违法违章行为遵循“从轻”的处罚原则进行处理。即如果查明该违法违章行为确系于2011年3月1日前发生的,可选择采取《执行标准》与原处罚标准中较轻的标准进行处罚。
四.日常税收征管和申报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日常类
(一)海洋石油企业2011年度纳税申报期限我们已经放在直属分局得网站的“税务新闻”中“通知公告”栏目,我们会在这个栏目当中及时更新纳税接待日与在线访谈的相关信息,增进征纳双方的沟通,拓宽办税信息的传播途径。
(二)此外,我们办税大厅的咨询电话是38006198,可以通过拨打咨询电话办理购买发票的预约,咨询办税业务所需资料,跟踪税务文书或申报表的办理进度等,可以提高窗口的服务效率,大大减少等候时间,方便企业办税员的工作。我们的传真机号码是38006181。我们的办税厅邮箱是:gz38006198@126.com。
(三)每个月的22号下午为电脑数据维护日不对外办公(遇节假日顺延)
二、申报类
(一)扣缴个人所得税:由于海油企业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数量较多,在整理申报材料时可以把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明细表订起来,而汇总表则用回形针别在明细表的上面,方便资料的归集整理,减少整理资料的重复工作,缩短办税等候时间。
(二)营业税和印花税:当申报表上第10、11、12、13栏(批准减免税额、批准缓缴税款、允许抵扣税款和本期已纳税款)都为空(即为零)时,申报表上的第9栏本期应纳税额应当和第14栏本期应补退税税额相等。本期应补退税税额需要在申报表上填写完整。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申报与营业税的申报都在同一张申报表上,填写申报表时请留意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金额是否为营业税的应纳税额。(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为营业税的应纳税额×7%和3%)
(四)个人所得年收入超12万的申报: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上申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多份个人申报同时递交,如果可能请附上资料清单。
(五)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所取的日期需要填写至日,并在申报取得日期起7个自然日内到窗口进行申报(按照申报日期和实际支付日期孰先原则)。(详细已上述)递交资料前需要留意声明人和日期时候填写完整。
(六)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但对其申报方式有一定的选择权。上门申报方式是税务机关默认的申报方式,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选择采用直接上门申报方式时,不用提出申请;除此以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选择其他申报方式时,应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2.邮寄等其他申报方式通过“文书申请”提出审批。3.对邮寄申报的纳税人,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三、税务登记类
(一)开业:新增企业主营业务申报表,需要企业进行提供。
(二)变更:1.变更内容涉及法定负责人变更的,需要在递交变更资料的时候同时交验法定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2.涉及注册地址或经营地址变更的,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进行核对,其中,合同签订方与使用方不相符的,需要提供无偿提供房产使用的说明证明;3.变更中所有复印件都需要加盖公章,公章名称与办理变更企业不相符的需要提供用章说明;4.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上内容变更的,也需要在30天之内到税务机关进行变更。
(三)无证户登记:代扣代缴企业办理无证户税务登记时需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的身份证或护照的复印件,如无法提供时,需要附上无法提供该资料的说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