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说情风”,交警怎么办?_遇交警拦车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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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说情风”,交警怎么办?
看央视热播剧《交通警察》,其中马副支队长的夫人,仅仅凭出租车司机交通违法时打个说情电话请执勤民警通融,就可以一个月坐收八千元的巨利。收入之丰厚,操作之简单,令人叹为观止。
不由得想起前两天的查处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集中统一行动。大队民警全员上路,重拳出击,两个小时的夜查时间,便查扣饮酒驾驶者50余人。随即而来的是什么?想必一线民警都会心知肚明。不外是说情电话接踵而至,说情者更是络绎不绝。而这一切,对基层民警而言早已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
说情者之所以蜂拥而至,是因为他们确信说情有用。中国是一个人情大国,一个“情”字象一张巨大的网一样铺开在社会的每个角落里,一个人就象网上的一个结,在社会上行走,谁都离不了这个“情”字,亲情、友情、爱情、乡情、师生情、同事情、哥们情,经纬交错,剪不断理还乱。一个人要想无“情”地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既要有“情”地活着,就难免会遇到情与理与法相悖的事,说情被说情就会时有发生,一些法律、法规、制度便常在各种各样的“人情攻势”面前作出妥协和让步。说情有用,导致个别地方说情风愈刮愈烈,并渗透到各个领域,影响了一些人的观念。有的人以为,能找人说情是有面子,找不到人说情是没本事,被人求说情说明有能耐,说情“掮客”是能人等。于是,你给我说情,我为你办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说情风的蔓延,在社会上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说情圈、关系网和保护伞。执法不严已成为当前妨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突出问题,而“说情风”恰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它由小到大,由弱至强,愈刮愈烈,已演化成一种社会病。“说情风”的盛行,导致了交通违法现象难以治理。“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人人都懂,但是放在自己身上似乎就有了商量的余地。城区的交通参与者大多数是在籍车、本地人,谁都有三朋四友,谁都很难顶住熟人、亲戚、朋友的说情和领导的批示。身为基层民警,恐怕都有这样的遭遇:有时违法车辆刚拦,手机便响声不断。有时违法车辆刚扣,说情者便紧随而来,让你左右为难,既怕影响公务又不得不手下留情。更为难的是若说情的是你的上级、你的同事、你的朋友,你能不慎之又慎吗?如果处理不好人际关系,一俟内外考核、民主测评你能顺利过关就很难说,随后什么分离培训,末位淘汰,你能不小心面对吗?如此的大环境下,让交警如何执法,怎么公正?说情风的盛行,导致了交通违法行为难以得到应有的处理,从而愈演愈烈,最终演变成一桩桩血的惨案。严管才有平安路,严管才有畅通行,而说情者的做法却无形中纵容了交通违法者,最后的结果将是害了驾驶员,害了家庭,害了他人,后患无穷。
树欲静而风不止。提起说情,基层交警都是感慨颇多,既不堪其苦又难以摆脱。“说情”的盛行,让法律形同虚设。因为,“说情”的背后,是权力、金钱、关系的较量、交易、比拼,是游离于法律之外的另类解决途径,是向法律发出的挑战。热衷于“说情”的人,大多数是有相当社会能量的人物,他们不以“说情”为耻,反以“说情”为荣,那是一种胜利的炫耀,标榜自己本事大,吃得开。每当基层民警迫于压力不得不放行的时候,那种无奈的心情,是十分郁闷的,感觉自己好象被人玩弄一样,尊严尽失。可以这样说,“说情”的背后,是对法律的凌驾和猥亵,被放过的不仅仅是罚款,还有法律的尊严。
众所周知,说情一旦越过原则的界限,就会变得十分可怕,其危害自不待言,小则把关系庸俗化,大则祸国殃民。说情风所带来的,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是对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践踏。此外,不以说情为耻,反以说情为荣的社会“风尚”,与我们建设法治社会崇尚的尊重法律、遵守规则的社会风尚严重相悖,淡化了公民法治观念,不利于国人整体素质的提升。说“说情猛于虎”、“说情是社会毒瘤”并不为过。
有人认为说情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也有人认为说情虽然不对,但比起其他腐败现象是小巫见大巫;还有人批评起说情风来义愤填膺,但轮到自己头上,则是照说不误。人是要讲感情的,但这种“感情”绝不能臵于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之上,更不能以牺牲法律为代价。可以说,正是说情风助长了腐败,腐败现象的蔓延又引起了执法环境、执法条件的恶化。
那么,身为基层民警,面对日益盛行的“说情风”,又该如何应对呢?笔者认为可试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治标之法:
一是“缓兵”法。在处理“热点”问题上应冷静对待,三思而后行,切莫操之过急。接到说情电话或找上门的说情者,不要当即表态,而应先告知对方“对具体情况还不太清楚,待了解情况后再答复”。切忌在情况不明的时候急于表态拍板。当然也不要轻易棒喝,猛泼冷水,因为这时他们在思想上没有充分的准备,有可能产生误会。因此,对说情者做解释工作或拒绝办理宜缓不宜急,把事情搁臵一下,既给说情者以反思的机会,也给自己留下回旋的余地。
二是“衰兵”法。说情者交办或提出不符合原则的要求,很少是存心故意出难题的,多数是因为不太了解政策规定、法律法规或具体情况。在一些朋友亲属的眼里,交通警察都有不小的权利,认为其提出的要求,只要民警肯帮忙就能办成。所以,当他们提出不合理要求时,要多向他们做解释工作,解释法律规定,解释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和职权,特别要多解释自己的难处,敢于说出“我不行”、“实在无能为力”等话。不要害怕领导说自己“办事能力不强”,怕朋友说自己“不够交情”,怕亲戚说自己“不近人情”,不能为顾及面子“咬着牙,含着泪,死要面子活受罪”,硬着头皮去办违反法规原则的事。
三是“迂回”法。很多说情者都有一定来头,而且他们说的都是自己的事、子女的事、亲朋好友的事,要是直接拒绝,顶住不办,肯定会闹矛盾、伤和气。而且,仅靠一个人的力量来说服和规劝,常常效果不佳或力不从心。在这种情况下,可视情况让要好的朋友、老熟人或同行向说情者及要求照顾的本人做解释工作,也可以让上级领导来规劝说情者。当然,依靠上级劝阻的时候,要注意方式方法,在自己能说服处理的情况下,一般不采用此法。
四是“内墙”法。说情风有时无孔不入,会刮到一些基层民警的“后院”和“内室”。有不少民警的家属常常被说情者请出来帮腔说话,使说情风由“前门”刮到“后院”,由“屋外”刮到“枕边”,使本来就难办的事情复杂化。因此,抵制和处理说情风,不仅要求民警自身要谨慎从事,还要及早提醒和说服家属头脑清醒,不要接受别人的好处和特殊照顾,使家庭成员在抵制说情风方面成为基层交警的坚强后盾和牢固的“挡风墙”,而不要随意为别人“开后门”,为亲人“帮倒忙”。
二、治本之策:
一是提高认识。说情盛行的一个心理动因是:说情是人之常情。有的领导干部甚至把替人说情看做是人情味的体现,否则就是官架子,不近人情,还怕得罪请说情的人,怕失去群众基础。因此,领导干部首先要充分认识说情风的实质和危害,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不求情,不说情,不送情,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要严格区别关心群众和替人说情的界限。
二是警务公开。说情风畅通无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对警务制度不明不白,带有浓厚的长官意志和个人色彩。俗话说黑暗滋生腐败,要让广大交通参与者了解我们的工作,就要推行警务公开,阳光作业,这是瓦解“说情风”的有利武器。让“说情风”不能动摇动法律,在警务公开中,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人情”、“熟人”等关系是没有意义的,从而让“说情者”主动做到“三缄其口”。
三是严格监督。说情风大行其道,也与监督机制不健全有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涉及说情的人和事不抓不管,姑息迁就,甚至大开绿灯。要想遏制说情风并最终根治,必须完善监督机制。纪检机关要立下惩处说情问题的章法,谁说情造成不良后果就立案查处谁。新闻媒体要对说情问题予以曝光。交警部门对基层民警的执法活动和日常行为也要进行有效的监督,将廉政建设防线由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之外延伸,对执勤执法行为实行动态管理和跟踪监督,同时将民警家庭构筑为廉政建设的第二道防线,通过走访民警家庭,召开基层民警家属代表座谈会 等形式,及时地通报工作和队伍建设情况,鼓励民警家属当好“廉内助”,不给说情风的干扰留下可乘之隙。
四是健全法制。要堵住说情的嘴,让说情者有所畏惧,以便排除干扰,净化执法环境,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应当加大对说情者的惩戒力度,提高说情者的“疏通”成本。就现行刑法而言,对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以妨碍公务罪追究之。对因徇私情,颠倒黑白,枉法裁决构成犯罪的,追究执法者的刑事责任。而对于广泛存在的利用权力、亲情、友情等各种社会关系,使得执法者偏袒一方,做出有利于一方当事人的裁决的干扰执法公正的行为,刑法却未有追究法律责任的规定。虽然这些偏袒一方的裁决,未必构成现行刑法上的颠倒黑白、徇私枉法,但却损害了法律的公正性,败坏了社会风气。因此,可考虑增设妨害司法公正罪,使说情者在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的同时,因直接侵犯了相关人合法、正当的权益,同时也侵犯了全体公民所享有的社会主义法律公正适用的权利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保证执法人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念,摒弃部门、行业、团体利益、个人感情因素和外界干扰,正确地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切实保证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迫切需要。从世界范围来看,也有先例可循。不少国家为维护司法公正,都设有妨害司法公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