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二、三级变化管理标准(推荐)_三级医院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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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沟公司通风二、三级变化管理标准
通风二级变化管理标准内容
1.主要通风机静压值波动超过正常值100mmH2O时; 2.矿井采区及以上通风系统发生较大变化; 3.采掘工作面瓦斯瓦斯浓度超过2%; 4.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出现较大变化; 5.工作面正常启封;
6.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夹钻、喷孔; 7.采区工作面钻孔未按照设计施工。通风三级变化管理标准内容
1.六项管控工程现场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 3.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出现上升趋势; 4.局部通风机或风筒故障; 5.采掘工作面配风量不足; 6.出现局部瓦斯积聚及循环风; 7.有计划或无计划停风;
一、通风二级变化管理标准内容
(一)主要通风机静压值波动超过正常值100mmH2O时;
1、主要通风机静压值波动超过正常值100mmH2O时,必须汇报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通知机电副总、总工程师,由机电副总安排专人检查主要通风机负压水柱计、胶皮管、皮托管等相关设备是否损坏,由总工程师安排通风部监测机房检查负压传感器是否波动,如有波动必须安排专人下井检查通风系统。
2、机电部门排除设备故障后,由通风部长指派技术员、测风员及时巡查主要通风机负担区域内所有采掘工作面和总回风巷道通风系统及风量变化情况,如发现异常及时汇报通风部长,立即制定专项措施进行处理,确保井下通风系统稳定。2.通风设施损坏造成通风系统发生的变化;
(二)矿井采区及以上通风系统发生较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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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出现较大变化;
1、调改通风系统管控规定
掘进开口、采煤工作面贯通前调改风,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并组织研究制定方案措施,总工程师审批,通风部分管领导作为调改风现场负责人。掘进开口通知单及调改风措施,由通风队长、通风部分管领导签字,局部通风机运转一天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口。采煤工作面风量调改达到计划风量并稳定一天后方可试生产。
2、调改通风系统实行分级管理
调整采掘工作面及硐室风量必须经通风部分管领导批准。
3、改变通风系统
(1)改变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时,必须制定调改通风系统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井下调改风前,必须提前八小时将措施送达相关单位。
(2)以下情况,由本矿提出调改风技术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a、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
b、矿井投运主要通风机、停运主要通风机 c、矿井主要通风机改造,负担区域发生改变时
4、调改风管理规定
(1)每次调改风都必须按职责权限明确现场负责人,必须有测风员在现场,严禁无测风员在现场进行调改风。
(2)每次动用通风设施时,必须经通风部分管领导同意。(3)进行采区以上风量调节后,及时汇报集团公司通风处。(4)主要通风机启运、停运或重大调改风应对调改风进行总结,报集团公司通风处备案。
(三)采掘工作面瓦斯瓦斯浓度超过2%;
1、通风部监测机房根据瓦斯监测系统适时监测全公司瓦斯数据,当有瓦斯超限地点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及通风机房,由矿调度室通知总工程师,联系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停产撤人。
2、瓦斯浓度达到2%时,首先根据数据分析排除是否属传感器故
—2— 障,如查明属于传感器故障联系通风队监测组进行传感器故障处理,排除传感器故障的由通风部分管领导、生产队组负责人现场分析瓦斯超限原因,查明瓦斯来源后制定专项排瓦斯措施,及时处理瓦斯超限,并关注措施落实情况。
3、当班瓦检工发现瓦斯浓度达到2%超限地点时,应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室及矿调度室,由矿调度室通知总工程师、机电副总。机电副总安排人员切断瓦斯超限地点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当班瓦检工按规定将瓦斯超限地点的所有人员全部撤至进风新鲜风流处,同时由通风部分管领导、队组领导下井现场分析瓦斯超限原因,查明瓦斯来源后制定专项排瓦斯措施,及时处理瓦斯超限。
(五)工作面正常启封;
1、工作面正常启封排放瓦斯管控规定
高瓦斯矿井永久封闭巷道启封排瓦斯工作,总工程师带领相关部门跟工程,矿长参加会议研究方案措施,并报集团公司审批。上报方案时要附集团公司对该巷道的封闭批复;排瓦斯时总工程师为现场排瓦斯负责人。
2、现场排放瓦斯规定
(1)任何局部排除瓦斯都应坚持低浓度排放原则,采用智能瓦斯引排装置或“三通”控制风量,使排出的风流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严禁一风吹,瓦斯流经区域内必须停电撤人。
(2)本班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min时,由瓦斯检查工进行排放;停风时间在30min至8h以内或虽未超过30mn,但巷道口栅栏处瓦斯浓度超过2%时,由瓦斯检查工电话汇报通风机房,由通风部分管领导提出口头排放瓦斯措施,指定人员进行排放。
(3)停风时间超过8h,排放瓦斯由通风部长提出口头措施,指定当班跟班队干进行排放。
(4)排除停工密闭区的瓦斯时(不包括联通己采区的)由通风部提出书面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部分管领导现场指挥进行排放。属于以下情况的,必须申请矿山救护队进行排放。
—3— A、排放密闭的已采区和情况不明巷道的瓦斯由矿制定专项措施,上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备案)后,由总工程师现场指挥,救护队负责排放。
B、密闭已采区内瓦斯超过3.0%(或封闭已久,瓦斯情况不清的)需由外向里按风筒排放,或原先留设风筒,排放中风筒从中间断开的。
C、利用全风压排放瓦斯,在回风侧拆墙、解挡牌。D、矿井反风演戏结束后排瓦斯。
5、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一个采区内严禁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排放。排除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风机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风机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且串联风流瓦斯降到0.5%以下时下一台风机方可送电,排出瓦斯流经的区域内必须停电撤人,设置警成或棚栏,揭示警标,停止其他工作。瓦斯进入采区回风或总回风混合均匀后,瓦斯浓度分别不得超过1%和0.75%。排放独头巷道瓦斯时,风筒口往外巷道风流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
6、所有巷道排放瓦斯的区域内,施工当班不得安排与该项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待该项工作完成后,通风部观测检查一个小班无通风隐患,并经通风部同意后,方可恢复工作。
7、井下任何排放瓦斯,都必须执行下列排放瓦斯“三联锁”制度:停送电负责人、撤人设警戒和排放瓦斯负责人之间排放瓦斯时的责任联锁制度。排放瓦斯时,由排放瓦斯负责人将“三联锁”通知单交给撤人设警成负责人,撤人设警戒负责人按规定对瓦斯流经区域实施撤人、安排警戒,确认无问题并签字后,将“三联锁”通知单交给停送电负责人,停送电负责人对瓦斯流经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路设备实施停电并在各停电点设专人看守,确无问题签字后,将“三联锁”通知单交给排放瓦斯负责人:排放瓦斯负责人审查“三联锁”通知单并确认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准按规定排放瓦斯,瓦斯排放完毕并经检查无问题后,在“三联锁”通知单上签字,通知有关人员排放瓦斯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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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任何排放瓦斯,其回风流流经的路线,都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设置栅栏或警戒,停止其它工作。
9、永久封闭前全长预留有抽放管路和风筒的,启封独头巷道排瓦斯采用“先抽后排”,具体操作是:打开进风管,先利用地面抽放系统或井下移动抽放系统抽排独头巷道内的高浓度瓦斯,管内瓦斯降至1%以下后,方可启封闭墙,再利用局部通风机连接风筒,控制浓度排放剩余瓦斯。
10、排瓦斯前,严格执行“三联单”会签制度,按分级责任制规定由责任人召开专题排瓦斯安排会,贯彻落实排瓦斯措施。排瓦斯后要有排瓦斯工作总结和记录,必须写明以下内容:巷道整体情况、有无抽放管路、风筒情况、巷道瓦斯量、配备风量、责任人、排放过程瓦斯浓度、混合传感器实时数据等内容,以备相关部门监督审查。
(六)钻孔施工过程中出现夹钻、喷孔;
1、科学预测变化
(1)根据井下钻孔具体施工位置,对照煤矿瓦斯地质图,查看钻孔是否在瓦斯复杂区域,若在复杂区域内施工,需联系通风技术组测量钻屑煤层瓦斯含量及K1值,并留有记录。
(2)发生油压升高、给进困难、转速降低现象时,观察变化程度,并留有记录。
(3)在现场发现情况变化严重时,应有通风分管部长带队,携带专用检测仪器到现场进行进一步的现场判断,并留下处理结果。
2、及时汇报变化
以上情况发生,现场施工人员要及时汇报矿调度请示通风部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
3、有效控制变化
(1)钻机在运行中,一旦发生夹钻、孔内有气体喷出情况时,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及时汇报矿调度。
(2)情况较复杂时,请示通风部长及总工程师解决。
(七)采区工作面钻孔未按照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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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化预测
钻机队技术员要及时了解打钻巷道的地质构造情况,预 测打钻可能遇岩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2、变化汇报
现场打钻时遇到断层或陷落柱(遇岩)影响,不能按照设计施工或打钻出现异常情况与设计不符的,应停止打钻,及时汇报通风部分管领导。
2、变化控制
施工钻孔过程中如发生遇岩等情况,导致钻孔深度无法达到设计要求时,必须磨岩至设计深度的70%以上,遇到其他异常情况,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制定措施,审批后执行。
二、通风三级变化管理标准内容
(一)六项管控工程现场实施条件发生较大变化;
1、变化预测
对六项管控工程现场实施条件变化进行预测,比如长期封闭巷道准备排瓦斯,要预测封闭巷道里面可能出现冒顶、底鼓严重等情况。
2、变化汇报
现场施工和现场管控时,现场实施条件与措施不符时,应该及时汇报公司调度。
3、变化处理
根据管控工程现场实施条件变化情况,现场总工程师制定针对性措施组织工程施工;现场实施条件不允许的,组织人员上井后制定补充措施后,再组织实施工程。
(二)通风设施损坏造成通风系统发生的变化;
1、科学预测变化(1)超前预测
每班瓦检工要对本地区通风设施及通风系统进行走动式巡查,发现问题在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后记录并汇报,由通风机房及时向通风队反应问题,并及时处理。
—6—(2)现场预测
每三天由测风员对矿井通风设施及通风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要采取措施,并及时汇报。
(3)专项预测
在现场发现情况变化严重时,要有分管部长带队,由通风、生产、安监共同检查,并处理确保通风设施可靠。
2、及时汇报变化
以上情况发生,现场人员要及时汇报区、队有关领导,要把现场变化情况及时详细的汇报矿调度,矿调度根据情况的严重性进行逐级汇报。
3、有效控制变化
通风设施损坏影响通风系统时要立即停止生产,直至通风设施及通风系统正常后方可组织生产。
4、管理要求
通风设施损坏及通风系统紊乱时,井下汇报通风机房,要汇报清楚通风设施类型、地点、通风系统情况,由通风机房通知通风部分管领导,制定措施进行整改。
(三)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出现上升趋势;
1、变化汇报
采掘工作面煤头或盲回瓦斯涌出量出现上升趋势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通风机房。
2、变化处理
采掘工作面瓦斯变化比平时上涨0.2%时,通风部着重对该工作面加强观察,是否有突出隐患,制定针对性的措施直至瓦斯涌出量正常。
(四)局部通风机或风筒故障;
1、科学预测变化(1)超前预测
每天8点班由瓦检工及生产队组电工共同试验局部通风机切换,—7— 每班由瓦检工检查风筒情况,并将检查局部通风机及风筒情况详细记录在瓦斯循环检查图表上,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专项预测
由机运部机电管理组定期对井下局部通风机进行检查,并检账管理,及时发现局部通风机存在问题,督促生产队组进行整改。
2、有效控制变化
发生局部通风机及风筒故障造成掘进工作面停风或者无风时,由瓦检工立即撤出掘进工作面所有人员并切断盲巷内的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处理局部通风机故障及风筒故障,排放完毕瓦斯后方可恢复生产。
(五)采掘工作面配风量不足;
1、科学预测变化(1)超前预测
每个采掘工作面在施工前,由通风部技术组对采掘工作面进行风量核定,在风量核定中对采掘工作面的风量根据主要通风机风量进行预测,风量核定不达标准,禁止进行采掘作业。
(2)现场预测
每三天由测风员对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进行测风,并建立测风台账,报通风部分管领导及总工程师审批。
(3)专项预测
在现场发现情况变化严重时,要有分管部长带队,对井下采掘工作面配风量不足造成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及时处理。
2、及时汇报变化
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时,现场人员要及时汇报区、队有关领导,以便采取措施。
3、有效控制变化
采掘工作面配风量不足时,要立即停止生产,并撤出全部人员,查明原因,并进行通风系统调整,确保采掘工作面风量达到核定配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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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出现局部瓦斯积聚及循环风;
1、科学预测变化(1)超前预测
生产队组在施工巷道时,要按照设计施工,防止由于施工原因造成高冒区。在每次通风系统调整时,提前预想影响区域掘进工作面风量,防止造成循环风。
(2)现场预测
每班由瓦检工按照计划图表对井下所有地点进行瓦斯检查,对体积在0.5立方米瓦斯浓度达到2%的地点及时汇报通风调度,每天8点班,由瓦检工查看局部通风机是否循环并及时汇报调度室,每十天由测风员对井下所有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量、风筒出口风量及局部通风机是否循环进行测风,并填写测风报表,报通风部分管领导审批。
(3)专项预测
在现场发现情况变化严重时,要有分管部长带队,查明发生瓦斯积聚及循环风的原因,并及时处理。
2、及时汇报变化
发生瓦斯积聚及循环风时,现场人员要及时汇报区、队有关领导,以便启采取措施。
3、有效控制变化
发生瓦斯积聚时,要采用引风帐及风筒导风等方式,确保瓦斯积聚地点瓦斯降低至标准,发生循环风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确保局部通风机吸风量,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七)有计划或无计划停风;
1、科学预测变化(1)超前预测
当有局部通风机送风的地区需要停风时,施工队组必须提前至少一个班进行联系,工作协调,制定相关方案,办理停风票,做好各项安全预想、预控,依据相关措施进行停风。
—9—(2)现场预测
有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由瓦检工及生产队组每天检查局部通风机的三专两闭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调度及生产指挥中心调度。
(3)专项预测
在现场发现情况变化严重时,要有跟班队干查明发生无计划停风原因,并及时处理。
2、及时汇报变化
发生无计划停风时,现场人员要及时汇报区、队有关领导,按照分级管控对井下停风地点进行恢复送风并排放瓦斯。
3、有效控制变化
在发生有计划及无计划停风时,按照停风时间,根据煤矿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进行排放瓦斯、恢复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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