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形势下内管工作如何以合同为主线严控烟叶生产规模_新形势烟草工作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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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新形势下内管工作如何以合同为主线

严控烟叶生产规模

摘 要:烟叶产业的发展,关键在保持稳定、健康、可持续。严格控制烟叶生产规模,是稳定烟草行业发展的根本要求。在优化烟叶结构的新形势下,严格控制烟叶生产规模显得更加重要。本文通过对当前烟叶种植收购合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并结合烟叶生产内部监管工作实际,就如何以合同为主线开展内部监管工作,严控烟叶生产规模提出了自己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新形势 内部监管 控制 烟叶 生产规模

2009年国家局提出了“严格控制,适度从紧”烟叶工作方针,它是指导全国烟叶生产的基础,是稳定烟草行业发展的指针。今年,按照国家局优化烟叶结构的要求,烟叶生产任务更加严峻,为了完成中上等烟收购任务,多种保收的现象更加严重,烟叶防过热的压力有增无减,内管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以合同为主线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控制烟叶生产规模就成了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一、充分认识严控烟叶生产规模的重要性

烟叶产业的发展,关键在保持稳定、健康、可持续。在烟叶产业发展过热的情况下,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抑制其过快增长,就会违背烟叶产业发展规律,导致烟叶库存积压,出现收购的烟叶卖不了、生产的烟叶无法收,公司出现亏损、烟农造成损失的灾难性后果,最终对烟叶生产长期稳定发展造成严重破坏。同时,由于烟叶特殊的商品属性,决定了其用途单一,销售渠道单一,直接受制于卷烟工业企业的生产需求。正是基于这些特点,国家对烟叶种植实行“计划种植,合同收购”政策和“控制总量,稍紧平衡”的方针,保证烟叶种植能够按照市场需求进行生产,避免出现大起大落。1997年,全国烟叶出现了严重超产超收,其结果不是效益提高,而是烟叶大量滞销积压,烟草企业为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烟农因此遭受损失,烟农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挫伤,导致烟叶生产多年持续下滑,教训十分惨痛,必须引以为戒。因此从长远讲,保证质量、严控规模是维护烟农利益,维持烟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坚持的方针。

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在管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在落实计划、指导生产、组织收购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烟叶生产的基础。合同制对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范烟叶生产经营、控制烟叶生产规模发挥重要作用。在近几年的推广应用中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特别是电子合同的推广运用,提高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可控性、准确性和信息化,有效提高了烟叶生产管理水平。但是在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管理执行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一)烟农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对烟叶种植收购合同重视程度不够。由于烟农普遍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对烤烟种植收购合同重视不够,签合同时随意性很大,认为合同签了以后改来改去也无所谓,多签少种、少签多种无所谓,反正只要种了烟草公司都要收,种多种少无所谓。甚至在烟叶收购时,出现不按合同约定交售烟叶或将烟叶卖给他人,造成部份烟农合同履约率低,甚至不履行合同的现象。

(二)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严肃性和执行力低下。由于农户合同法律意识淡薄,且受到多种保收思想的影响,签订合同时农户大多存在多种少报的现象,合同中约定的种植面积不够真实,造成签订合同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符(多种或少种),甚至出现空合同现象,从而给烟农代售烟叶和倒买倒卖等贩烟活动造成可乘之机。从往年的合同履行情况看,部分老百姓认为即使不履行合同对自己也没有什么影响,大不了收入少一点,多种了只要种出来烟草公司无论如何都得收购等思想比较严重,导致合同执行力低下。

(三)管理与执行难度较大。烟叶种植收购合同是一项特殊的订单农业合同,由于受自然灾害等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实际产量可控性不强,实际产量与合同产量有一定的差距是必然的,管理中做必要的变更调整也是客观必然的。但是由于烟农合同意识淡薄,很少有主动要求调整合同的情况,而且烟叶种植合同以户为单位合同数量多,管理难度较大,需要基层技术员及时指导农户进行相应调整。从我县2009年、2010年的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履行情况看,收购之前没有进行必要的变更调整,导致部份合同履约率低或出现未交售烟叶(即空合同)的现象。

正是以上原因,造成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严肃性不够,合同执行力低下,合同管理难度大,最终降低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在控制烟叶生产规模中的作用。

三、以合同为主线加强内部监管,严控烟叶生产规模

当前,各县级局已按《云南省烟草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流程规范》的要求实现了对同级商业企业烟叶生产经营业务的全程监管,但在实际的监督管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特别是今年国家局提出优化烟叶结构的要求,烟叶生产任务更加严峻,为了完成中上等烟收购任务,多种保收的现象更加严重,烟叶防过热的压力有增无减,内管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在新形势下,笔者认为以烟叶种植收购合同为主线、按照烟叶生产进度采取抽样检查、实地检查等方法加强内部监管工作,是控制烟叶生产规模的有效保障。下面结合烟叶生产环节及工作实际,就如何以合同为主线加强内部监管,严控烟叶生产规模进行阐述。

(一)计划分解及面积落实阶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规定,烟叶收购计划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部门根据国务院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下达,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变更。县级局在计划分解及面积落实阶段的内管工作重点是获取各乡镇种植计划文件,查看各种烟乡镇是否严格按照县政府下达的种植计划将计划分解到各个种烟村组,核实各个乡镇、村组面积落实情况,对比分析是否存在超计划落实种植计划的情况。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农户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即使签订了种植合同,到实际整地理墒准备移栽时部分农户会改变种植计划,甚至放弃种植,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为减小移栽时种植面积的变动量,面积落实阶段务必要求一线生产人员将合同草签工作做实,加强对农户合同法律意识宣传教育。不适宜种烟的地块不签合同,签订的种植面积一定要实,以免出现少报多种的情况。合同草签完毕后,专卖内管部门应向生产部门索取合同草签台帐,按乡镇抽起一定比例的烟农进行调查,核实烟农种植面积,对存在实际种植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不一致的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育苗、整地理墒及移栽阶段

控制育苗数量是控制烟叶种植规模的关键。合理的烟苗数量直接控制了烟叶种植规模。育苗准备阶段,县级专卖内管部门应向生产部门索取烟用籽种购进情况及籽种使用(分配)计划,了解育苗点数量及专业化育苗情况。查看籽种发放到各育苗点的台帐及各育苗点的育苗计划,育苗结束后清点各育苗点育苗数量,育苗数量应与按计划落实的种植面积所需烟苗数量相吻合。

整地理墒阶段重新核实种植面积,严格控制种植规模。由于在实际工作中,面积落实阶段仅与农户草签合同,到实际整地理墒准备移栽时部分农户会改变种植计划,甚至放弃种植,对整地理墒阶段改变种植计划的农户,专卖应进行实地核查,重新核实种植面积,并将种植面积控制在种植计划之内。在整地理墒过程中,专卖内管应进行一次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改变种植计划但又未向烟站及专卖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的情况。

移栽阶段也是控制烟叶种植规模的关键阶段之一。合同是育苗、供苗的依据,移栽阶段应定期对各育苗点的发苗记录进行检查,查看是否存在未按合同发放烟苗等情况,并对超合同发放烟苗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移栽结束后,生产部门务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清棵点塘,核实种植面积,并按实际清棵点塘数量签订正式种植收购合同,确保签订合同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相符,为提高合同执行力,控制烟叶生产规模打下基础。

(三)移栽结束至收购开始前

移栽结束后至收购开始前的专卖内管工作重点就是严把合同调整关。烟叶种植收购合同是一项特殊的订单农业合同,由于受自然灾害等不可预测的客观因素的影响,合同产量的可控性较弱,管理中做必要的变更调整是客观必然的。在实际工作中,农户的种植收购合同调整应严格按照烟农申请、烟站核实、县局专卖部门审批、公示的要求进行调整,调整后全县总量应控制在上级下达的计划之内。合同调整过程中,专卖内管部门应对合同调整进行抽查,对合同调整规范的现象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在烟叶收购开始前,将烟叶种植收购合同进行锁定并报州(市)局备案。

(四)收购过程的监管

烟叶收购过程是烟叶生产监管的重中之重,也是控制烟叶规模的重要环节之一。烟叶收购期间,一是应做到每日查看收购记录,对发现的异常要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切实保证烟叶收购合同的严肃性。二是密切关注收购进度,对超合同收购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切实保证烟叶收购合同的严肃性。三是深入收购烟叶站点检查,查看是否存在跨区域收购及内外勾结收购烟叶等违法行为。四是联合公安等执法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对异常流动的烟叶进行核实,为烟叶收购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建立以合同为主线严控烟叶生产规模的内管工作机制

(一)监管中必须把握好的几个重点环节。烟叶种植计划分解、种植面积落实、籽种使用及育苗、移栽、收购是烟叶生产的重要环节,也是内部监督管理应重点关注的环节。以上环节也是控制烟叶产量的关键环节,应以种植计划为基础进行籽种使用量、育苗量、移栽量、收购量之间的推算,对发现异常的环节进行重点检查。

(二)监管措施。主要可以采取信息系统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地检查主要是查看各类台帐建立情况。如籽种领用台帐、育苗台帐、烟苗发放台帐、剩余烟苗销毁台帐、草签合同台帐、合同调整台帐、锁定后的合同台帐以及收购过程中看是否存在合同变更。并注重对比以上台帐,查看籽种、烟苗、种植面积、收购量之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对发现的异常及时进行核查。收购期间要每日查看收购数据,对发现的异常及时进行核查。

(三)机制建立。建立以烟站站长为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真实、合理、完备、有效性负全责的合同管理机制,加强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管理。在合同签订、执行过程中要分阶段组织进行逐项检查,通过重点排查、随机抽查、合同与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烟站的合同管理与执行工作情况,对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不规范经营行为给予及时处理。对于多种少订、少订多种、虚假合同、超合同收购或套合同收购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烟草行业内部烟叶专卖管理监督暂行规定中规定的过错责任进行追究处理。通过建立严格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提高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的执行力,烟叶产量就能得到有效控制。

参考文献:

[1] 合同制:稳定烟叶生产的支点.中国烟草杂志,2006年,第5期 [2] 寻思烟叶合同规范管理之路.烟草在线,2011年6月13日

[3] 浅谈烟叶电子合同的作用与管理.中国烟草市场网,2011年6月13日 [4] 谈烟叶种植收购合同制的微观管理.烟草在线,2011年6月13日 [5] 严格合同管理,坚决落实烟叶生产方针.烟草在线,2011年6月13日

作者简介: 李兴红,男,1984年3月出生,2009年7月毕业于中央民族大学,所学专业为工商管理,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工作单位:沧源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联系地址:沧源县勐董镇广场路,邮编:677400,电话:7122211,电子邮箱:lxh167113@126.co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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