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_产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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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前言
为促进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生产规范、产品质量符合标准,更好地贯彻《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管理的评定依据。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盐工业协会归口并负责解释。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盐业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唯、赵建国、刘志达、赵玉科、王胜、李丽琴、黄炳海、张昆、闫广平。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管理、质量、技术规范和评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从事食盐生产的国家定点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5461 食用盐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GB/TI9001-2000.idtISO9001:2000)
3、术语和定义 3.1 食盐
直接食用和制作食品所用的盐。3.2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
经国家确认的生产食盐的企业。3.3 质量
一组固有特定性满足要求的程度。3.4 管理
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3.5 管理体系
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3.6 质量管理体系
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3.7 质量方针
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方向。3.8 质量目标
在质量方面所追求的目的。GB/T19828-2005 3.9 最高管理者 在最高层指挥和控制组织的一个人或一组人。4 企业基本条件
执行国家食盐计划
生产的产品质量达到GB5461国家或行业标准
生产能力要求
北方海盐地区企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万吨、井矿盐地区企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
湖盐地区企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吨,南方海盐地区企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万吨。5 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
文件要求
文件及管理
管理文件、技术文件满足生产要求。
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有文件编制、更改、审批、发放、回收规定,保证在使用处有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控制其分发。
记录要求
建立并保持所需的记录,应规定记录的标识、维护、保存期限和处置要求。
质量管理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组织制定质量方针,并有承诺文件。
有年度质量目标,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并可测量。
各级人员理解质量方针
组织机构
有最高管理者组织质量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质量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满足质量工作的需要。
分厂或车间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满足工作需要。
指责与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明确有关部门的质量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或委托一名管理者负责组织、协调各项质量活动。
企业质量管理机构职责:
A、提出企业质量管理工作计划。B、按工作计划收集、整理各类数据资料,并提出改进措施。C、组织协调各车间、科、室的质量管理活动。D、指导质量小组活动。
质量检验
检验机构及人员
有独立行驶职权的检验机构,职责权限明确,履行检验、判定、统计和报告职能。
检验人员数量和业务水平满足生产需要,检验人员需经培训取得上岗证,持证率大于或等于80%,生产线及出入厂检验设检验员。
检验机构有供操作的标准(产品标准、内控标准、包装物标准、原辅料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及规程。
检验手段及检验工作制度。
配备产品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数量满足要求,精度符合规定,属于计量仪器设备有周检计划和周检记录,有检定和校准标识。实际符合规定,供货单位具有相应资质和证明。
有样品管理、检验程序、化验室管理、仪器设备管理、环境、安全、卫生及资料管理制度。
有制度执行记录。
检验记录和档案
检验中所用标准溶液配制、标定记录符合规定。
各类生产物料及产品按规定检验,并有记录。
检验有原始记录,出具符合规定的检验报告,并按标准进行判定,作出结论。
有半年以上的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有一年以上主要生产物料的质量报表和统计资料。
质量记录、报表、台账的档案材料规范、整洁,便于存取。
检验环境条件
用于产品检验的化验室布局合理,具备用电、供水、通风、采光条件,墙、地面清洁卫生,不受周围环境影响。
废气、废水排放符合要求。
生产设备
制盐主要设备及其他与盐接触的设备采用耐腐蚀、防污染材质。
设备管理有相应机构,人员落实。
有设备管理、维修和保养制度,有设备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和专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落实到人,操作人员有相应培训证书。
主要生产设备有状况卡,记录清晰、完整。
设备完好率大于或等于95%。
停用设备合理存放,保养良好,并记录在册。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有生产过程的工艺纪律、检查规定,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
生产现场各工序人员按工艺规程操作控制,运行记录及时、正确、公整。
关键工序有质量保证措施。
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均为合格品。
采购及原、辅材料控制
主要采购物料列有明细表和采购计划,质量符合相应标准。
有合格供货单位质量保证能力的调查表及档案材料。
有采购物料的管理制度。
采购的不合格物料均有标识并隔离、处理。
原料盐基地
有共生产食用盐的原料盐基地,用铭牌标识或以文件规定。
原料盐有质量控制指标。
每批原料盐有检验报告,符合要求方可投产。
安全生产及环境
有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有安全生产职责。
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有执行记录。
生产现场有安全防护措施。
有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有执行记录。
厂区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整洁、卫生,无杂草杂物,有绿化,卫生间洁净。
生产现场无与生产无关的物品,无跑、冒、滴、漏现象,无粉尘、烟尘污染,生产区道路畅通,车辆出入方便。
产品包装现场墙面、地面清洁卫生,设有洗手、更衣设施,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所有器皿、护具卫生、洁净。
“三废”治理达标,又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放许可证。
产品包装、贮存和销售
产品包装及标识。
食盐包装结实、牢固,标识清楚,计量符合规定。
加碘食盐小包装符合GB7718规定,贴有食盐防伪标志。
有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大包装产品有合格证,有质量问题可追溯。
贮存和运输
食盐产品依据检验凭单验收入库,贮于干燥、通风处,上有盖,下垫隔板,单独贮存。
食盐、添加剂及辅料的贮存有出入库管理制度,保管人员职责明确。
食盐运输工具清洁卫生,确保运输中不受污染。
销售服务
食盐销售有专职机构,销售部门有销售服务职责、制度和销售计划。
销售部门建立用户档案,及时处理用户意见。
不合格品控制
不合格品有明显标志,隔离措施有效。
不合格品的返工、处理有制度、有程序、有记录。
对不合格品进行统计分析,有防止再发生的措施。
人员和培训
人员要求
从事影响食盐质量工作的人员应有相应的任职要求。
直接接触食盐生产的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人员培训
企业有中、近期质量教育、培训计划。
对从事质量工作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并有记录。
新(或转岗)工作人员岗前培训。
人员抽查考核。
管理人员了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技术人员熟悉职责分工范围内的业务,专业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5%以上。
质检、计量监督管理人员应: ——正确使用仪器。
——正确领会有关业务范围内标准、工艺要领。
技术工人应:
——正确使用工具、设备。——熟悉本岗位工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