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杭州市滨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问答(版)_最新杭州市区域与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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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滨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问答
1、滨江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如何报名入学?
答:公办小学招生遵循“属地管理”、“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采取“一站式”报名机制,报名时间为6月21日、22日两天。滨江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入学,年龄应满六周岁(2007.9.—2008.8.31),应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即所谓“一表”生);
(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即所谓“二表”生);
(3)学龄儿童有滨江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即所谓“三表”生);
(4)学龄儿童无滨江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即所谓“四表”生)。
常住户口新生报名时需携带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民办小学招生由适龄儿童家长自愿报名,各民办小学自主录取。报名和录取时间一般在4月下旬。
2、滨江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为什么不能跨区域选择公办小学报名入学?
答:依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下发的浙教监〔2011〕196号文件——《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择校乱收费的通知》, 以及《杭州市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工作方案》,自2012学年起,我区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都是按学区来招收学生, 全面取消择校生,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应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3、什么是“一站式”报名机制?
答:所谓“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是指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指滨江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或实际居住地(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经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该校受理登记;如该校接受有困难(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人数),由该校统一报滨江区教育局教育科统筹安排。
4、公办学校录取时,按什么标准给学生排序?
答:由各校和区教育局共同制定相应的细则和标准,当符合条件的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才需要排列先后顺序。
打个比方,我区某校今年招收90名新生,学区内的“一表”生(住、户一致)有100人,该校就有可能排列先后顺序,基本上会以落户的先后时间,按先落户优先的原则,统一调配。另一种情况,学校招收90名新生,学区内“一表”生有70人,还将有20个名额留给“二表”生(祖辈户口在学区内,孩子户口随老人),但是通过摸底“二表”生有30人,那么只能录取20人,这20个名额是按照什么方式挑选出来的,需要学校进行公示。
5、三代同堂的家庭,户主为祖辈,父母名下无房,能优先录取吗?
答:三代同堂的家庭,经核实,孩子父母的确没有住房的(提供无房证明),可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视为“一表”生进行录取。
6、孩子的户口挂在某学区的其他亲戚或朋友家,能上该学区的公办小学吗?
答:孩子的户口挂在某学区的其他亲戚或朋友家,属于“三表”生。报名后是否能进入该小学得按照“一表”、“二表”、“三表”生排序录取。
7、现在买下某学区的房子落户,是否来得及上该学区公办小学?
答:某学区内有户口和房子,即具有报名资格,能否录取,还得看学校的招生规模和该学区内当年同种类型的生源有多少,如果生源较多,即使落户了也要看落户的年限。因此,买房落户不一定能保证上该学区的公办小学。
8、已在某小学学区内与房产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但房产证和户口都还未办理,能否到该小学报名?
答:在杭州市区统一公布的公办小学报名之日,能提供房产证和户口本原始资料的,视为“一表”生,可向该小学报名;未能提供房产证和户口本原始资料的,按实际户籍和工作居住情况处理,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仍可到该小学报名。
9、前几年买的学区房,今年会不会不属于该学区?
答:每年由区教育局合理划分学区、制定招生计划,确保学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尽可能就近入学,各学区划定,每年会作微调,但一般不会大幅度调整。有关招生通告将于5月下旬6月初公布在滨江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
10、滨江区拆迁过渡家庭适龄儿童向哪里报名?
答:滨江区拆迁过渡家庭儿童报名,以相对就近、方便就读为原则,过渡地为户籍地学校服务区内的,可凭户口本向户籍地学校报名;过渡地为非户籍地的,可凭滨江区级政府部门提供的拆迁过渡协议、户口簿、临时过渡地社区、街道证明等,到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如过渡所在地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拆迁过渡期满后一定时间内,应回住房分配地就读。
11、杭州市区集体户口家庭适龄儿童向哪里报名?
答:杭州市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杭州市区有房产的,到房产所在地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杭州市区无房产、集体户口在滨江区的,凭户口本、无房证明等到户口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杭州市区无房产、集体户口在外区、实际居住地在滨江区的,凭户口本、无房证明、劳动合同等到儿童随户方(父或母)在本区务工单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12、滨江区户籍适龄特殊儿童如何报名入学?
答:特殊儿童是指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的特殊学龄儿童少年。
盲童向残联报名就读浙江省盲人学校,校址:富阳市高尔夫路585号,联系电话:0571-63461694、63461643;
聋人儿童报名就读向杭州聋人学校,校址:杭州市下沙街道东方街150号,联系电话:0571-86621109;
弱智儿童凭本区户口簿、残疾证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智商鉴定及生活适应能力测试证明向滨江区教育局教育科预报名,由教育科委托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条件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在萧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校址:萧山区蜀山街道蜀山路2288号。
1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滨江区申请入小学一年级有哪些条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杭州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以及《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学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163号)的有关规定,要求在滨江区入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应符合如下条件:
①2014年入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是指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②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③父母双方于前一年8月31日前在滨江区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前一年8月31日前已在滨江区交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⑤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前一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滨江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滨江区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学校视当年学额情况确定能否录取,未能录取的,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由教育局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1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滨江区学校报名入学小学一年级时,须准备哪些材料? 答:①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②父母双方在滨江区的(临时)居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滨江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滨江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滨江区营业执照;
⑤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上述②③④中的在滨江区(临时)居住证、交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要求为入学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15、符合在滨江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何办理小学一年级的报名手续? 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先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每年的4月中旬到5月中旬),登陆“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在杭州教育官方网站设立专栏)进行预登记,将入学条件相关的信息输入系统,由杭州市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进行统一核查。
核查通过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一般为每年的6月下旬)携带相关材料,凭预登记码到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学校接受报名。
16、父母双方的(临时)居住证都已满一年,但变更过居住地,网上预登记填写哪本证的信息,符合条件的应去哪个小学报名?
答:以孩子入学当年1月1日时的(临时)居住证地址为准,登记有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到
该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报名。
17、进城务工人员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其子女入学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符合在杭州市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家长可向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区教育局统筹协调。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学校和区教育局在统筹安排工作中将首先满足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都在本区域的人员。在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区域,公办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下,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统筹安排中,将会处于不利的地位,给孩子入学带来困难。故建议进城务工人员选择在工作服务的区域内租赁住所。
18、为什么我的孩子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条件,而不能在居住地小学就读? 答: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经网上预登记核查通过,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向居住地小学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结束后,由学校按规定的顺序录取。由于各小学受教学资源和招生规模的限制,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未能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录取学生由学校上报区教育局进行统一调配,安排相对就近且学额未满的小学入学。
19、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在滨江区入学,怎么办?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20、工作居住在滨江区的留学回国人员、华侨归侨、外籍华人、港、澳、台籍人员及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等人员子女如何在本区入(转)小学、初中学校?
答:根据杭教高中〔2012〕8号《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滨江区工作居住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三个月以上,下同)、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要求在滨江区入(转)小学、初中,享受与本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校直接办理入(转)学手续,也可到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入(转)学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协调,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办理入(转)学手续时所需证明材料:①学生的父或母亲具有以下一种证明材料:浙江省或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外国专家证》、《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华侨归侨、外籍华人身份证明或港、澳、台籍身份证明及在杭居住证明;②学生身份(户籍)证明或暂住证;③在杭居住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④转学证书和学历证明。
21、军人子女就读小学和初中有哪些优待?
答:根据省市教育、民政部门和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浙政联(2013)2号和杭政联(2014)2号文件,军人子女,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部队驻地县(市、区)范围内就近安排相应小学、初中就读。
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
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选择在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小学、初中就读。
22、居住在滨江区的外籍人员子女如何在滨江区就读小学和初中?
答:根据杭教高中【2004】43号《关于接收在杭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居住在滨江区的外籍人员子女欲接受中国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育的,可到滨江区教育局教育科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文件要求的资料,由教育科按照学生家长要求和学生实际,安排我区具有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中小学就读。
23、小学毕业如何直升公办初中?
答:公办初中分配原则上以一所初中为单位,以各小学的毕业生为分配对象,以户籍为依据,将小学毕业生合理分配至各初中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以接收本校直升生为主。各公办初中招生范围由滨江区教育局确定。
当某中学招生范围内小学的毕业生总数未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应全部接纳;若还未招满,区教育局可根据周边初中分配情况,统筹调剂其他初中学校对应小学毕业生到该校入学。
当某中学招生范围内小学的毕业生总数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数时,则分别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与小学相同)录取。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学籍情况以毕业小学学籍管理档案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未能分配进该中学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中学就读。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分配。凡在我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均可升入相应的初中。
24、小学和初中学校能否在本区范围内招收特长生?
答:小学原则上不招收各类特长生,公办初中经省教育厅批准可招收少量特长生。
经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体育、艺术、科技类特色学校,经批准可以在本区范围内招收少量体育、艺术、科技类特长生,招收特长生的公办初中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区公办初中数量的30%,公办初中招收特长生数量原则上为本校招生总数的3—5%。
特长生招收方案由学校制定,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应包括招收特长生的类别、人数、报名条件和录取方法。学校按照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特长生招生办法进行招生,可根据特长生招生类别组织相应的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的素质测试,严禁进行文化课考试。
25、小学和初中学生申请转入我区就读如何办理?
答:因家庭居住地和其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变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须转学的学生,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双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形成一式4份的纸质《转学联系单》,并向上述部门各提交1份,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入我区各年级就读,还需符合一年级新生入学相同的条件,并向学校提供相关的材料。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一周内办理。纸质《转学联系单》提交后,家长仍须关注网上电子学籍档案转移情况,敦促双方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尽快完成网上审批手续。
26、小学和初中学生因病如何办理休学和复学手续?
答:凡身体疾病等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休学的学生,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市级以上医疗单位医疗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卡其他有效证明,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并发给休学证书。学校须将学生休学情况报区教育局备案。
学生休学期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后,休学生须持休学证书和市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提出复学要求,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复学。休学生复学后,由学校编入适当班级就学。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的,须办理续休手续。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如遇特殊情况确有正当理由而须休学者,需经区和市教育局批准。
27、哪些学生能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
答:按2014年最新的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可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1.杭州市区户籍应往届初中毕业生;2.浙江省内非杭州市区户籍、港澳台籍、外国籍的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3.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并符合报考基本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市区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各类高中学校在册学生不得报考。
28、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需要符合哪些基本条件?
答:2014学年起,符合市区小学升初中条件,进入本市初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具有杭州市区初中阶段连续3年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在近3年内至少参加1年社会保险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
在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并毕业,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市区属地公安机关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之一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杭州市区各类高中。
29、哪些途径可联系或咨询滨江区入学招生相关事宜?
答:(1)服务区学校主管学籍管理的部门:如各校教务处或招生办等;
(2)查询网站:如服务区学校网站、滨江教育网站()、杭州市教育网();
(3)滨江区人民政府办事大厅教育局窗口;联系电话:87703245。
(4)滨江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电话:0571-87702150,0571-8770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