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滨海新区金融服务配套措施的研究_滨海新区服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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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海新区金融服务配套措施的研究
摘要: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滨海新区面临着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机遇。本报告在全面分析滨海新区金融业发展优势的基础上,把握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探讨区域经济金融协调可持续发展条件和滨海新区金融业发展的战略定位,提出了金融配套政策建议。
关键词:滨海新区;金融业;发展战略
中图分类号:F832.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4392(2006)04-00-0
4一、滨海新区金融业发展的优势分析
(一)经济总量和结构具有一定的优势
滨海新区位于天津东部临海地区,面积2270平方公里,拥有海岸线153公里。包括天津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三个功能区和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三个行政区,以及海河下游工业区。常住人口135万,建成区面积183平方公里。自1994-2005年十一年间,新区国民生产总值由112.36亿元增加到1500亿元,增长12.3倍,高于全市7.7个百分点。财政收入由23.6亿元增加到200亿元,增长7.5倍,年均增长19.5%。“十五”期间新区工业年平均增长30%以上,对天津市工业的贡献率超过了七成,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超过了55%,在环渤海地区乃至全国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新区工业总产值的一半以上。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汽车装备、优质钢材、生物技术和现代医药、新型能源和新型材料等六大支柱产业占新区工业产值的比重达88%。开发区电子工业基地、大港石油化工基地和海河下游优质钢材深加工基地初步形成,创建了天大科技园、泰达生命技术、强芯半导体芯片等一批研发中心;吸纳各类科研机构42家,企业研发中心49家,成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产业基地。
(二)自然区位优势明显,功能优势不断提升,辐射力逐步增强
新区是京津冀经济区和环渤海城市群交汇点,依托天津,背靠“三北”,面向东北亚,大交通体系的建设和信息化的发展,使新区具有较强的对内吸引和对外输出的双重有利条件。同时,滨海新区具有集港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于一体的功能聚集优势。天津港与世界17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300多个港口有贸易往来,2005年全年货物吞吐量达2.4亿吨,天津港与北京建有跨海关直通协议,在石家庄、西安、兰州、成都设有货物运输服务中心,保税区的国际贸易、物流分拨、临港加工、商品展销四大功能和进口汽车占全国的一半以上,使新区直接带动全国的配套企业达1000多家。
(三)依托天津金融积淀深厚的历史
天津是近代中国北方经济金融中心。改革开放以来,天津市金融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各类金融机构比较齐全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以及“一行三局”为主体的金融调控监管和服务体系,金融资源较为集中。新区金融依托天津与北京的金融优势相衔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四)新区现有的金融基础设施优势
新区已形成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多元化金融体系,拥有银行、证券、保险、邮政储蓄、担保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各类各级金融机构。随着小额支付系统的上线成功,天津市率先成为中国现代化支付体系建设功能最全、水平最高的特大型城市,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的建成,将有利于改善滨海新区支付结算环境。
(五)滨海新区金融发展面临重大机遇
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纳入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新区将成为辐射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引擎,为新区争取一些特殊政策带来了机遇,区域开发战略的确定和新区的功能发挥,必将促进市场需求升级、促进经济实力的大幅提升,为金融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浦东新区金融业发展的经验及借鉴
(一)浦东新区金融业发展回顾
1990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以上海浦东的开发开放带动长三角地区经济发展,为此在浦东陆家嘴专门设立了金融贸易区。经过15年的发展,浦东新区金融业聚集效应逐步显现,浦东新区已经成为金融机构众多、金融市场基本齐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中心。从金融机构方面看,到2004年底,浦东新区已有311家中外资金融机构入驻,其中中资金融机构114家,外资金融机构197家,同时,还有20多家金融业务中心。金融机构的聚集带来金融业务的突飞猛进。到2004年末,中外资银行资产总额占上海市银行业资产总额的26.8%,中外资银行本外币存款余额占上海市中外资银行存贷款总额的1/5,2004年保险市场实现保费收入约占上海市的一半。从金融市场方面看。浦东新区形成了由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外汇市场、产权市场、保险市场等各类基本齐全的金融市场体系。上海证券交易所2004年底交易规模占全国市场份额的80%,已成为亚太地区第四大证券市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模超过全国期货市场份额的60%。上海产权交易所2004年交易规模达3612亿元。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其在经济中的贡献度明显增强。据统计,浦东新区金融业对经济的贡献度已达12.4%。
(二)浦东新区金融业发展的历史经验
1.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促进了浦东新区金融业的快速发展。浦东开发开放之初,就确定了“金融先行”的发展战略。此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金融业发展“先行先试”的政策。1990年,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上海浦东新区鼓励外商投资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工商统一税的规定》,规定在浦东新区开办的外资银行、外资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或由总行投入的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其营业所得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从开始盈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还规定,在浦东新区外国投资者的企业利润汇出,免征汇出额的所得税;在浦东居住的外籍人员携带的自用家用物品和交通工具,免征工商统一税。对金融机构的业务收入,规定从贷款业务收入按3%的税率征收工商统一税,从事其他金融业务的收入按5%征收工商统一税。之后,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服务促进金融机构来上海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规定由上海市财政局设立“上海金融发展基金”,专门用于支持新设金融机构的发展;新设金融机构可以自主确定工资水平办法;新设金融机构购置商品房减半缴纳交易手续费,一次性购买1000平米以上的,享受按契税应缴税额50%的地方性补贴费,并对新设金融机构注册、子女入学、升学,员工因公出入境等方面作了非常细致周到的安排。为进一步提升浦东新区的吸引力,经批准,允许浦东先行试点,同意进入浦东的外资银行优先经营人民币业务。在具备条件以后,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批,在陆家嘴注册的外资金融机构可以在浦西和外高桥保税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及在浦东新区再设立若干家外资和中外合资保险机构。
2.积极的制度创新支撑浦东新区金融业的跨越式发展。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由浦西迁至浦东,带动了众多金融机构入驻浦东新区,金融机构聚集效能初步展现。其后,1997年上海证券交易所迁入浦东,1999年上海期货交易所在浦东迁建,带动了资金向浦东聚集。1999年人民银行成立上海分行成立,管辖范围包括上海市与浙江省、福建省,进一步加强了浦东金融业在区域经济金融合作中的龙头地位。
2005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准上海浦东新区进行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要求浦东进一步加速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同时要发挥浦东
多功能组合优势,努力把金融贸易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园区、机场、港口的功能加以整合,从单项功能突破转向综合功能创新。
2005年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浦东新区成立。上海总部的成立,进一步提升浦东新区功能和地位,推进浦东新区金融中心的建设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
三、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金融配套政策及建议
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是:立足天津,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建成高水平的现代化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成为宜居的生态海滨城市。滨海新区金融业的功能定位要服务于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加快建立与推动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滨海新区建设提供优质服务,使滨海新区逐步发展成为环渤海区域现代金融服务中心。
(一)突出政府的主导地位,加强地方政府的金融服务功能
1.政府应加强对金融业尤其是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指导。设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金融工委、滨海新区管委会、发改委、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部门参加的滨海新区金融发展领导小组,构建一定规格的议事规则和机制。重点研究滨海新区金融发展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对滨海新区发展的政策支持,协调解决滨海新区金融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2.理顺滨海新区的行政体制关系。面对滨海新区目前存在的各行政区和功能区并存、互不隶属的体制性障碍,建议将滨海新区整合为一个相对独立、功能完备的行政区域,强化对滨海新区规划发展的组织领导与协调,确保国家的政策规划在整个新区范围内畅通执行。3.开拓宽松优惠的政策空间,改善投资环境,注重区域性金融生态建设。一是出台较为宽松的、具有鼓励性质的政策措施,吸引更多国内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入股金融企业,积极争取在滨海新区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权。二是加快投资体制改革和融资方式改变,建立相关的法规和制度改善投资软环境,重视金融主体建设、金融市场发育、金融意识培育、金融环境营造,构建地方性金融稳定和风险预警体系,同时重视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储备。
(二)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优化滨海新区金融生态环境
1.地方政府积极推动法律制度建设,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创建优良金融生态法制环境。参照经济特区和国家级经济特区已实施的优惠政策,结合天津滨海新区的区位优势特点,在国家宏观管理政策的框架之下,研究适应滨海新区金融生态的地方性优惠政策及法规;建立行政许可监管和问责制度,逐步使滨海新区的各项经济生活纳入法制轨道,同时加强事后监管; 积极争取在滨海新区进行金融制度,特别是金融会计制度、信息披露机制、交易与清算组织等方面进行改革试点,尽早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
2.加快征信体系建设步伐,创建金融生态良好的信用环境。做好滨海新区的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工作,加大对系统数据资源的深度开发与利用。充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防范金融机构信贷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做好重点行业、贷款大户、关联企业信贷情况的监测工作,主动开展风险提示;培育和规范资信评级和融资担保机构等中介机构的发展;加大征信与金融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
3.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完善金融稳定协调机制,消除金融风险隐患,做到监管与创新并行。在天津市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现有模式下,结合滨海新区特点,设立滨海新区金融稳定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依托于滨海新区管委会,独立处理新区金融稳定事务,进行相关政策试点;各监管部门间建立畅通的经济金融信息共享机制。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均建立风险监控体系和预警体系;适当扩大金融监管部门的管理权限,提高监管政策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创造一种可容纳创新的监管制度。
(三)加强现代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1.完善现代化支付清算体系。一是大力发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业务,普及银行卡受理领域,逐步建立环渤海区域票据交换大系统,不断延伸现代化支付结算体系的服务范围。二是开发现代化的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将现代化综合信息系统、账户管理系统和银行信贷征信系统进行连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三是构建支付清算体系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建立支付清算风险防范组织机构、支付清算制度评价和监督体系、风险管理文化、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风险预警机制、风险报告机制和快速处理机制、损失赔偿和分担机制,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2.推进金融信息化服务系统建设。为加快提高滨海新区金融信息化水平,应积极争取国内外金融机构到滨海新区建立跨地区的金融服务系统,如票据中心、资金清算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和灾难应急备份中心等。
3.推进滨海新区国库电子化建设,支持滨海新区财税制度改革。加快滨海新区的财税库行横向联网建设,依托天津市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和国库核算数据集中系统为技术支持,配合天津市政府及财政部门,积极推进滨海新区财税制度改革。
(四)不断完善滨海新区金融组织体系
1.充分利用金融机构吸引政策,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一是研究制定引进金融机构的优惠政策,充分借鉴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的经验,发挥财政在招商引资中的经济杠杆作用和扶持效应。在人员流动、户口、子女入学、出入境审批等方面,为金融机构提供方便。设立“天津(滨海)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该地区金融发展;二是争取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在市场准入、业务准入方面的政策支持。制定降低金融机构经营成本方面的政策。2.优化滨海新区金融组织体系结构。一是构建基于专业分工基础之上的现代银行组织体系。逐步建立起滨海新区政策性银行的融资服务体系。促进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滨海新区建立分支机构。向中央积极争取在新区创办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中小企业政策性银行。积极推进东北亚银行的筹建,争取总部设在滨海新区;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革步伐,积极支持优质高效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增设分支机构;;优化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结构,鼓励、允许社会资金、外资参股,同时,要积极“走出去”,到外地开设分支机构。二是适当增加保险主体,积极推进保险市场主体多元化。组建农业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探索投资回报保险等险种,提高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的素质。三是加强对现有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和分类,着力培育经营规范的大型证券公司,发展一批证券基金公司,提高其风险抵御能力和直接融资水平。
3.推动金融业综合经营模式在滨海新区试点,争取成立一家金融控股公司。积极促进现有金融机构业务的延伸,推动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信托等行业间深度合作与融合,在融资、结算、信用卡代理、保险代理等方面建立完善的合作体系,增强服务功能和发展后劲。4.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型机构发展。推动渤海产业基金的产业化进程,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设立投资基金;创新基金品种,大力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推动社保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和保险投资基金资产业务多元化;鼓励发展中外合作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大企业集团在滨海新区发起建立融资租赁公司,为滨海新区现代化的加工制造基地建设提供服务;发展“物流银行”,促进天津物流业的发展。
5.积极稳妥地引进外资金融机构。一是大力吸引一大批国际著名的跨国金融机构来滨海新区设立分支机构;二是鼓励金融机构与国内外金融机构多样化联合与合作;三是加快引进国内外著名的评估公司、信用担保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推动中介机构进驻滨海新区。
(五)大力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1.完善金融市场结构。一是大力发展以票据市场为主的货币市场,推进货币市场的自由化进程。建议在滨海新区建立票据贴现中心,建议批准区内的银行金融机构可以扩大利率
浮动范围,开发货币市场共同基金,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融和。二是积极推动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试点发行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债券。三是深入发展保险市场,建立保险基础投资渠道,开发个性化的保险新品种,探索建立区域性再保险市场。四是探索建立商品期货市场和金融期货交易所。重点发展以重要能源、原材料为交易品种的商品期货市场;争取设立专门的金融期货交易所。可以先从国债期货交易入手,逐步增加货币期货、汇率期货、股指期货,逐步发展配套的金融期货经纪公司、清算所,形成北方金融期货交易中心。五是联合环渤海地区周围省份做大做强天津产权市场,在滨海新区设立产权交易中心,以产权交易中心为依托,解决滨海新区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的退出问题。六是稳步发展衍生品市场,尝试建立现代金融租赁市场。
2.增加金融市场交易工具,创新扩大交易方式。一是发展多种交易工具。可以考虑在滨海新区内增加商业票据、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新型的交易品种,逐步推出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等新型的衍生产品,增加企业套期保值和金融机构管理金融风险的能力。二是发展场外交易方式、柜台交易。如将现有的产权、股权交易市场扩展为区域性市场,建立银行柜台交易市场,建立证券交易的自动报价系统等。
3.加速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一是从外汇市场引入外资经纪商逐步实现国际化,可以考虑在天津建立面向广大内陆腹地的区域外汇交易中心,对于加速金融市场国际化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对天津招商引资也会带来良好的推动作用。二是争取利用开发区、保税区和天津港的优势,积极探索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建立离岸金融中心。
(六)加大滨海新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
1.负债业务产品创新。积极开展债券工具创新,即通过发行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等债务工具扩大负债规模。如果条件允许,进行新的存款工具创新,如类似NOW(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等工具创新。
2.资产业务产品创新。积极发展和完善银团贷款的模式。创新个人消费信贷品种。建议批准或授权滨海新区商业银行分支机构进入银行间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国债、金融债、优良的企业债。争取率先试点基于住房抵押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的资产证券化。3.中间业务产品创新。发展国际贸易方面各种信用证、保函、国际保理、进出口信贷业务,国际投资方面的资金划拨、集中清算,外汇交易中的各种避险工具、外汇理财等业务。整合个人储蓄、结算、信贷、理财、信用卡等多种业务品种,推动个人金融产品一体化。
(七)整合外汇管理资源,加强和改善外汇管理服务,推动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拓展保税区功能,逐步向滨海新区扩散
1.优化外汇管理机构设置。目前,天津市外汇管理分局的内设机构主要是按业务性质设置,分局内部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和资本项目管理处等三个处都有行政许可事项,也有监管(检查)职责。这一监管方式,会出现监管真空或者重复管理的现象。因此建议改按业务性质为工作性质设置,设立外汇行政许可处、金融机构外汇检查处、非金融机构外汇检查处,保留外汇综合处和国际收支处不变。外汇行政许可处负责所有外汇行政许可事项,国际收支处负责各项外汇统计事项,检查处负责事后检查工作。还可以考虑,将塘沽中心支局并入分局,两个机构合一办公。
2.改进外汇管理与服务,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建议取消外汇管理局对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和关闭的核准管理以及外汇账户限额管理,实行意愿结汇制。简化境外投资审批手续;改进进出口核销模式,并研究建立资金流、物流等有关数据自动匹配监管体系,加快向取消核销迈进;建议取消资本金项下支付结汇制。允许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按跨国公司内部融资办法管理。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实行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网上年检。
3.整合并完善现有分散的外汇管理系统,建立功能强大的外汇收支监测平台。完善现有的国际收支申报统计监测系统,使之具备更为强大的分类查询功能;其次,开发现行国际收支数据库与滨海新区国际收支统计数据库的接口程序,形成滨海新区国际收支数据;整合现有的外汇账户系统、国际收支申报系统。将两个系统进行联接,使企业的全部外汇收支和变动情况完整地体现在外汇账户中。
4.服务保税区功能拓展和转型发展的中远期外汇政策设计。本文所指的中远期是指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口真正实现一体化运作,成功转型为自由贸易区,港口范围内已形成国际物流采购中心、国际航运中心、资金流动中心。由此,对自由贸易区的外汇政策有如下设想:一是在加强对自由贸易区国际收支申报管理的基础上,不实行外汇管制,外汇管理重心在对国际收支的统计和监测上。建议外汇管理部门应在未来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化国际收支申报制度,尤其要加强对自由贸易区外汇流、出入的统计和监测,并建立对资金流出、流入的预警机制。二是在自由贸易区内建立离岸金融中心,准许区内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开发符合区内企业经营的外汇金融衍生产品,以活跃区内的资本市场。
(八)大力培养和引进金融人才
一是建立滨海新区金融人才市场,推动区域人才交流与合作。二是要大力引进人才,更要留住人才。需要地方政府切实拿出优惠政策,形成国内外金融人才竞相来滨海新区并长期在滨海新区工作的局面。三是要大力培养开发人力资源。地方政府应加强银校合作,多途径加大对本地各类人才的培训。同时,面向国际培训金融人才,积极组织政界、金融界的有关人员出国培训,使其率先适应金融国际化的需要。
课题主持人:吴盼文
参加处室:货币信贷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国库处、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外汇综合处、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外汇检查处、票据清算中心,塘沽中心支行
课题执笔人:曹元芳 吴 超 秦亚丽
(责任编辑 黑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