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强化税务稽查选案质量_税务稽查选案

2020-02-28 其他范文 下载本文

浅谈强化税务稽查选案质量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税务稽查选案”。

浅谈强化税务稽查选案质量

在税务稽查工作中,选案是初始环节,是实施税务稽查的基础工作,对整个税务稽查案件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选案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稽查效能的高低,直接决定着税收成果的大小。

正因为选案是稽查工作的第一道程序,它属于稽查实施前的运筹过程,起着为后续工作提供方向和目标的作用,所以只有建立一套科学、严密、规范的稽查选案体系,才能使稽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才能有效地弥补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搞好选案工作,提高选案质量,无疑就抓住了整个稽查工作的中心链条,从而推动税务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依法治税的目的,体现税收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税务稽查选案工作开展得并不理想,存在诸多的问题,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稽查选案工作,提高稽查选案质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稽查选案工作的现状

税收稽查选案操作中的问题。一是在稽查工作中,有的稽查局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稽查业户数量偏大,搞广种薄收。二是当前我们选案中能参考的资料十分有限,尽管选案过程中想尽办法搜集资料,但是由于资料来源渠道、信息反馈有限,可信度不高,致使选案的准确度往往难以保证。三是税收信息采集网络不健全,渠道不畅通。无论是计算机选案还是人工选案,都是在多渠道税务信息网络和大容量经济信息来源的支撑下完成的。如果没有丰足而真实的信息资源,选案工作就不可能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中把握稽查工作主动权。

选案案源多样性。目前稽查选案通常是根据日常税收征管资料和税收管理信息系统产生的涉税信息结合计算机选案、随机抽选、举报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有关部门转办案件、协查产生的案件、纳税评估环节移送案件等来确定的。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选案方法简单。主要是以人工选案为主,计算机数据为辅的方式,往往凭借主观经验对现存的信息进行加工,缺少行业科学的数据模型。

选案的准确性低。针对性差,效率不高。目前税务稽查的案件来源除了少量的举报外,一是靠经验确定稽查对象,二是出于对某个行业或涉及基础政策的清理的需要,该政策的纳税人中普遍不确定稽查对象。具有科学性的随机选案缺乏沟通和信息基础,基本上没有做到选案的准确性,影响了稽查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针对性。

选案人员机构单一。按照稽查规程,选案为首要环节,案源管理部门专门负责选案。在实际工作中基层稽查机构有的设置案源综合部门,有的是在办公室,一人多岗、人少事多比较普遍,为了选案而选案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选案局限性较大。

二、强化选案质量,提高稽查效率的建议

科学建立选案指标体系提高选案质量。建立有效的信息收集和信息共享网络系统,面对海量信息,要以新征管软件为依托,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选案指标体系,利用收集整理的基础资料,通过税源监控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变化及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方面的信息;查看申报资料、财务会计报表、发票领用、结存等资料,针对企业具体情况进行测算分析,对税源申报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作出初步判断,确定被查对象,减少盲目性。

运用分析性方法进行审查分析选案。全面了解各经济变量间的互动关系,比对本年各月或各季度重要指标的波动情况,分析变动趋势是否正常,查明异常现象和波动原因,核实是否存在漏记、隐瞒或虚记现象,采取内查外调相结合的办法,合理确定稽查对象。

完善内外配合机制提高选案质量。一是加强岗位互动:切实加强税务稽查实施结果与选案岗位之间的信息反馈,建立起选案与税务稽查日常联系制度。一方面通过税务稽查结果验证选案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增强了对同类企业信息资料的积累,将税务稽查结果作为同类企业和相关企业选案资料的补充。稽查内部可以定期召开案件分析、问题反馈、情况交流等工作汇报会,积极开展个案分析、综合分析,汇总整理稽查信息,从中发现涉税违法行为线索,从而提高选案准确率。二是加强内部联动:落实征、管、查互动工作联系机制,加强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之间的衔接,信息互通、共享。稽查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征管部门联系,掌握一定时期征收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定期与纳税评估部门碰头,了解纳税户经营、纳税情况,为选案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三是外部衔接:稽查部门应定期与审计、工商、财政等部门交流信息。同时畅通与公安、检察院等有关政府部门的情报交换和信息互通渠道,为稽查选案工作提供准确的辅助资料,提高稽查选案的准确性。

创新思维方法提高选案质量。实施选案调查。召开查前分析会,选案人员应主动搜集当地的有关经济信息,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及时与税源管理部门沟通信息,通过调研,剔除一部分正常纳税人,筛选有重大疑点的纳税人,以期提高选案的准确率。

优化稽查执法,助推阳光稽查。要改变只注重检查户数的指导思想,大力提高稽查的质量,加大稽查的打击力度,提高震慑力,要立足于办大案的指导思想。年初制定的检查计划可以涵盖较多的纳税人,一方面采取纳税人查前自查,通过纳税人自查,筛掉一部分可信度高的纳税人;另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实行“选案而不立案”的方式,即对账务处理规范,初查未发现问题的企业,或问题较轻的案件,可以不予立案处理,而是监督纳税人自行改正,自行申报缴纳税款。这样不再对每个案件都立案、立卷,不再经过烦琐的检查审理程序,这样就可以集中人力和时间查大案要案,一方面真正打击偷税犯罪分子,另一方面会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实行选查结合选案,建立奖励制度。由于选案资料来源渠道有限,稽查是取得资料和信息最直接最准确的渠道,对于检查人员来说,注重风险管理,剖析重点风险企业,选择待查对象,提交案源部门,本着谁先发现的案件,谁就有优先办案权,有利于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检查人员通过对账簿凭证的审阅取得其业务关联企业的相关资料,可以核对其申报的真实性。我们应该把检查中的案源线索搜集作为一项制度,要求和规范检查人员在检查中主动去发现案源,并对成绩显著者给予适当的奖励,不断推动选案工作,弥补资料来源有限的问题,进一步提高选案质量。

建立选查审反馈机制。通过稽查结果评估和内部复查,健全案件评价机制,对稽查局内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实现一案双审和终身负责制;及时总结典型案例,进行内部讲评交流,促进大家互相学习;加强分行业、分税种、分类型的专项案例分析,总结出涉税违法案件的一般性特点和规律,积极进行征、稽互动,做到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全面提高稽查质效。

利用纳税人信誉等级评价提高选案质量。税务稽查一方面要重点维护依法纳税的诚信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规范纳税遵从度不高的企业,打击偷逃骗税企业。我们要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生产经营状况,通过社会职能部门了解掌握其信用程度,并通过税务部门的检查,对纳税信誉进行综合评价,以此增强确定稽查对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不同类别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稽查选案策略。对在纳税信誉等级评定中评为A类纳税人的,除专项稽查、专案稽查及协查外,两年内可以免除税务稽查。但对于纳税信誉较差被列为C类以下的纳税人则优先作为选择对象。

依托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提高选案质量。要在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者之间建立起有效的信息共享和双向反馈机制,形成一个以税收分析指导评估和稽查,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的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改进评估分析和税收分析工作的机制,科学确定被查对象,从而使税务稽查选案工作更具针对性、有效性,减少盲目性,切实发挥稽查效能。

《浅谈强化税务稽查选案质量.docx》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浅谈强化税务稽查选案质量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税务稽查选案 浅谈 质量 税务稽查 税务稽查选案 浅谈 质量 税务稽查
[其他范文]相关推荐
    [其他范文]热门文章
      下载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