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详细过程_入党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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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详细过程
(1)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表示欢迎,提出要求,鼓励进步。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培养联系人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记录。同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3)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负责培养人和党小组每季度填写一次培养考察表,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情况要填入培养考察表中(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推荐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综合政审结论->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谈话,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谈话范围不得少于本单位群众的50%。群众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
(5)确定发展对象并进行短期培训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并列入年度发展计划报上级党委审批,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短期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培训后要填写培训成绩登记表,装入入党材料档案。凡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或未经培训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和*)的表现。*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要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审查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发展对象自传中反映出的情况及上述审查内容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和结论意见,凡没有经过政审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党员。
(7)进行公示
按照郑组通(2003)35号文的规定,在确定发展人选时必须进行公示。公示期5—7天。在工作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形成公示结论。
(8)经审查合格,下发《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经培训后,党支部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总支)报告意见,附送以下材料:①支部综合考察报告;②政审材料;③党内外群众意见;④培训登记表⑤入党申请书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⑦公示情况⑧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等,上级党委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并下发《入党志愿书》。
(9)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10)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 4 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11)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2)召开支部大会
主要程序是:
①申请入党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②党小组和介绍人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③支委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审议情况及意见;
④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入党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⑤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注意事项:
①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②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③一次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④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包括申请人的一贯表现和主要优缺点,应到、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结果(赞成和不赞成票数各多少)及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⑤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思想汇报、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培训登记表、支部综合考察报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公示情况等,及时上报党委审批。建有总支的单位,必须经总支委员会集体审议,签署意见后再上报党委。
(13)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要指派党委组织委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组织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查看支部记录),并采取座谈或个别谈心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和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个人政治历史是否清楚;工作一贯表现;征求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出努力的方向。谈话后,及时如实地将谈话人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
(14)党委审批
党委一次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进行审议和表决。党委对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15)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活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16)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在预备期内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 8 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①唱国际歌;
②党组织负责人致词;
③新党员宣誓;
④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
⑤党员代表讲话;
⑥新党员代表向党表示决心。
(17)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分配一定的工作;定期听取党内外群众反映;按照规定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入党介绍人找其谈话等;发现问题及时指出。
(18)预备期满
第一,考察合格,按期转正。
转正手续是:
①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②党小组提出意见。党小组要及时召开小组会,在本人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和介绍人培养考察情况的基础上,经党员充分讨论,并对其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做出鉴定,提出可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报党支部。
③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整理后报党支部。
④进行公示。
⑤支委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的意见进行审查。
⑥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会上,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党小组介绍讨论情况;组织委员介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支部书记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的考察教育情况及表现,支委会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具体审 10 查意见;与会党员进行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
会议要注意两点;一是预备党员本人必须到会,二是一次讨论两个以上预备党员转正,应逐个进行讨论。
⑦填写支部大会对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
决议的主要内容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思想、工作表现和主要优缺点;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到、实到会正式党员人数;赞成、不赞成票数;做出决议的日期及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建有党总支的单位,支部大会决议填好后,将《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上报党总支。经党总支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后,上报党委审批。
⑧上级党委审批
召开党委会议之前,组织员要审查以下材料:本人转正申请;《入党志愿书》中党支部关于转正的决议;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公示情况。经审查材料齐全,情况清楚,手续完备的,提交党委集体讨论审批。党委批准转正的,填写“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第二,考察不合格,延长预备期。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填写延长预备期的期限,从预备期满算起。
第三,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注意: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所做出的全部决议或决定,必须坚持“双过半”原则,即会议实到人数(预备党员除外),必须超过应到人数的一半以上;赞成决议或决定的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上级党委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和预备党员谈话,将上级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适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审批结果。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全套入党材料及时上交市局政治部组织处,存入本人档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