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电力预算考核办法_预算公开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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珙泉煤矿内部电力预算考核办法
按照全面预算管理推进工作要求,为建立完善电力预算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机电设备的技术性能,降低电力消耗,提升机电管理水平,增强员工节能意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职责划分
(一)生产技术部负责全矿井下作业地点的总体控制,有计划的布置工作头面,保证井下供电计量有序进行。
(二)机运部是全矿电力供应的主管部门
1.负责全矿供电管理,审批用电负荷和电表安装计量,制定电力消耗定额和各单位月度用电量计划,检查监督各单位用电情况、对各单位的用电量节超数额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2.负责全矿节能管理和用电情况监督检查,制定大型固定设备电力消耗定额和月度用电量计划,对大型固定设备用电量节超数额进行汇总统计分析。
3.机运部负责全矿电力消耗定额、用电计划的下达,检查监督考核全矿供用电情况,对各单位用电费用进行结算。
二、管理程序
(一)装表
对采掘工作面等井上、下所有原煤生产用电实行装表计量,每年校表1次,特殊情况及时校表,保证电表计量准确;对暂无电度表可计量的单位可按照馈电开关或高压开关记录的电量考核(适当上浮线损:高压按8%,低压按4%)。
(二)界定各单位用电管理范围。
1.采煤队
采煤队负责井下回采工作面电气设备的用电管理,主要包括采煤机、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乳化泵、喷雾泵、管理范围内的小潜水泵、运输绞车等。
2.掘进队
掘进区队负责井下掘进工作面电气设备的用电管理,主要包括耙装机、喷浆机、刮板输送机,管理范围内的潜水泵、运输绞车、胶带输送机等。
3.机运队
(1)负责主提升绞车、井下压风机、+580排矸、井下架空乘人装置。
(2)负责井下二水平水泵房、井下主运输系统、地面机车充电房。
4.综合队
(1)负责上仓系统用电管理。
(2)负责地面空压机、东风井、西风井、西村水泵房、渔孔水泵房、地面检修车间。
5.通风队
(1)负责井下局扇用电管理。
6.抽采队
负责井下打钻设备及地面钻机检修车间用电管理
7.综合部
负责班中餐、办公楼、职工宿舍用电管理。
(三)用电管理运行程序。
1.用电单位
(1)月度内生产条件、接续发生变化需增减用电设备,造成供电量发生变化时,各用电单位应在2日内提报“供电量变动申请单”,一式两份经分管副总、机电副总签字审批后,分别报机运部予以核定和调整供电需求计划,否则不予调整。
(2)工作头面发生变动时,原使用单位与新使用单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3)用电单位每班必须安排一名人员负责抄录当班电力消耗数量,并经下班接班人员签字确认,出井后及时向队核算员报送,纳入当班考核。每月25日各用电单位要对实际消耗电量与计划电量比较,分析问题原因,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和本单位当月电力消耗数量月报表,一并报机运部。
2.机电科
(1)根据各用电单位《下月用电设备需求计划》,测算制定各用电单位下月的用电量计划和电费定额,每月底提前2天下达。
(2)每月26日对各用电单位当月实际用电量、当月计划用电量、当月用电需求调整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形成全矿用电分析报告。
3.电费定额的测算
(1)采煤工作面电耗定额按如下公式测算:
W=额定日产量Q÷(p 乳化泵h+ΣpKh运行)
式中:
Q:额定日产量t W:电费定额,t/kwh。
Σp:所有计量用电设备视在功率之和。
h运行:设备运行时间。原则上以采煤机生产能力为依据确定运行时间。
K:为拉空设备压煤、清扫卫生设备运行系数,暂定1.2,排水泵按实际出水量计算运行系数,机、风绞车按实际运行时间计算。
(2)掘进碛头电耗定额按如下公式测算:
W=额定进尺M*巷道断面s*松散系数e÷(p 乳化泵h+ΣpKh运行)式中:
M:额定进飞M W:电费定额,单位:m/kwh。
Σp:所有计量用电设备功率之和。
h运行:设备运行时间。
K:耙装机耙装完成运行时间系数。e:松散系数取值1.5 说明:掘进巷道按照煤、岩断面大小、运输环节等因素月初下达电耗定额。(3)其它单位
①运输线电力考核定额: W=运输量Q/运输能力
皮带机、刮板机上运时,电费定额上调7%,皮带机、刮板机下运时,电费定额下调4%。
大型设备电费定额
主扇风机、空气压缩机、主排水泵、主提升电量定额根据设备功率、工作量、运行时间,参照历史数据等测定下达定额。
井下局扇
根据井下使用情况下达定额。
④地面班中餐、办公室、职工单舍按月核定下达定额定。⑤上仓系统设备 W=上仓量Q÷ΣpKh
⑥工业广场
参照历史数据等测定下达定额,若生产量变化较大时在月未调整。
三、管理要求
(一)设备运行要求。
1.设备的运行应尽量避开高峰时间,尽可能在低谷时间进行,降低高峰负荷。
2.井下生产要在平段和低谷时段加强组织、科学调度,生产检修时间安排在用电高峰时段进行。
3.各单位的常用机电设备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序,使其运行时间尽可能安排在低谷段和平段。
(二)井下防爆电表使用管理要求。
1.各队在生产前,在其生产线路加装容量合适的电表,否则不准开工。如果私自开工按照供电线路上所有负荷24小时运转进行计量。
2.各队领用电表应根据其负荷情况,分配相适用的电表;各区队的电表应加装在供电线路截开关前面。电表在安装前,必须及时通知机运部抄写电表底数。
3.如果井下施工队供电线路移交时,电表可以随同设备一起移交,交接双方检查电表完好无误,并抄写电表底数后,即可办理交接手续。
4.如有在其他队供电线路上馈出负荷的用电单位,必须在其分路开关前面加装电表。
5.用电单位的电表应上架摆放使用,并挂设备标示牌,定期进行防爆性能的检查。
6.电表安装连接时,电表的出进线方向不得接反,X1、X3、为进线接线端,X11、X33为出线接线端,X2为公用接线端,接反电表造成无法计量的将严肃处理。
7.各单位对电表上的铅封不得损坏,严禁私自打开修理、调整、更换,严禁盗用电,严禁人为故意损坏。否则,按该电表所控设备全负荷运行1个月的电费收取,造成电表损坏的,按其原值的2到5倍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